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前人大高官王陽被重判16年半 罪名罕見

2017年06月01日落馬官員
【新唐人2017年06月01日訊】日前,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王陽被判處有期徒刑16年半。罪名除了受賄外,還有罕見的一項「破壞選舉罪」。

據陸媒報導,黑龍江省大慶市中級法院5月31日宣判了王陽受賄、破壞選舉一案。王陽因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300萬元,破壞選舉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6年6個月,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300萬元。

據悉,王陽在2006年底至2013年1月期間,先後利用擔任遼寧省撫順市代市長、市長,中共鞍山市委副書記、遼寧省鞍山市代市長、市長及中共阜新市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項目建設、職務調整、當選人大代表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其親屬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涉案金額達人民幣6291萬餘元。

另外,2012年12月至2013年1月,王陽為當選遼寧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採取給予人大代表財物的方式進行拉票,並利用擔任中共阜新市委書記等職權和影響,直接或通過他人向人大代表打招呼等方式拉票。

遼寧賄選案曾震驚中南海,有幾百名官員被查處,被指是中共建政以來查處的第一起發生在省級層面的重大惡劣案件。

中紀委此前曾表示,遼寧官場貪腐面積大、級別高,呈集團式貪腐,而這些貪腐集團同時也形成政治幫派,其嚴重程度甚至超過山西。

遼寧被認為是江派勢力長期掌控之地。包括李長春、周永康、薄熙來、徐才厚等江派高官都曾先後盤踞遼寧,並培植了大批親信,形成「遼寧幫」,其中包括前遼寧省委書記王岷、前遼寧省省長陳政高等。

(記者陳遠輝報導/責任編輯:趙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