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美女間諜:為黨結婚卻兩度入獄

2017年08月22日私密檔案
【新唐人北京時間2017年08月22日訊】中共女間諜黃慕蘭於今年2月7日在浙江杭州去世,終年110歲。黃慕蘭一生結過4次婚,其中有3次是中共黨組織指派的「革命聯姻」。而中共建政後,她卻2次被投入秦城監獄。

黃慕蘭原名黃彰定,又名黃淑儀、黃定慧,出身於湘中名門。她當過紗廠女工、大律師夫人、女銀行家,在舊中國的大上海是社交圈中的紅人……但是她的第一身份,卻是中共的特工。

1923年至1925年,黃慕蘭曾有過一段短暫的包辦婚姻,被父親嫁給了父親朋友的兒子。當時她只有16歲,不過結婚不久她就離家出走了。

黃慕蘭的後三段婚姻,均是所謂的「革命聯姻」。

1927年3月,在董必武、瞿秋白的撮合下,當時19歲的黃慕蘭與中共黨員宛希儼結婚。當時,宛希儼在武漢擔任《民國日報》總編輯、漢口市國民黨部宣傳部長。1928年,宛希儼在兒子出生才3天的時候就被調往贛西南組織暴動,並在4個月後死亡。

1928年12月,黃慕蘭接到地下黨組織調令,祕密前往上海任中央委員會機要祕書,成為中央特科成員,在周恩來、康生、陳賡、潘漢年、李強手下工作。

後經周恩來批准,黃慕蘭與中共中央委員賀昌結婚。不過按中共組織內部要求,她對外隱瞞了與賀昌祕密結婚的經歷,以宛希儼遺孀、到上海找工作的身份公開露面。後來,賀昌被安排去了蘇區工作。

黃慕蘭的第四任丈夫,是上海有名的大律師陳志皋。陳志皋對黃慕蘭的背景並不知情,不惜咬破手指寫血書來追求她。

當時,黃慕蘭向中共組織請求去蘇區與丈夫賀昌會合被拒絕,其上級讓她與陳志皋結合,並說這「更加有利於掩護身份,極有可能會打開一個新的局面,絕對合乎工作需要」。黃慕蘭聽取了中共組織的意見與陳志皋結婚。

陳志皋作為著名律師,當時為被捕的中共黨員出力,被認為其中重要原因是他愛黃慕蘭。

1933年,黃慕蘭又奉中共之命脫黨,先後以銀行家、慈善家、國民黨特派員等特殊身份為中共賣命,曾參與「全國冤獄賠償運動」、營救「七君子」出獄、打通中共海路交通線、香港文化名人大撤退等重大行動。

中共建政後,黃慕蘭的第四任丈夫陳志皋離開上海去往香港,但是她本人卻沒有離開。而她的人生「輝煌」也隨著中共建政而停止,先後兩次被關押在秦城監獄。

黃慕蘭以後的生涯除了蹲監獄,就是出了獄後的上訴陳詞,努力證實自己是紅色特工。直至1980年她73歲時,才獲得一紙「平反書」。

(記者藍銘浩報導/責任編輯:曲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