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文革殺人手法:吊半邊豬、煎干蝦、血餌引螞蝗

2017年10月16日血色禁史
【新唐人北京時間2017年10月16日訊】美國加州州立大學洛杉磯分校圖書館教授宋永毅,研究文革近二十年。近期發表系列文章--《廣西文革絕密檔案中的大屠殺和性暴力》之四:《韋國清廣西「紅色政權」殺人手法超越起碼倫常底線》。文章揭示了廣西各地在文革中,以中共大員韋國清為代表的「紅色政權」對民眾的血腥迫害和殺戮。

文章指出,從歷史資料來看,廣西文革中的屠殺,殺人者並不是為了結束生命,而是為了享受殺戮中的感官和心理快感。

據《廣西文革機密檔案資料》記載,在這場歷時多年的殺戮中,中共的「紅色政權」實施了敲死、溺死、槍死、捅死、砍死、拖死、活割、砸死、逼人上吊、圍捕殺害、破腹割肝等數十種殺人的方法。

政治迫害中的刑訊逼供的手段包括,拔河、假槍斃、假活埋、泡水、灌狗屎、脫褲遊街、踩足跟、坐坦克、坐老虎凳、游鬥、打活靶、罰跪、手銬、腳鐐、木枷鎖腳、跪碎石、罰跑步、化妝遊街等。

其它還有:「吊半邊豬」,手指和腳趾一隻,繩扎、升空中半點吊;「點天燈」,紙浸透煤油置頭上,點火燃燒;「煎干蝦」,逼人到灰砂地,讓烈日蒸曬,不准戴帽,不准喝水;「滾水淋發」受害者被捆紮後,滾水淋發;「空中飛人」,繩扎拇指升天空,用人前後左右推動,曰「飛人」和「血餌引螞蝗」,受害者被打遍體鱗傷之後,推下山塘讓螞蝗叮咬吸血等等,不一而足。

文章認為:「顯然,施害者並不想儘快地結束被害者的生命,而是要充分地享受一種在拷打和處死人中的過程所得到的獸性的快感。」

1968年3月,廣西環江縣中學龍孟莊的母親目睹其子遭受的種種非人折磨後,借送飯之際,給龍孟莊帶來毒藥,「聲淚俱下地勸子服毒自盡,以免再受煎熬」。

作者分析:「這種施害者感官和心理快感的產生,無疑和長期以來中共官方意識形態中把階級敵人的「非人化」有關,即他們不是人,而是必須予以清除的「臭狗屎」、「臭蟲」,因此,殺掉階級敵人不是殺人而是為人類除害。在這些檔案裡,被殺的四類分子常常被稱為「豬」,而預謀殺戮被稱為「完成生豬上調任務」。尤其在成立省革命委員會前,縣裡都要發出通知要面「殺『豬』向自治區革委成立獻禮」。這樣,對四類分子妖魔化和非人化符號操作非但能夠起到重要的減輕施虐者心理緊張或心理負擔的作用,還可以給他們虛假的正義感。」

文章指出:以中共「廣西王」韋國清為代表的「紅色政權」對民眾的迫害和殺戮,還大大超越了一個人作為人類一員的起碼倫常底線。

例如,強迫兒子親手殺害父親。1968年6月2日,「廣西永福縣堡裡大隊革委會召開的群眾批鬥大會上,發生斗打死黃廣榮後,又逼其子黃明新用菜刀將其父的頭割下祭墓,然後又將黃明新打死的慘劇。

再如,施害者常常以「活命」為誘惑,先強迫一部分四類分子充當凶手殺害另一部分同類,然後又立刻食言把這些人也殺死。如橫縣巒城區在1968年9月的所謂的「斗反共救國團」的會上,施害者們把事先預謀殺害的何正督等七人(包括何的三個兒子)捉到大會進行鬥爭之後,首先打死何正督,令李錫亮(地主)等和被害者的三個兒子(何斌、何武、何威)把死者抬往那督山挖坑埋葬。當何斌、何武把父親放下坑之後,凶手即開槍將兄弟倆殺死於坑內。三子何威(年僅13歲)見此慘景,轉身邊走邊哭,也被槍殺於山腰上。後地主李錫亮本人也不能倖免,又被勒死。類似的情況還有,宜山縣北牙公社的保良大隊農民覃瑞年被槍殺後,頭顱被砍下,施害者還強迫其妻拎著丈夫的頭顱遊街示眾....

宋永毅在其相關研究文章《廣西「暴民政治」是國家機器行為的結果和延伸》一文中說:簡言之,文革中的屠殺和暴力大都是一種國家機器行為,即政權對公民的直接殺戮。所謂的「暴民政治」只不過是國家機器行為的一種結果和延伸,甚至是為國家機器直接利用的形式而已。

宋永毅在其著作《廣西文革中的吃人狂潮》中也指出:正是中共建立的崇尚暴力的無產階級專政體制、提倡的「你死我活」的階級鬥爭理論,以及在文革中發動的一波波殘忍的政治運動,在群體暴力事件中被極端化和異化,結出了廣西吃人風潮的惡之果。

(記者李倩倩報導/責任編輯:趙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