遼寧國資委原紀委書記貪千萬判刑9年 民斥太輕

2017年04月05日落馬官員
【新唐人2017年04月05日訊】4月4日,中共官媒報導,遼寧省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原紀委書記、黨委委員劉凱,因非法收受他人財物1249萬餘元,獲刑9年,並處罰金100萬元。網民抨擊:如此巨大數額隻判9年?這是在鼓勵犯罪嗎?

中共官媒報導稱,2003年2月至2013年9月,劉凱利用其擔任遼寧省撫順市新撫區委副書記、新撫區區長、區委書記、市勝利經濟開發區黨委書記,遼寧省國資委紀委書記、黨委委員等職務上的便利,為個人或單位提供幫助,收受多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1249萬餘元。

劉凱幫助個人或企業辦事,收受賄賂的事件共計110起,而收取的賄賂多種多樣,有現金、銀行卡、存折、購物卡、美元、日元、澳元等,還有手鏈、手錶、金條、金磚,以及傢俱和房產等。

法院一審判劉凱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並處罰金100萬元。

報導稱,劉凱受賄數額特別巨大,但因其主動交待全部犯罪事實,並已退繳全部贓款贓物,被減輕處罰。

網民斥:「如此巨大數額隻判9年?這樣的懲罰措施不僅不能制止貪腐,更是刺激貪腐。」「9年1000多萬,難怪官員都拚命地貪污受賄!」「判太輕,犯罪成本太低,反覆的路越反越長。」「這是鼓勵犯罪的節奏啊!」

劉凱於2015年2月10日落馬,同年8月14日,官媒稱,劉凱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等問題,被立案審查、「雙開」並移送司法機關。

遼寧是中共江派勢力長期掌控之地,李長春、周永康、薄熙來等江派高官都先後盤踞在遼寧,並培植了大批的親信,形成一個所謂的「遼寧幫」,包括原遼寧省委書記王岷、原遼寧省省長、現住建部部長陳政高等。

近年,遼寧官場持續被清洗,遼寧原省委書記王珉、原省政法委書記蘇宏章、原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陽、鄭玉焯、原政府副祕書長魏俊星,原省政協副主席李文喜、鐵嶺市委原副書記、市政府原市長林強等多名「遼寧幫」核心人員先後落馬。3月底,遼寧再有41名官員因涉遼寧人大賄選案被判刑。

(記者李芸報導/責任編輯:趙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