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間地獄 大饑荒年代奇吃實錄:雁糞、人屎、屍體

2017年05月07日趣聞
上世紀五十年代末,中共發動的大躍進荒誕劇造成史無前例的大饑荒,中國百姓餓死的人數難以計數,期間為了生存,他們作為食物的東西也創了世界奇蹟。下面是一篇關於大饑荒年代各種奇吃的一篇紀實文章,原文發表於共識網。
在1958年發瘋似的大躍進中,虛報浮誇達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據楊伊文先生《一個幽靈仍在大陸遊蕩》披露:「據新華社的公開報導,水稻畝產量最高達130434斤10兩4錢,小麥畝產量最高為8585斤6兩,玉米畝產量最高為35393斤,山藥畝產120萬斤,一棵白菜520斤,小麥畝產12萬斤,皮棉畝產5000斤。毛澤東開始擔心糧食多了怎麼辦?
1958年8月4日,毛澤東在河北省徐水縣視察時,縣委第一書記張國忠匯報說,徐水全縣夏秋兩季一共計劃收穫12億斤糧食。毛澤東再次提出:「你們全縣31萬人口怎麼吃得完那麼多糧食啊?你們糧食多了怎麼辦?」
毛澤東不僅非常著急地要求大家一起想辦法解決問題,要求科學家積極參與進來,與農民一起想辦法,拿出切實措施解決「糧食多了怎麼辦」的實際問題。他自己也親自開動腦筋,想出了三個辦法。一是「多吃嘛!一天吃五頓也行嘛!」二是「少生產。土地休整,實行輪耕制、休耕制。」三是「援外」。
在8月下旬中央召開的北戴河會議上,為了解決糧食多了怎麼辦的問題,毛澤東甚至提出「現在看來搞十幾億人口也不要緊,把地球上的人通通集中到中國來糧食也夠用。將來我們要搞地球委員會,搞地球統一計劃,哪裡缺糧,我們就送給他!」
「然而,半年時間,飢荒開始襲擊中國大地。三年時間,飢餓奪去數以千萬計中國百姓的生命」!
飢荒之年,由於吃不到糧食,人們飢餓難耐,飢不擇食,只好以麩糠、野菜、草根、樹皮等充飢。這些都是荒年司空見慣的現象,不足為奇。本文所說的不是一般的災荒之年,而是亙古罕見的三年大飢荒;所說飢民的「奇吃」,不是普通的草根、樹皮之類,而都是人類根本不能吃的東西,作為人,不得不吃人類不能吃的東西,所以謂之「奇吃」。把這些「奇吃」記載、歸納起來,留給後人,讓他們知道中華民族曾經有過這麼一段慘烈、沈重的歷史,是親歷者和倖存者義不容辭的歷史責任。

人吃觀音土(白泥)

觀音土,即白泥巴,其中含有大量的氧化鋁。由於顆粒細膩,給人以麵粉的感覺,但它不含任何營養成份,連動物都不吃。人吃了只有飽腹感。但不易消化,排泄不出,只得用竹籤、樹枝或手指頭掏,大半天掏不出來,非常痛苦。不少人被脹死。
著名作家、諾貝爾文學獎獲得者莫言在《吃相兇惡》中說:「在我的腦袋最需要營養的時候,也正是大多數中國人餓得半死的時候。我常對朋友們說,如果不是飢餓,我絕對會比現在聰明,當然也未必。因為生出來就吃不飽,所以最早的記憶都與食物有關。那時候我家有十幾口人,每逢開飯,我就要大哭一場。……那時想,什麼時候能夠飽飽地吃上一頓紅薯干子就心滿意足了。」
莫言又說:「1960年春天,在人類歷史上恐怕也是一個黑暗的春天。能吃的東西都吃光了,草根,樹皮,房檐上的草。村子裡幾乎天天死人。都是餓死的。起初死了人還掩埋,親人們還要哭哭啼啼地到村頭的土地廟去『報廟』,向土地爺爺註銷死者的戶口,後來就沒人掩埋死者,更沒人哭嚎著去『報廟』了。……糧食啊,糧食,糧食都哪裡去了?糧食都被什麼人吃了呢?村子裡的人老實無能,餓死也不敢出去闖蕩,都在家裡死熬著。後來聽說南窪裡那種白色的土能吃,就去挖來吃。吃了拉不下來,憋死了一些人」。
1961年8月31日,四川省委整風整社達縣工作團檢查組,提交了一份渠縣群眾挖吃觀音土的調查報告。摘要如下:
六月下旬,大峽公社文興大隊的20多戶人家,有15戶在蒲家山挖觀音土吃。七月中旬,挖土的人愈來愈多,蒲家山一處不夠挖,就去太公石、河底子去挖。七月底、八月上旬更加嚴重,挖土吃的已擴大到三個區十八個公社。
我們在蒲家山、太公石、河底子、龍鳳咀等四處調查的結果是,被群眾挖空的土估算為400多立方米,挖土的約有一萬人次,挖走的土50萬斤左右。群眾在挖土的過程中,由於坑少人多,還需要在烈日之下排隊等候。路遠的人為了不在當日爬過高山之後再挖土,頭一天就住在山上的沙郎廟學校過夜,第二天早挖早走。這所學校每晚有四五十人住在這裡,最多時有100多人。新河公社三大隊派一老農專門挖土交給隊裡,隊裡給他記工分。由於飢餓,不少人邊挖邊吃。有的小孩由於天熱和飢餓,昏倒在地,挖好的土也背不回去。挖土時還造成塌方,壓傷了人。
群眾把挖回的泥土,經過發水、磨細等簡單處理後,就滲合著南瓜花、絲瓜花和其它野菜等做成粑來吃。慶豐大隊262戶人家當中,就有214戶、755人吃過泥土。截至8月23日止,他們挖回9840斤觀音土,已經吃掉了6768斤,現在還繼續吃。吃土後普遍反映肚子疼,屙不出,有的誘發了不少疾病,有6人死亡。據對三個生產隊的初步調查,吃泥土致死的就有13人。
從1959年春開始,四川很多地方有大吃觀音土的記載。北川縣游坪公社馬鞍山農民1960年冬到1961年春就大量挖吃觀音土。這期間曲山、白泥、旋坪等公社多處發生群眾挖觀音土吃的嚴重情況。
鄧小平的堂弟鄧自力在回憶錄《坎坷人生》中披露:「糧食不夠就搞代食品,什麼胡豆葉,芭蕉頭,小球藻,野草根等都用來充飢。後來這些東西找不到了,有人開始吃觀音土。觀音土吃下去肚子發脹,不能排泄,幾天後就被脹死……。
鄧自力1958年是四川瀘州地委第一書記,因順應民意提出解散公開食堂等措施而被打成「四川頭號右傾機會主義分子」。

人吃煤塊

據莫言披露:「那時候我已經上了學,冬天,學校裡拉來了一車煤,亮晶晶的,是好煤。有一個生癆病的同學對我們說那煤很香,越嚼越香。於是我們都去拿來吃,果然是越嚼越香。一上課,老師在黑板上寫字,我們在下面吃煤,一片咯嘣咯嘣的聲響。老師問我們吃什麼,大家齊說吃煤。老師說煤怎麼能吃呢?我們張開烏黑的嘴巴說,老師,煤好吃,煤是世界上最好吃的東西,香極了,老師吃塊嚐嚐吧。老師是個女的,姓俞,也餓得不輕,臉色蠟黃,似乎連鬍子都長出來了,餓成男人了。她狐疑地說,煤怎麼能吃呢?煤怎麼能吃?一個男生討好地把一塊亮晶晶的煤遞給老師,說老師嚐嚐吧,如果不好吃,您可以吐出來。俞老師試探著咬了一小口,咯嘣咯嘣地嚼著,皺著眉頭,似乎是在品嚐滋味,然後大口地吃起來了。她驚喜地說:『啊,真的很好吃啊!』這事兒有點魔幻,我現在也覺得不像真事,但毫無疑問是真事。去年我探家時遇到了當年在學校當過門房的王大爺,說起了吃煤的事,王大爺說,這是千真萬確的,怎麼能假呢?你們的屎拍打拍打就是煤餅,放在爐子裡呼呼地著呢。」

人吃老鼠、蜥蜴

據依娃《甘肅大飢荒調查實錄》披露,現年七十三歲的牛俊娣回憶說:「我大大(土語:父親)餓得沒有辦法,在倉房裡打了十幾個老鼠,煮熟撕了一碗肉,就吃上了。我大大說;『香得很呀,我先吃了一半,想留下一半明天吃,晚上睡下,我餓得睡不著,咋都睡不著,就又起來,把那半碗吃上了。吃上這一頓,我還能再多活五天,不會馬上就死。』不久,牛俊娣的父親牛振福還是餓死了,草草掩埋了事。
牛俊香也告訴筆者:「我還吃過老鼠。」筆者問:「是你抓到的嗎?」牛俊香說:「我還能逮住個老鼠?是在城牆邊上的死老鼠,不知道怎麼死的。我媽看見了就收拾回來,煮熟給我們吃。反正沒有把我們鬧(毒)死。」甘肅省甘谷縣的李順子說:「我們那個村子一戶人家就是吃老鼠肉生存下來的,真的是個奇蹟,咋抓住那個老鼠呢?光我看到的老鼠皮就有兩簸箕。」宋宏任老人說:「我父親就吃過老鼠,自己打死燒熟了吃。」
1959年下半年之後,夾邊溝勞改農場的勞改犯們被飢餓煎熬,一批體弱有病的人最先斃命。人們開始本能的掙扎求生,到草灘上挖野菜、捋草籽,煮著吃下。看到蜥蜴,抓來燒著吃或煮了吃,有人因此中毒而亡。有些人草籽吃得太多,無法排便,肚子鼓得像皮球,最後活活被鼓脹死了。

人啃床幫(床板的邊框)

在大飢荒年代,由於飢餓,能吃不能吃的都吃上了。有位農婦說:「啥不能吃?就椽(蓋房用的木頭)不能吃。」雖然沒有聽說有吃屋上木料的記載,但卻有啃床幫(床板的邊框)的實例。據仝小改(黃河灘)《河南大飢荒倖存者訪問記》中朱登振講述:1960年的春天,缺糧就更厲害了,能找到的吃食越來越少,人都餓得渾身沒勁,越來越動彈不了了。依袍(人名)也是個力氣大飯量大的人,他餓得躺在床上不會動。那一天,他侄兒在外間聽見裡邊咯咯吱吱響,進去一看,是依袍在啃床幫呢。他侄兒問他:叔,叔,你這是幹啥啊?依袍說:我啃點花生餅吃吃。依袍就這麼啃著床幫啃著床幫,死了。

人吃大雁屎

仝小改根據胡山林老師的口述整理的《親歷三年大飢荒(一)》披露:村裡人又打起了大雁的主意——每到傍晚,村口就聚了很多張望大雁行蹤的人,因為一遇天黑,大雁就要落下來歇息,大家要估摸準它們的落腳地兒,好乘著夜黑去逮大雁。大雁歇息時有自己的哨兵,很警覺,人還沒走近,雁群就叫起來呼啦啦飛走了,沒人能捉得到大雁。後來,不知道誰發現了大雁屎可以吃,所以傍晚時分,村口仍聚集著許多張望大雁的人——撿雁屎也得估摸準雁群的落腳處。撿雁屎自然也是爭先恐後的,可去得太早了,驚飛了雁群卻撿不到雁屎,因為大雁還沒拉呢!手指粗的雁屎,前邊發白的一小段是不能吃的,要摘去,只有青綠的一段才可以吃。雁屎的吃法有兩種,講究的一種,是把雁屎用清水泡開,然後再潷去水,拍成小餅貼在鍋邊焙熟了吃;簡單的一種,就是把撿回來的雁屎直接放在鍋裡焙炒,像炒玉米籽那樣。青綠的雁屎,實際上是大雁沒有完全消化了的麥苗,用前一種吃法,潷水時必然有所流失,所以這種吃法只在最初用過,等到大家摸索出焙炒法,這種奢侈浪費的吃法就被徹底棄置不用了。我現在還時常想起吃雁屎的情形:上學路上,口袋裡裝著炒熟的雁屎,嘴裡咯嘣咯嘣嚼吃。焙炒的雁屎,火氣很大,吃後嗓子腫痛,兩眼滿是眵目糊。幸好能找到一些野地黃,用熟地黃泡水喝,才解了雁屎的毒。
天氣大冷時,大雁絕了跡,雁屎也吃不到了。
村裡每天都在死人。開始死人時,還有人哭喊、嘆息,後來死的人多了,也就沒人流淚難過了。我們鄰居家一晚上就死了爺兒仨:當爹的和大兒二兒。當爹的也就30歲出頭,大兒子13,二兒子12。我和那家的三個孩子常在一塊玩耍。
村裡每死一個人,我都要用硬物在床邊的牆上劃一道,我也不明白自己為什麼要這樣做。到第二年麥子灌漿時,我數了數那些道道,全村196口人共死掉了54口。除了我,恐怕沒有誰對我們村死的人有這麼準確的統計。
這是閑談時我的老師胡山林講的。他見我如聽天方夜譚,就搖搖頭說:你以為這是我編的故事?它是我八九歲時親歷親見的真事,就發生在1959年冬至1960年春的河南省方城縣施莊村。事情過去得並不遠,不信的話我領你到我們村找上歲數的人查證查證。
當筆者說到飢荒年間,有人吃大雁屎時,六十八歲、原籍河南偃師縣的趙桂香說:「大雁屎,我都吃過。不吃沒辦法。大雁是吃麥青的,屎拉在河灘上,我們去撿回來,洗一下,燒湯喝。就大雁屎,後來還沒有了,搶著拾呢。」

人吃牛屎、馬糞

今年六十歲,生活在陝西省富平縣流曲鄉的牛俊香回憶說:「我記得生產隊的牛跑脫了,吃了隊裡的谷,拉出來的屎裡面還有沒有消化的谷粒。我妹子那時才三歲,就在牛糞裡面找谷粒吃,撿一顆吃一顆,撿一顆吃一顆。後來一個大些的男娃娃也來撿著吃,就打我妹子,不讓我妹子吃。把我妹子打得直哭,就為那牛屎裡的谷顆顆,兩個娃娃搶著吃呢。」
酒泉夾邊溝農場,餓極的右派們在馬糞裡找出未消化的麥粒,清洗一下吃。甚至從其他右派的嘔吐物、排泄物裡找未消化的洋芋小塊吃。

人吃小球藻(人的尿鹼)

人民日報最初是將小球藻作為豬飼料宣傳的,直到1960年7月6日,人民日報的社論《大量生產小球藻》才明確提出小球藻具有很高的食用價值,並舉例說有些地方用小球藻試制糕點、麵包、糖果、菜餚、藻粥、藻醬等食品,清香可口,甚至有人稱小球藻為『水中豬肉』、『植物牛奶』、『人造雞蛋』」。胡喬木看了這些報導後上書毛澤東,建議在全國推廣小球藻。毛澤東於1960年10月27日將胡喬木的信批轉全國,要求全面推廣小球藻。很快,全國掀起了生產小球藻的熱潮,農村、城市紛紛建池、漚人畜糞便以培養小球藻。
但在四川,人們食用的一種「小球藻」卻完全是另一種東西。這種「小球藻」是什麼東西呢?「就是人尿。把社員尿的尿用桶集中起來倒進大池子裡,漚個多少天,漚得綠茵茵黃淡淡的,把上面的水漏掉吃下面的結晶體。」這種人尿的結晶體,實際上就是人的尿鹼,怎麼能吃呢?
至於人們為什麼把人的尿鹼稱作「小球藻」,筆者至今仍不得其解。

人吃人屎

據依娃《人吃人屎──為了求生》一文披露,甘肅省通渭縣張大發先生告訴筆者:「我當農村小學教師的時候,有人就指著一個老漢說,這個老漢吃過人屎。那些年餓的實在沒有辦法,去要飯也沒有地方要,還不讓出門,說給紅旗縣丟人。吃草根樹皮也找不上,一個村子的榆樹皮都被刮光了。有一天,這個老漢就拄了個棍子,搖搖晃晃走到村外轉,找到一塊凍硬的人屎,就拿回來,在爐子上烤一烤,燒著吃掉了。吃了以後,就不那麼餓了。他第二天又去找,找回來燒著吃。也不迴避人,當著人面就像吃饃一樣的吃。當別人問他的時候,他說,要找幹部拉下的屎,人家是吃下糧食的,品質高,能養活人。這老漢算是活下來了。」
「筆者在通渭也聽到同樣的事情,大牛溝有一位婦女,家裡人都餓死了,女人已經餓得面黃肌瘦、發黃如草,村裡來了幹部,人家走到哪裡,她跟到哪裡,步步不離,等那些幹部一解完手,她就去搶人家的屎吃。她是大飢荒過後的倖存者。」
靜寧縣賈河鄉六十八歲的宋宏仁告訴筆者:「我不害怕你笑話,我的三娘就是吃過屎的。人家隊長的娃娃巴(土語:拉)了屎,她撿回來曬乾了吃,我看見的,我看見的。」筆者問:「隊長娃娃在哪裡巴屎?」他說:「在門口,我三娘就等著。人家隊長家能吃飽。」

人吃人

古往今來,是否出現人吃人現象是衡量飢荒嚴重程度的一個重要標尺。只要出現人吃人現象,這就說明飢荒已經達到相當嚴重的程度了。而且,出現人吃人的現象越多,說明飢荒的嚴重程度越重。
據《你所不知道的劉少奇》記載,1962年7月上旬的一天下午,陽光熾熱。在中南海游泳池,毛澤東遊興正濃。劉少奇快步走到池畔,親熱地關候毛。見劉來了,毛就在池裡發出質問:「你急什麼?壓不住陣腳了?為什麼不頂住?」
劉少奇一驚,似覺不便談話,就在更衣棚裡坐下,等毛上岸,坐到跟前,才說:「陳雲、田家英是在黨內談意見,不違反組織原則,他們有想法跟你講,沒有錯。」
毛澤東說:「不在組織原則,而是談的內容!他們都找了你,鄧子恢吵了那麼久,西樓說得一片黑暗,你急什麼?」
雙方顯然都有些動感情。毛澤東長期淤積內心的不滿,傾瀉而出,劉少奇也要一吐為快:「餓死這麼多人,歷史要寫上你我的,人相食,要上書的!」
三年大飢荒期間出現的人吃人事件,一般分為兩大類:一是飢民吃死人的屍體,二是飢民把活人弄死後充飢。

人吃死人的屍體

在三年大飢荒中,人吃人多數是吃死人的屍體。一般分為兩類,一是到野外盜取新掩埋的死屍吃,二是在死人沒有掩埋之前就地宰割吃之,這種情況多發生在家庭之內或鄰居之中。
據安徽省亳縣人委(政府)辦公室原副主任梁志遠在《大飢荒時安徽亳縣人吃人見聞錄》中,披露不少發生在親屬之間的人吃人事件。其中有父母吃兒子的,如1960年3月28日,雙溝公社王閣大隊王莊王某,在小兒餓死後,被煮吃,吃後夫妻兩人腹瀉,三天後二人均死去。全家七口餓死五口,剩下兩個孩子被送進大隊孤兒園;有母親生吃女兒肉的,如1960年春,大楊公社劉匠大隊朱寨村朱李氏,在全家4口人已餓死3口的情況下,自己餓得無法忍受,就在死去的女兒身上啃掉幾塊肉吃下去,因此引起腹瀉,拉出許多爛肉。當檢查人員任懷讚(大楊公社煙酒專賣主任)發現時,該人已全身浮腫,處於半昏迷狀態。生產隊長朱本善把真實情況告訴檢查人員,並說昨天剛把生吃的女兒埋在地裡;有兒子吃父親的,如1960年5月25日,縣委生活檢查組長孫振林(中共黨員,縣文化館副館長)等人匯報:在魏崗公社逯樓大隊陳營村檢查,群眾強烈反映農民馬某,在其父親死後被煮吃掉,並將一部分充當豬肉以每斤16元賣掉。由於當時政府對這類事採取迴避態度,所以沒加追究;還有叔父吃侄女的,據民政局離休幹部葛現德回憶,其家鄉城父公社葛魚池生產隊有一名社員,吃了其侄女的肉。1960年,其兄嫂死後,一個不滿10歲的侄女被其收養,不久侄女餓死,被其吃掉。因吃人肉,精神緊張,患病多年。
梁志遠的一個親戚吃了死去的兒子,夫婦腹瀉病危,其嬸母說他們不該吃人肉。他說:「情願一頓吃飽死,不願長餓活著生。」結果兩夫婦死亡,全家7口人死去5口。
據亳州市原書記李興民回憶:我家原住亳縣大楊公社郭萬大隊李老家,與前瞿莊石某家相距很近。石某家是一個18口人的家庭。1960年春,18口人餓死近一半的時候,老三的小孩死了被留下煮吃。全家人都吃了,全都腹瀉。除石有亮一個活著以外,其他人全都死去。
那些盲流人員的屍體當然更沒有安全保證了。1960年4月,梁志遠去縣勸阻站檢查盲流人員的生活情況,站內醫生楊文德說:「勸阻站盲流死亡人員被扒吃了不少。」隨後,梁志遠與楊醫生一起去墳地看,確實有不少被扒的盲流人員墓坑,地上爛衣狼藉,還看到一個未理髮的中年男子的頭。梁問楊醫生:「公安人員怎麼處理?」楊說:「我已向公安局反映過多次了,沒人表態。」
據潁上縣公安局原局長王冠群不久前撰寫的《我所知道的潁上縣「特殊案件」》一文披露,由於飢餓,人相食案件陸續出現。有從亂墳崗揀回屍體食用並出售者,如1960年1月14日,六十鋪鄉農民陳士賢(男,33歲),從亂墳崗揀回小孩屍體一具,煮熟後自食又在集市上出售。發案後,陳被逮捕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後監斃;類似這種情況的案件縣公安局辦理10起。有從曠野荒地揀回整個屍體或肢解部分,煮熟後充飢。屬這一類的事件縣公安局辦理37起。當時未被發現的或發現後未向政府報案的,遠遠不止這些。
據河南省時任開封地委第二書記的張申回憶,1958年底1959年初.副省長趙文甫和地委書記陳冰之一人帶一個祕書到下邊私訪,到禹城杜集,一進村口.就見人們浮腫厲害,老百姓哭著說:再不來糧食,就都餓死了。陳冰之從村西頭走進一家,見一老人在草窩裡睡,看不見糧食,見屋裡有個小缸,淹著一缸肉,問:是什麼肉哩,狗肉?貓肉?老人哭了,說那是我孫女的肉哩!
餓的人吃人肉了!陳冰之再也呆不住,便找到趙文甫,一塊看了看那淹女孩肉的小缸!…
我想說一點真話,講了點真實情況,還沒敢說多嚴重,可59年8月,我被打成了「右傾機會主義分子」!
據宋永毅《大飢荒「人相食」雙重悲劇之一瞥》披露,四川省石柱縣橋頭區人吃人的問題,最嚴重的是橋頭公社的瓦屋管區。據一隊何學珍和兩個吃人者談,在去年冬月和今年春共計吃掉馬德惠、馬德秀、陳世蘭等16個死屍,冬月二十開頭開始吃人肉的是羅文修老婆婆,她把一家一個死絕的三歲女孩馬德惠從地裡挖起切成片,用海椒面拌來蒸起吃。接著是壞分子何朝必(已逮捕、死亡)把一個十八歲的男孩袁家林屍體弄來吃了。陳世蘭將兒子五歲男孩袁二頭屍體吃了,結果她死後又被別人吃了。馮厚珍也將七歲兒子袁毛屍體吃了。這個管區共計吃人肉的有18人,因屍體有毒素吃後人身上發黃髮腫而死的13人,剩下五人未死的原因是只吃了一點。其它公社也有吃人的事,如馬六營區何國芳的母親(58歲),叫劉清淑,埋後第二天就被別人將大腿和手臂割去。
貴州省赤水縣是重災區,餓死了超過10%的人口。1961年5月11日,「隆興公社馬臨管理區新華大隊第三生產隊貧農婦女王志珍在六歲的女兒羅三女死後,用刀解剖屍體,取出心肝煎吃。」
據張雄、鄭文《夾邊溝「右派」勞改營》披露,「1960年春天播種的時候,農場『右派』有一半的人累垮了,下不了地,成天在房門口曬太陽,躺著,死亡開始了,每天有一兩個、兩三個人從衛生所的病房裡被抬出去。死者的遺體被餓得發狂的人們從沙地裡扒出來,開腸破肚掏出內臟,割下大腿和屁股上的肉。有些人躲到沙堆後面用乾草燒著吃,也有悄悄焙乾了存著慢慢吃的。俞兆遠也吃過人肉,狼吞虎嚥中,多年後他已完全記不得是何種滋味。」
把活人打死充飢
在人吃人事件中,最慘烈的莫過於把活人特別是自己的親屬弄死充飢。三年大飢荒中,這類案件並不少見。
據梁志遠在《大飢荒時安徽亳縣人吃人見聞錄》一文中披露,據張催糧回憶,1960年春,我家觀堂公社集東一裡張莊張韓氏,全家4口人,餓死兩口之後,身邊只有一個瘦弱的女兒,她迫於飢餓,喪失理智,打死了女兒,將其煮吃,之後精神失常,有時呼叫女兒的名字。
據市農業銀行離休幹部、中共黨員王體忠回憶:他家在五馬公社泥店西南王樓村,社員王某的老婆(1922年生人)在1960春因飢餓打起了十來歲女兒的主意,將女兒打死煮吃。此人在90年代初還健在。
據大楊財政所離休幹部、中共黨員孫傳璽回憶,大楊公社丁國寺西南邵莊孫某(孫傳璽妻子娘家的鄰居),1960年將其親生兒子小禿子打死煮吃,全家8口人先後死光。
據法院原祕書尚振華(離休幹部)回憶,他所經辦的案件中,有一個先吃小孩的慘案。案犯是大楊公社釣臺村農婦張某,1960年吃掉自己的死孩後,不久又打死鄰居的小孩吃掉。案發後被捕,判決後死於獄中。
據市技術監督局、中共黨員、退休幹部楊心寬回憶:1960年春,我在城父公社任組織部長,該公社龍臺廟大隊韓老家村,韓某(16歲),其父母死後,即與其弟韓四生活在一起。1960年3月,他因飢餓將其弟弟打死,頭和脊背放在泥圈裡,肉放在鍋裡煮時被幹部發現了。經審問供認殺弟煮吃的事實。因未滿18歲,公社黨委作決定時我參加研究,將韓某抓送公社「火箭營」(一種強化勞動的組織)扣留關押,數月後在「火箭營」死亡。
1960年春,五馬公社黃營大隊郭橋村,一個57歲的農民殺死本村13歲男孩連臣,當夜煮熟自己吃了一部分,第二天在村頭路口當豬肉出賣。縣公安局田朝珍等人偵破此案,將犯人逮捕,判處死刑,執行前死於獄中。
據潁上縣公安局原局長王冠群不久前撰寫的《我所知道的潁上縣「特殊案件」》一文披露,在人相食案件中,有故意殺死自己的小孩而食其肉者。如城郊區林拐鄉洪海子村女社員高士英,時年48歲,於1960年1月12日將自己的親生女兒(6歲)勒死後,將肉煮吃,發案後被依法逮捕,並以殺人罪判處了死刑。有殺死別人的孩子,肢解屍體自食並出售者。如1960年3月12日江口鎮居民劉陳氏(女,48歲),用花生米將其親侄兒(乳名馬駒,男,4歲),騙到自己家中,遂按倒在地用手卡死並肢解了屍體,除自己食用外,又冒充煮熟的豬肉在街上出售。剩餘的部分仍保存自家床下。馬駒的父親劉在志發現兒子走失後,向公安機關報案。經偵查破案後劉陳氏被依法逮捕判處了死刑。劉陳氏的丈夫劉在祥涉嫌包庇罪,被依法拘留,教育釋放後不久也餓死在家中。
據任彥芳《中國第一個人民公社的大飢荒》披露,原開封市紀檢委書記姚學智到南堯大隊,發現一家老人餓死了,只剩下哥弟倆和一個妹妹,冬天晚上烤火,哥問弟:餓不餓?餓了咋辦,咱不能等死啊!兩人一商量:吃了妹妹吧!便把小妹打死,在火裡烤著吃。當家叔叔聞到烤肉味兒,過來一看,哥兒倆正燒妹妹的大腿撕著嚼呢。便大罵他們,他們像沒聽見,還撕著吃,把啃完的頭骨放在窗台上,叔叔報告了,公安局來人抓他倆,弟弟跑了,哥哥被抓去,又送回來——在路上死了。逃走的弟弟也餓死了。
姚學智說,我去調查,有兩個村已死絕了,屍體倒在街頭,沒人掩埋,真是慘不忍睹哇!
當時四川省崇慶縣農村工作組副組長、離休幹部鄭大軍在「幾樁人吃人的案例」披露了發生在東陽公社五大隊第一生產隊的「人相食」事件:
1959年底,一天下半夜,全家八口人已餓死了兩口的貧農莫二娃半夜殺了自己的親生麼女、三歲的樹才妹。烹煮時屋頂飄煙,被巡邏的生產隊會計王解放和出納、保管見到。將其一家老幼五口綁成一串,押到大隊。莫二娃叫冤說:樹才妹生下來就缺奶,連米湯都沒喝飽,好不易熬到三歲,連路都走不穩,命裡只該活這麼大。與其餓死,不如讓她提前嚥氣救全家。二娃婆娘磕頭哭訴:我們全家都吞了觀音土,沒油葷過不去嘛,媽心疼的樹才妹喲,下輩子投胎莫變人了。
全隊共82戶491口,僅在1959年12月至1960年11月期間,就虐殺並吃掉七歲以下的女童48名,佔全隊同一年齡線出生女童人數的90%;83%的家庭有吃人史。
據余習廣《吃人餓鬼:劉家遠慘殺親子食子案》)披露,湖南澧縣如東公社劉家遠,在一天夜裡殺了自己「躺在鋪上的、餓得就快要斷氣」的兒子,煮了吃了。
劉家遠被捕後,一五一十地交待了他的罪行。說就是不想讓他兒子再受罪了。還說他的想法,是吃完了兒子自己也死了算了。
劉家遠被槍斃前一天晚上,監獄破天荒給他端來了一碗大米飯。據同號的犯人說,劉家遠竟把米飯放在地上,先祭了一番死去的兒子,嘴巴裡不知道唸唸叨叨些什麼,然後幾大口就把一碗飯吃了個精光。
原信陽地區專員張樹藩在《信陽事件:一個沉痛的歷史教訓》中寫道:
信陽五裡店村一個十四五歲的小女孩,將其四五歲的弟弟殺死煮了吃了。因為父母都餓死了,只剩下這兩個孩子。女孩餓得不行,就吃弟弟。這個案子送到我這裡我很難辦。法辦吧,是生活所逼。我想了一個晚上,第二天還是把這個小女孩抓起來了。我的想法是,不抓起來也是餓死,不如讓她進派出所,還有口吃的。(楊繼繩:《墓碑》)

飢民因吃代食品發生的中毒事件

飢民因吃代食品而中毒事件屢有發生。據王貴成《三年大飢荒時的中國人吃什麼?》一文載,「在1959—1961三年大飢荒年代,由於人們飢不擇食,在對一些代食品的性質不太了解的情況下,沒有經過試驗就食用,因而中毒現象此起彼伏。1960年5月31日至6月10日陝西洋縣謝村公社有五個管區先後發生食用枇杷籽致18人中毒的現象;洛南縣有個食堂1960年因食用蓖麻葉以致58人中毒;商洛專區從1960年12月2日至21日這20天的時間內,連續發生六起代食品中毒的事故,共294人中毒。」
據李偉、王毅《「大躍進」中山東的兩次飢荒》披露,「據巨野、成武、金鄉三個縣反映,當地樹頭全部吃光,榆樹皮扒光,並吃麥苗、豌豆苗。由於群眾吃樹皮、野菜,連續發生中毒事件20餘起,中毒者共5600餘人。」
據河南省開封縣山崗鄉二郎廟村朱登振回憶,1960年的春天,缺糧就更厲害了,食堂的飯,稀得像清水一樣,照人影。人們也不管飯晌不飯晌,從早到晚就是踅摸著找填肚子的東西——村裡村外的榆樹皮都被扒得干乾淨淨,榆樹葉,楊樹葉、枸樹葉、柳樹葉……連有毒的大麻子(蓖麻)葉、棉花葉都被人捋下吃了。野菜就更不用說了,能吃的不能吃的,都挖了往嘴裡塞。
地裡的野草野菜,能入口的,自然都被吃了。鄰近的一個村子裡,有個小孩撿野荳芽吃,把一種蒺藜籽(長耳子)的芽芽誤當作荳芽,撿起來就吃,也不管那芽芽有多苦。那種芽芽是有毒的,到了夜裡,就被毒死了。

有關省、地、縣和社隊人吃人的概況

上面記述的都是個案,下面講些各地人吃人現象的概況。
據安徽省公安廳原常務副廳長尹曙生根據原始檔案資料寫的《安徽人相食案件的原始記錄》一文披露:
安徽省在「大躍進」年代,人民群眾吃盡了苦頭,餓死了400多萬人(有案可查,不是推測的),發生人相食(多數是吃屍體)的現象並不奇怪。1961年4月23日,安徽省公安廳向省委寫了一個報告,題目是:《關於發生特殊案件情況的報告》。報告稱:「自1959年以來,共發生(特殊案——筆者)1289起,其中阜陽專區9個縣發生302起,蚌埠專區15個縣發生721起,蕪湖專區3個縣發生55起,六安專區5個縣發生8起,安慶專區2個縣發生2起,合肥市3個縣發生201起。發生時間,絕大部分在1959年冬和1960年春。宣城縣發生的30起特殊案件,有28起是1959年10月至1960年2月發生的;蚌埠專區的鳳陽縣等10個縣1960年共發生此類案件619起,其中發生在第一季度的512起,發生在第二季度的105起,發生在第三季度的2起,第四季度的個別地方雖有發生,但為數極少。今年第一季度只發現肖縣、碭山、嘉山、定遠、肥西、巢縣、泗縣等8個縣共發生10起。……從作案性質和情節上看,據對1144起案件調查,其賣給別人吃的36起,其餘1108起都是留作自食的。」
尹文以鳳陽縣為例子來論證省公安廳的報告。說安徽省鳳陽縣,改革開放後很出名,因為全國包產到戶就是這個縣的小崗村18戶農民立下生死狀搞起來的,得到當時的省委書記萬裡的默許,然後在全省推廣、全國推廣,很快解決了農民吃飯問題。「可是這個縣在『大躍進』年代人民群眾的悲慘狀況卻鮮為人知,說它是人間地獄一點也不過分。」
先看看人口統計數字。1958年鳳陽縣全縣人口402700人,到1961年,人口下降到245262人,淨減少157438人,和1958年相比,人口減少39%。全縣死絕的戶有2404戶,消失村莊27個,孤寡老人1580人,孤兒3304人。……
由於餓死人的情況得不到控制,發生了人相食的慘劇。趙玉書(縣委書記)知道後,對公安局領導說:「這是反革命政治事件,一律逮捕,關死為算,嚴格保密,不得外傳。」結果公安局祕密逮捕食人案件當事人63人,關死在監獄裡的33人。
安徽省公安廳的報告送到省委以後,省委書記曾希聖只批給幾個書記傳閱,嚴格保密,並指示公安廳,嚴格控制知情範圍,有關檔案銷毀。幸好這份報告還保存著,筆者在主編《安徽省志公安志》時發現這份報告。這份報告使這一歷史慘案不會石沉大海,無人知曉。
梁志遠在《關於「特種案件」的匯報──安徽亳縣人吃人見聞錄》中記錄了大量的人吃人的慘狀。該文稱,在農民大批非正常死亡中,人吃人並不是個別現象。「其面積之廣,數量之多,時間之長,實屬世人罕見。從我三年近百萬字農村工作筆記中查證和我自己耳聞目睹的事實來看,絕對沒有一個公社沒有發現吃人的事,有的大隊幾乎沒有空白村莊。」這個嚴重問題是由少到多,到1960年4月達到頂峰。有時路上死人被人埋後,一夜就不見屍體了。有些地方,農民家裡死了人,為了防止被人扒吃,就守墳多夜,待屍體腐爛發臭為止。有的吃人家的死人,有的吃自家的死人;人肉有吃熟的,也有吃生的;有吃死屍的,也有殺吃活人的;有吃自己搞來的,也有從市場上買來的(多為熟肉)。在城郊、集鎮、村頭擺攤賣的熟豬肉中,有不少是人肉冒充的。在吃人肉的人當中,約有40%引起腹瀉而死亡;另一些人常吃人肉而沒出事主要是吃瘦棄肥、肉菜混吃、少食多餐、醃咸常吃等。
據古城公社沼北大隊原副大隊長、共產黨員馬佔坤回憶:1960年春,該大隊河西王村多戶農民吃人肉。大隊多次檢查屢禁不止。王某的母親屢教不改,被大隊書記耿某打後送公社「火箭營」關押致死。
據縣委生活檢查組長、中共黨員陸美(女,已離休)在1960年3月3日匯報:魏莊公社蒿莊村,全村40多戶有25戶吃人肉,嚴重時幾乎每天夜裡都有人下地扒死屍。社隊都知道此事,認為無法制止就聽之任之。
觀堂公社集東一裡張莊是一個多戶吃人肉的村莊。他們吃人肉是半公開的。張某氏,用人肉加稀飯救活了近門的一個孤兒張催糧(即回憶本村張韓氏殺吃女兒的張催糧),張催糧現已年近半百,有時還談論這方面的事。
據潁上縣公安局原局長王冠群最近撰寫的《我所知道的潁上縣「特殊案件」》一文披露,「1958年到1961年,由於高舉『三面紅旗』,大刮『共產風』造成大飢荒。……飢餓奪去了不少人的生命,有的全家死光,致使全縣總人口急劇下降。1958年底,全縣總人口為154691戶、703940人,到1961年底全縣還有149847戶、617031人。與1958年相比,減少4844戶、86909人,分別下降3.13%和12.34%。三年困難時期,全縣農村婦女因長期飢餓而導致高度浮腫、子宮脫垂等疾病,基本上沒有生育。」
「初期我們把食屍事件叫『破壞屍體案件』,因有『屍體』二字,一則聽起來不雅,二則怕有損當時的『大好形勢』,後改稱為『政治破壞案件』,這個名稱雖然把『階級分析』的色彩包含了進去,但把這類事件作為『政治破壞』未免太『左』,而且與事實也不符,最後由上級統一定名為『特殊案件』。」
1960年經縣公安機關處理的這類「特殊案件」共49件50人,其中逮捕22人,判處死刑2人,判處有期徒刑7人,關押期間死亡13人(來時都有浮腫,看守所生活也困難),勞動教養3人,刑事拘留5人,扣留審查後教育釋放20人。這50人中,男性34人,女性16人。其年齡情況是:16歲的2人,20-29歲的7人,30-39歲的13人,40-49歲20人,50-59歲的6人,60歲以上的2人。
據原在國家統計局工作的楊德春《太和縣飢荒報告的產生》一文披露,「安徽省太和縣宮集區趙寺大隊,1959年冬至1960年夏,因飢餓造成的非正常死亡,極為嚴重。全大隊共死亡1709人,佔原有人口的36.3%,死亡人數中青壯年佔41%。」
楊德春還說:「1960年春,還出現過人吃人的現象。全大隊29個自然村,有26個發生過人吃人的事情(佔89.6%——筆者注)。如澗南生產隊,7個生產組,組組都有;該隊144戶,604人,吃過人肉的有37戶,144人。嚴重的韓小寨全村18戶,85人,吃過人肉的有13戶,55人,佔全村人口的65%。又如謝寨生產隊,吃過人肉的約佔40%」。
1942年參加抗日、1990年離休、從事檢察工作38年的肖磊在《我所知道的「特殊案件」》一文披露,「三年災害期間,筆者工作在山東。據吳玉林主編的《中國人口》山東分冊記載:1959年至1961年山東非正常死亡319.9萬人。人相食事件雖無全省數字,但從部分案例中,說明全省各地,特別是災害重點縣,均發生過人相食事件。1960年春,山東日照縣檢察長發現本縣和相鄰的莒縣,不但大批餓死人,且發生人吃人。為了情況可靠,他還親自到事發地點作了核對。經初步核實,日照縣一個生產大隊發生人吃人三起,吃掉屍體五具。莒縣的三個生產大隊均發生人相食事件。他將情況轉告莒縣領導部門。因事關政治影響,未敢向本縣領導人匯報。沒過幾天,又相繼發現人吃人事件。這時他想起在省檢察院任檢察長的本縣同鄉陳雷。陳是1926年入黨的中共老黨員,向他反映,一定會得到重視。這位縣檢察長急急忙忙到省檢察院向陳雷匯報了人吃人得情況。陳雷聽了甚為震驚,認為如此嚴重的問題,應立即報告省委主要負責人。」於是,陳雷連夜乘火車趕到北京飯店,向在京開會的山東省委主要負責人作了匯報。然而,這位省委主要負責人卻「忌諱聽餓死人、人吃人事件」,因而態度冷漠,很不耐煩。陳雷未敢繼續往下匯報,「只好悻悻而返」。
1960年冬,山東省委主要負責人因在「大躍進」、「人民公社化」運動中犯有「嚴重錯誤」,受到批判。華東局書記處書記、安徽省委第一書記曾希聖到山東主持處理。……批判省委負責人會議的最後階段,曾希聖作了總結報告。報告中列舉了山東省委主要負責人「大刮五風」、「大批餓死人」等嚴重錯誤,還特別提到:「據初步發現,全省人吃人事件七十餘起。」曾的《總結報告》書面材料發至全省各縣委及省委派出的工作組。省委駐金鄉縣工作組長劉若克(省檢察院副檢察長)讀了曾的《總結報告》。報告中提到人吃人的問題時,引起了他對金鄉縣是否發生過人吃人事件的注意,為此派工作組員肖錫宜到金鄉縣胡集公社胡集大隊調查摸底。胡集大隊十五個生產隊,有兩千多人。經座談會調查與個別訪問,1959年冬到1960年冬,全大隊發生人吃人事件九起,支部書記四歲男孩餓死煮熟後,全家吃了一天。這九起人吃人事件,直至曾希聖總結報告時未能發現。
三年嚴重災害期間,山東各地都曾發生人吃人的事件,雖然缺少全省的統計,但遠不是曾希聖報告中所提到的七十餘起。1961年春,肖磊參與省政法工作組檢查萊陽縣檢察院批捕、起訴質量時,閱卷中,發現二起賣人肉案件。二起作案人均是復員軍人。……
據萊陽縣檢察院介紹:1959、1960這兩年,全縣盜挖屍體案件時有發生。已破獲七、八起,還有五、六起未破。有的盜屍體吃了自己死亡了,還有的死亡在盜屍現場。
為此,蕭磊認為:「史料記載,各朝各代都有過災荒,有過餓死人,也有人相食。但如三年災害期間餓死人之多,其規模波及全國,人相食事件之驚人,都是絕無僅有的。」
四川古稱天府之國,在1958-1961年間根本沒有較大天災的情況下,卻發生了規模甚大的「人相食」慘劇。中共四川省瀘州地委原第一書記鄧自力1959年反右傾時被撤職。1962年得以復出任宜賓地委副書記。他回憶大飢荒時當地的「人相食」現象說:「……飢荒越來越嚴重,後來,賣人肉、吃人肉的可怕的事也發生了。宜賓市就發生了將小孩騙到家中,整死煮熟後作為兔肉到街上賣的事。」
據成都崇州市離休幹部鄭大軍口述《幾樁人吃人的案例》披露,四川省崇慶縣東陽公社五大隊共「82戶491口」的第一生產隊裡,「僅在1959年12月至1960年11月期間,就虐殺並吃掉七歲以下的女童48名,佔全隊同一年齡線出生女童人數的90%;83%的家庭有吃人史」(《往事微痕》第13期,2008年12月25日)
江蘇是魚米之鄉,宜興是江蘇最富饒的地區。然而,這裡不僅餓死了人,還有人吃人的記錄。省委農村部孫海光在1960年12月27日的一份報告中寫道:
我和劉耀華同志到和橋公社,聽到有些社員談去冬今春餓死人的事情,令人痛心!這個公社今人口死亡率高達百分之六、七。今年春天因為死人太多,人死後連稻草也不包。高樓大隊有一戶人家一天死了兩個人,就用一副擔子把兩個死人挑出去了事。個別公社甚到發生過把丈夫、兒子害死後吃人肉解飢的事。(孫海光:《給辛、孫部長並報省委》,1960年12月27日,江蘇省檔案館檔案)
張中式對作家趙旭的談話中披露,後來出版的縣誌中只有極少量的有關「人相食」真相的記載,這並不是修史人員的過錯,而是被審查掉了。如《張掖市志大事記》中記載:張掖縣3.72萬人非正常死亡,佔人口11.6%.但是,這並非實際數字。據參與撰寫該書的張中式披露:張掖地區實際上民勤縣餓死了13萬人;張掖縣餓死了7、8萬人,全家死絕98戶,人吃人的58戶;高臺縣餓死了5萬多人;全河西14個農業縣餓死超過40萬人。但是在《張掖市志》送審中,後兩個數字,甘肅人民出版社刪去了……
在大躍進、大飢荒期間,「人相食」現象從來沒有被公開報導過。只在新華社1960年4月14日《內部參考》裡有過唯一的一篇報導:
本刊訊:據甘肅寧夏回族自沼區和貴州等地十一個縣市的統計,今年以來,發現「吃人肉」案件十七起。其中甘肅十一起,寧夏、貴州各三起。在這十七起案件中,慘遭殺害的有十五人(內小孩十三人),掘吃屍體十六具。
甘肅省婦聯前主席李磊在《悠悠歲月》中披露,大飢荒時,甘肅臨夏地區10個公社有337例吃人,其中僅紅臺公社就吃掉屍體125具、活人5名。癿藏公社社員馬阿卜都臨死時囑咐女兒「我身上的肉沒了,我死後可把我的心挖出來吃。」社員馬一不拉夫妻把14歲的女兒活活吃掉,馬死後又被其妻吃掉,類似例子不勝枚舉
安徽省公安廳原常務副廳長尹曙生曾在青海工作過,青海省也發生不少人相食事件。他在《安徽人相食案件的原始記錄》一文的末尾順便提到:「安徽省發生人相食案件是不是個案?不是的。全國不少省都發生過,只是嚴重程度不同而已。1960年,我是青海省委書記兼省長王昭的祕書。1960年5月13日,青海省公安廳給省委寫了份報告,題目是《關於西寧地區當前治安情況的報告》,報告中說到西寧市和湟中縣發生人相食案件300多起。」

城市「吃人肉」之一例

三年大飢荒的受害者絕大多數是農民,人吃人現象也是絕大多數發生在農村。雖然大飢荒對城市的影響也很大,市場食品短缺,居民吃不飽肚子,但是,由於城市居民每月畢竟有點非農業戶口的糧油供應,所以,城市沒有出現農村那樣大批死人的現象。
但是,最近我讀到王銳先生《我親歷的「吃人肉事件」》,才知道大飢荒年代,城市也發生過「吃人肉事件」。
據王銳披露,他當時在在四川省自貢市讀中學。「我們那三年高中,從1959年下半年到1962年下半年,正是全國性大飢荒的高峰年代。雖然是在城市,雖然是在條件相對較好的中學,但大飢荒的陰影,也是無處不在。
先說家裡,那三年,我家就先後死了四位老人:我祖母、三祖母、我外婆,以及一個未成家數十年來一直寄居我家的孤老『陳么爺』。」
王銳有位名叫羅某祥的同學,外號「羅堡」。他的父親是個大胖子,50來歲。「其人長得個心寬體胖的樣子。沒事時,常見他在家門口一把椅子上喝茶閑坐,看巷子裡走過的人笑咪咪的。街坊鄰居稱他為『羅大爺』。我們這些中學生偶爾經過時,也這樣稱呼他,他也笑咪咪點點頭,大家對他的印象,總的還不錯。誰也不會想到,那樣恐怖,聽起來也讓人膽戰心驚的『吃人肉』的事,會發生在他身上。」
「事發那天,我們也正是在下廠『支工』勞動。中午吃飯休息時,有班上一男同學飛奔而來,口裡叫道:『走,快去看!羅堡的老漢(當地方言,意為父親)煮娃兒吃,被公安局逮了!』一眾同學大吃一驚,即隨之飛奔而去。地點在釜溪河南岸富臺山麓,張家陀碼頭之上的半山坡上。那裡,當年曾是一片荒坡。河對岸不遠處,即是區政府機關大樓的所在。」
「羅大爺」名叫羅某章,在給一個小石灰窯守工地。他那天「煮娃兒」,時值中午,煮著的東西也煮熟了,可食了。但他須去坡下一處地方打飯。看荒坡裡四下無人心存僥倖,想自己速去速返,不會發生意外。於是就離開了一直守護著的鼎鍋。
他剛離開沒幾分鐘,恰好一個做工者經過石灰窯那裡到坡上小解方便,見灶上大鼎鍋裡熱氣騰騰,燉煮著什麼「美味」東西。「那年頭,人們對吃本能地有種興趣,自己吃不到,看一眼也是不錯。出於好奇,他多跨了幾步,來到鍋灶旁,趁暫無主人,悄悄打開鍋蓋偷看一眼。」只見鼎鍋內,滾滾沸水裡,「燉煮著的,正是一個完整的嬰兒!」那人嚇得丟下鍋蓋,就往坡上飛跑,一路大喊「不得了!有人煮娃兒吃!」。這個消息,就此傳開。公安及相關部門得到消息趕來,連人帶物,當場拿獲並帶走。
後來查明,羅大爺煮吃的是死嬰。其埋下當晚,被他偵知且連夜掘出。第二天白天欲煮食而偶然事發。後被判刑,入獄勞改。沒多久,通過女婿的關係以「保外就醫」釋放回家。
「據羅同學曾經給他們講過一件事。說是他老漢,這次事發被公安抓走之前,曾經有三兩次,用大茶缸或小罐子盛不名『燉肉』回家,叫家人共吃。而且,其父只說是肉,不說是什麼肉。案發,才懷疑這些『燉肉』,可能來路同樣。若此說為真,說明其此次案發前,已有類似行為經歷。」(2014年1月2日共識網)

結語

關於大躍進和浮誇風造成大飢荒的「嚴重後果」,凡是親身經歷的過來人都有刻骨銘心的記憶。我國老一輩革命家薄一波在《若干重大決策與事件的回顧》一書中作了深刻的反思,他說:大躍進「加劇了國民經濟的比例失調,輕工業急劇下降,而遭到最大破壞的是農業。拿糧食來說,1959年產量僅為3400億斤,比1958年的實際產量減少600億斤。1960年糧食產量下降到2870億斤,比1951年的2874億斤還低。」(第873頁)「農牧業產品的產量,大都退到1951年的水平,油料作物的產量僅及1951年的一半。」(第884頁)「我國人民所經歷的1959-1961年『三年困難時期』,主要是『大躍進』、人民公社化運動和『反右傾』鬥爭造成的。在『三年困難時期』,全國廣大人民因食物缺乏、營養不良,相當普遍地發生浮腫病,不少農村因飢饉死亡增加,據統計,1960年全國總人口減少1000多萬。在和平建設時期發生這種事情,我們作為共產黨人實在是愧對百姓,應該永誌不忘這沉痛的教訓!」(第873頁)
三年大飢荒期間,中國出現的人吃人事件不僅數量極多,而且情節極為慘烈,在古今中外都是非常罕見的。
比如,中國古籍中有「易子而食」的記載,意思是說,在大飢荒之年,百姓在走投無路,萬般無奈的情況下,被迫人相食。但是,他們往往不忍心殺死自己的孩子,於是就倆家交換,你殺我們家的孩子,我殺你們家的孩子,這種雙方換殺、換食對方孩子的做法雖然也夠殘忍的,但是畢竟給血腥的人相食蒙上了一層薄薄的面紗,多少體現了一點點人性和良知,比自己手刃親生骨肉吃掉稍微好受些。
但是,研究1959—1961年的大飢荒,我還沒有發現飢民「易子而食」的案例。這是三年大飢荒人相食的一大特點。原因何在?這是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我想,他們是不是嫌「易子而食」太麻煩了,於是不再繞那個彎子,不再與人商量,不再顧及其它,乾脆對親骨肉直接下手,其迫不及待使人性完全泯滅、親情喪失殆盡,悲夫!
三年大飢荒時,我還是個十多歲的未成年人,在一個掛靠在國營農場的學校上學,比純粹的農村稍微好些,但也是吃不飽肚子,每星期都像餓狼一樣跑回家尋找吃的。然而每次都使我大失所望,因為,那時候,「共產風」刮過,家徒四壁,一貧如洗,只能跟母親吃些茅草根、各種樹葉之類,我的感受是,榆樹葉最好,槐樹葉次之,最難吃的是柳樹葉,既苦又澀。還吃過棉餅。棉餅是棉籽榨去油之後擠壓而成的餅子,掰開看,裡面全是棉籽上的短絨和棉籽殼,正常年景是作為上地的肥料,根本不是人吃的東西。
有一次,我餓得沒有辦法,用大姐給我的二元錢到穆集街上買了兩塊火柴盒大小的熟肉塊(售前切好的,一元錢一塊)。賣肉者對我說是牛肉,我來不及細想,當場就站在那裡迫不及待地吞食下去。後來一想,這完全是騙人的鬼話。農民的牛早在合作化時就被牽去入社了,成了公家的財產,有專人飼養、役使和看護。任何人,即使吃了豹子膽也不敢到飼養室牽出一頭牛宰殺食用和出售。既然沒有牛,哪來的牛肉?
賣肉者扯謊,說明他心中有鬼。後來聽說有人盜宰死屍煮熟,除自吃外,還以豬肉、牛肉等名義出售賣錢。如果是這種情況,我也成了吃過人肉的人了,阿彌陀佛!
中華民族亙古罕見的歷史悲劇如此慘烈、如此沈重。然而,有些人卻以披露「真相」為名,大肆歪曲、掩蓋真相;有些人在道貌岸然地責斥別人「滅史」的同時,卻對這長達三年浸透血淚的史實肆意抹殺,百般掩飾,以達到徹底否定的目的;有人無視歷史真相,一面把簡單的問題引入複雜的迷宮,故意把水攪渾,一面祭起「重大謠言」的大棒,威脅、恐嚇敢說真話的人們。對這類行徑,歷史一定會給於公斷。
歷史上的姦臣賊子,最慣於用文過飾非、歌功頌德的手段向當政者獻媚取寵,實質上是置當政者於不義,使其忘卻歷史的沉痛教訓,在錯誤的邪路上一直下滑,直至深淵。誤國害民,莫此為甚。有個李慎明,竟然面對數以千萬計餓死的冤魂輕飄飄地說什麼「曾經餓過幾天肚子,過了幾年窮日子」,恣意掩蓋這段慘烈的歷史,再度傷害和褻瀆數以千萬計的餓殍,真是天理、良知、人性統統都被狗吃光了!他們這樣做,實質上是給當局幫倒忙,作為領導者,是應當有所警覺的。
飽含血淚的三年大飢荒是中華民族歷史上一段非常陰霾的歲月,是中國百姓心目中揮之不去的苦痛,重溫並牢記這段嚴酷的歷史,主要是為了吸取歷史的教訓,以避免重蹈歷史的覆轍,重演歷史的悲劇!
(責任編輯:曲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