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17年12月30日訊】近日,就半個月前韓國總統文在寅訪華期間韓媒記者遭中共安保人員群毆事件,中方向韓國政府通報了中期調查結果,稱系個人偶發事件,否認集體施暴,並指受害人負傷程度僅一級輕傷。這個結果激起韓國媒體的強烈反彈。
今年12月14日,兩名跟隨韓國總統文在寅去到中國進行採訪的韓國攝影記者,在北京欲跟蹤採訪文在寅活動時遭到中方警衛制止爆發衝突,被中方安保人員打傷送院,韓國總統府其後通過外交部向中方提出抗議並要求徹查。
中方調查部門已分別於上周和本周兩次向韓方通報了中期調查結果。其中,中方於25日向韓方通報的說法被曝光後,韓媒頓時炸了鍋。
據韓國《中央日報》12月29日報導,中方通報的中間調查結果大致有三方面內容:1,毆打事件非集體施暴而是個人偶發行為;2,施暴者只有一人;3,受害者負傷程度並非(傷勢危及生命的)重傷,而是(僅留下外貌等輕微後遺症的)一級輕傷。
報導稱,這些調查內容「令人難以接受」,中方在處理這起暴力事件時「似乎有意大事化小」,「令人倍感憂慮」。
報導表示,受害記者當時被10多名中國保安拖出去推翻在地拳打腳踢,受傷嚴重,而中方竟然認為這起事件不屬於集體施暴,這樣的結論「令人深感震驚」。而被打記者鼻骨骨折、眼眶骨折,失去了90%以上的味覺與嗅覺,按照韓國的標準理應屬於重傷,中方卻稱這樣的負傷程度為「一級輕傷」,報導表示對此無法認同。
報導並強調,中共安保人員暴力毆打韓媒記者並不僅是一次單純的暴力事件,而是「對大韓民國的一次暴力」。處罰相關責任人時,不應僅限於腳踢記者的一個保安,其他動手施暴的保安以及當天負責警衛工作的中國公安人員也應接受調查。
報導提出,中方須就這起事件採取以下五項措施:一是查明真相,徹查韓國記者兩次遭受集體毆打的真相。二是嚴懲施暴者,包括施暴者本身和應追究管理者的責任。三是道歉,中國政府應親自出面表示誠摯的歉意。 第四是賠償。中方應賠償受害者遭受的肉體和精神損失。第五,北京方面必須承諾不再發生類似事情。
該報導同時呼籲韓國政府:必須睜大雙眼,避免中方在處理此事時「大事化小」,「矇混過關」。
文在寅訪華的兩名隨行記者在北京遭中共警衛推搡、群毆。(視頻截圖)
《韓國日報》一名記者被中共警衛抓住衣領推倒在地,致使他背部受傷,短暫無法站立。(網絡截圖)
據韓國媒體早前的報導,今年12月14日上午11點許,正在北京進行國事訪問的文在寅在出席韓中經濟貿易夥伴會議開幕儀式後,參觀了韓國企業展台。事發時,文在寅與保鑣離開位於北京的國家會議中心的一個展示館,欲前往另一個展示館,跟隨在他們後面的一群韓國攝影記者被中方安保人員攔住。
由於韓方在文在寅訪華前已就「跟隨總統全程採訪」與中方達成協議,兩位當事記者當時便向中方警衛出示了「近距離採訪通行證」,要求繼續跟蹤採訪文在寅,但還是受到了中方保安人員的野蠻阻攔與暴力攻擊。
其中一名來自《韓國日報》的高(Ko)姓記者被警衛抓住衣領,並推倒在地,致使他短暫無法站立。另一名記者拍下現場照片,但照相機隨後被拿走。
一名李(Lee)姓記者在現場抗議時,一群警衛將他拖出10多米後拋在地上,拖拉中有警員用拳頭毆打這位記者。當記者倒地後,更有十多名警衛圍住將其一番踢踹。儘管有來自韓國青瓦台的官員出面制止,那些警衛仍不停手。
這兩名記者後來被送到文在寅下榻的釣魚台國賓館,由他的醫療團隊進行治療。高姓記者背部受傷,而李姓記者眼睛腫大,還流鼻血。
隨後,韓國政府通過外交部向中方表示抗議,並要求正式道歉。當時,青瓦台一名官員對韓媒表示,初步調查結果顯示,那些打人的警衛可能是商展僱用的,但他們仍接受中共警方的指揮,因此中方對此負有責任。
(記者何雅婷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明軒)
今年12月14日,兩名跟隨韓國總統文在寅去到中國進行採訪的韓國攝影記者,在北京欲跟蹤採訪文在寅活動時遭到中方警衛制止爆發衝突,被中方安保人員打傷送院,韓國總統府其後通過外交部向中方提出抗議並要求徹查。
中方調查部門已分別於上周和本周兩次向韓方通報了中期調查結果。其中,中方於25日向韓方通報的說法被曝光後,韓媒頓時炸了鍋。
據韓國《中央日報》12月29日報導,中方通報的中間調查結果大致有三方面內容:1,毆打事件非集體施暴而是個人偶發行為;2,施暴者只有一人;3,受害者負傷程度並非(傷勢危及生命的)重傷,而是(僅留下外貌等輕微後遺症的)一級輕傷。
報導稱,這些調查內容「令人難以接受」,中方在處理這起暴力事件時「似乎有意大事化小」,「令人倍感憂慮」。
報導表示,受害記者當時被10多名中國保安拖出去推翻在地拳打腳踢,受傷嚴重,而中方竟然認為這起事件不屬於集體施暴,這樣的結論「令人深感震驚」。而被打記者鼻骨骨折、眼眶骨折,失去了90%以上的味覺與嗅覺,按照韓國的標準理應屬於重傷,中方卻稱這樣的負傷程度為「一級輕傷」,報導表示對此無法認同。
報導並強調,中共安保人員暴力毆打韓媒記者並不僅是一次單純的暴力事件,而是「對大韓民國的一次暴力」。處罰相關責任人時,不應僅限於腳踢記者的一個保安,其他動手施暴的保安以及當天負責警衛工作的中國公安人員也應接受調查。
報導提出,中方須就這起事件採取以下五項措施:一是查明真相,徹查韓國記者兩次遭受集體毆打的真相。二是嚴懲施暴者,包括施暴者本身和應追究管理者的責任。三是道歉,中國政府應親自出面表示誠摯的歉意。 第四是賠償。中方應賠償受害者遭受的肉體和精神損失。第五,北京方面必須承諾不再發生類似事情。
該報導同時呼籲韓國政府:必須睜大雙眼,避免中方在處理此事時「大事化小」,「矇混過關」。
文在寅訪華的兩名隨行記者在北京遭中共警衛推搡、群毆。(視頻截圖)
《韓國日報》一名記者被中共警衛抓住衣領推倒在地,致使他背部受傷,短暫無法站立。(網絡截圖)
據韓國媒體早前的報導,今年12月14日上午11點許,正在北京進行國事訪問的文在寅在出席韓中經濟貿易夥伴會議開幕儀式後,參觀了韓國企業展台。事發時,文在寅與保鑣離開位於北京的國家會議中心的一個展示館,欲前往另一個展示館,跟隨在他們後面的一群韓國攝影記者被中方安保人員攔住。
由於韓方在文在寅訪華前已就「跟隨總統全程採訪」與中方達成協議,兩位當事記者當時便向中方警衛出示了「近距離採訪通行證」,要求繼續跟蹤採訪文在寅,但還是受到了中方保安人員的野蠻阻攔與暴力攻擊。
其中一名來自《韓國日報》的高(Ko)姓記者被警衛抓住衣領,並推倒在地,致使他短暫無法站立。另一名記者拍下現場照片,但照相機隨後被拿走。
一名李(Lee)姓記者在現場抗議時,一群警衛將他拖出10多米後拋在地上,拖拉中有警員用拳頭毆打這位記者。當記者倒地後,更有十多名警衛圍住將其一番踢踹。儘管有來自韓國青瓦台的官員出面制止,那些警衛仍不停手。
這兩名記者後來被送到文在寅下榻的釣魚台國賓館,由他的醫療團隊進行治療。高姓記者背部受傷,而李姓記者眼睛腫大,還流鼻血。
隨後,韓國政府通過外交部向中方表示抗議,並要求正式道歉。當時,青瓦台一名官員對韓媒表示,初步調查結果顯示,那些打人的警衛可能是商展僱用的,但他們仍接受中共警方的指揮,因此中方對此負有責任。
(記者何雅婷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明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