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竟然如此處理8級大地震?出人意料!

2017年11月28日趣聞
【新唐人北京時間2017年11月28日訊】近年來,世界各地自然災害頻繁,尤其大地震一夕之間造成的天崩地裂慘況更令人怵目驚心!古代也有天災,面對8級大地震,康熙皇帝是怎麼對待的呢?

清康熙十八年七月二十八日(公元1679年9月2日)中午,京師地區發生了一場強烈地震。這次地震強度高達8級,震中在平谷、三河一帶,地震波及範圍除京城外,還包括周圍的河北、山西、陝西、遼寧、山東、河南六省,共計兩百餘州縣。京城震毀,城堞、衙署、民房、死傷人民甚眾。(注1)

面對突如其來的災難,康熙皇帝迅速作出了反應。他一方面「發內帑銀十萬兩」,賑恤災民;一方面號召「官紳富民」捐資助賑。而他最著力進行的,則是親自帶領大小臣工,對朝政得失認真的作一次全面的政治檢討和反思。他自己首先「兢惕悚惶」,「力圖修省」;同時要求臣工們「務期盡除積弊」,「各宜洗滌肺腸,公忠自矢,痛改前非,存心愛民為國。」(注2)

地震發生後不到四個小時,康熙立即把「內閣、九卿、詹事、科、道滿漢各官」召集在一起,並把大學士明珠、李霨等數人召到乾清宮,當面訓諭,嚴厲批評某些官員「自被任用以來,家計頗已饒裕,乃全無為國報效之心」,不僅不清廉勤政,反而「愈加貪酷,習以為常」。康熙並且表明,這種「姦惡」之人如「不加省改」,一經查出,「國法俱在,決不饒恕」(注2)。

兩天後,康熙帝再一次將「滿漢學士以下,副都御史以上各官」召集到左翼門,著人口傳諭旨,宣布了他所反思的施政上六大弊端:一是各級官吏「苛派百姓」,民間易盡之脂膏,盡歸貪吏私囊,使「民生困苦已極」;二是「大臣朋比徇私者甚多」;三是用兵之時,任意燒殺搶掠;四是地方官「於民生疾苦,不使上聞」,遇到水旱災荒,對賑濟諸事,「苟且侵漁,捏報虛數,以致百姓不沾實惠」;五是刑獄不公,積案不辦;六是王公大臣之家人奴僕,「侵佔小民生理」,「干預詞訟,肆行非法」。

康熙要求大臣們對如何嚴禁這六種弊政提出具體辦法。他特別強調,革除弊政,關鍵在於高官的率先垂範,因為「大臣廉,則總督、巡撫有所畏憚,不敢枉法以行私;總督、巡撫清正,則屬下官吏操守自潔,雖有一二不肖有司,亦必改心易慮,不致大為民害。」(注3)

大臣們根據康熙皇帝的旨意,在10天之內擬出了革除上述六種弊政的辦法,包括對責任者從「革職拿問」、「永不敘用」到按律「正法」的嚴厲處罰措施,康熙批准了這個處分辦法。

康熙皇帝這樣做,主要是基於「敬天知命」和遵從宇宙規律的基礎上而為。這裡的「天」,即所謂的自然,即是指那無時不在,無處不有的衡定一切的宇宙特性。

中國自古就有「天人合一」的認識,認為「天象示警」並非僅僅是指人類對於自然生態環境破壞的行為出現的後果,更是對執政者治理國家有所缺失發出的警示。

古今當政者,有幾人能像康熙皇帝一樣向內找自己施政上的原因,糾正自己的錯誤,從而「順天應命」重歸天人合一的呢?

(注1)引自《康熙起居注》,第一冊,第420頁。

(注2)《康熙起居注》,第一冊,第421頁。

(注3)《康熙起居注》,第一冊,第422頁。

——轉自《看中國》

(責任編輯:阿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