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18年01月26日訊】近日,曾經轟動一時的「山東濟南水泥藏屍案」的凶手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凶手何東升於20年前,為占有100萬元(人民幣.下同),錘殺5名青年,並藏屍於房間6年。
據陸媒報導,1996年,何東升為占有100萬元錢財,在其承租房內將5名受害人一一錘殺。殺人後,何東升在臥室砌了一長方形池子,將5具屍體藏匿、封存於其中長達6年。2002年8月因轉移屍體案發,何東升潛逃。潛逃期間,何東升更名換姓,娶妻生子。2009年才被抓捕歸案。9年後,2018年1月19日何東升被執行死刑。
陸媒《濟南時報》報導,該起命案在發生6年後才被發現詳情。2002年8月,何東升將5名受害者的骨骸轉移至位於濟南市中區的一個帶院子的租賃房中。一天,房東聞到院內小房中有異味,又聯繫不到何東升,於是報警。後來在小屋地下發現了何東升搬來的「大包袱」,是5具屍骸。部分屍骸身上,還攜帶有相關的身份證件,經過追查,發現這5人均是在1996年12月份失蹤的,失蹤的時間是同兩日。
屍骸被發現後,何東升潛逃外地。他用兩個假身份周旋於兩個女人之間,在四川、雲南等地藏匿近6年。2009年2月的一天,何東升夥同他人,以介紹工程為由,將男子唐某騙至昆明一傢俱城內,向唐某強行索要5萬元。2009年3月7日,何東升因此案被抓獲,最終落網。
根據濟南中院微信公眾號披露,何東升1996年12月與高中同學王某某及王某某的連襟於某經預謀後,王某某騙取其初中同學時任濟南市某銀行會計科副科長張某的信任,將該行的100萬元用於申購股票,股票中籤後,張某某、王某某等將99.7萬元餘額轉存至活期存折上,後王某某通過其高中同學某銀行職員李某使該款提前到賬。
同月18日下午,王某某的朋友桑某等人用該存折取款,送至何東升承租的濟南市天橋區某小區603室。何東升為占有該款,在603室持鐵錘猛擊桑某頭部致其死亡,隨後兩天內又先後將李某、張某某、王某某、於某騙至該室,以同樣手段殺害。經鑑定,四被害人均系嚴重閉合性顱腦損傷死亡。
據2016年6月15日對該案的報導,何東升在濟南中院對該案的一次重審中,曾否認殺人只承認藏屍。他辯稱,自己當時擔任一家單位的會計,王某某帶著幾十萬元現金找到他,說想暫存到他的單位裡。何東升答應幫忙,於是將王某某等人帶到自己家裡。
何東升稱,一天,他返回家中,發現王某某、於某在他家,張某某等三人則倒地身亡。當時王某某稱,貪污公款後,張某某等三人抽成太狠,遂將這3人殺了。接下來,何東升帶著王某某、於某,將錢暫存到何東升的單位處。第二天,何東升再返回家中,發現王某某、於某二人也已身亡,家裡一下子有了5具屍體。何東升說,他當時覺得,反正他們都死了,錢就歸自己了,就把5具屍體藏在西屋裡。
但法院並未採納何東升的說法,判定他除了故意殺人外,還利用擔任工作單位會計、出納的職務便利,擅自將400萬元公款用於個人炒股;虛構事實,從單位銀行提取現金13萬元據為己有。最終濟南中院以故意殺人罪、貪污罪、挪用公款罪數罪並罰,判處何東升死刑。
(記者李蒨蒨報導/責任編輯:戴明)
據陸媒報導,1996年,何東升為占有100萬元錢財,在其承租房內將5名受害人一一錘殺。殺人後,何東升在臥室砌了一長方形池子,將5具屍體藏匿、封存於其中長達6年。2002年8月因轉移屍體案發,何東升潛逃。潛逃期間,何東升更名換姓,娶妻生子。2009年才被抓捕歸案。9年後,2018年1月19日何東升被執行死刑。
陸媒《濟南時報》報導,該起命案在發生6年後才被發現詳情。2002年8月,何東升將5名受害者的骨骸轉移至位於濟南市中區的一個帶院子的租賃房中。一天,房東聞到院內小房中有異味,又聯繫不到何東升,於是報警。後來在小屋地下發現了何東升搬來的「大包袱」,是5具屍骸。部分屍骸身上,還攜帶有相關的身份證件,經過追查,發現這5人均是在1996年12月份失蹤的,失蹤的時間是同兩日。
屍骸被發現後,何東升潛逃外地。他用兩個假身份周旋於兩個女人之間,在四川、雲南等地藏匿近6年。2009年2月的一天,何東升夥同他人,以介紹工程為由,將男子唐某騙至昆明一傢俱城內,向唐某強行索要5萬元。2009年3月7日,何東升因此案被抓獲,最終落網。
根據濟南中院微信公眾號披露,何東升1996年12月與高中同學王某某及王某某的連襟於某經預謀後,王某某騙取其初中同學時任濟南市某銀行會計科副科長張某的信任,將該行的100萬元用於申購股票,股票中籤後,張某某、王某某等將99.7萬元餘額轉存至活期存折上,後王某某通過其高中同學某銀行職員李某使該款提前到賬。
同月18日下午,王某某的朋友桑某等人用該存折取款,送至何東升承租的濟南市天橋區某小區603室。何東升為占有該款,在603室持鐵錘猛擊桑某頭部致其死亡,隨後兩天內又先後將李某、張某某、王某某、於某騙至該室,以同樣手段殺害。經鑑定,四被害人均系嚴重閉合性顱腦損傷死亡。
據2016年6月15日對該案的報導,何東升在濟南中院對該案的一次重審中,曾否認殺人只承認藏屍。他辯稱,自己當時擔任一家單位的會計,王某某帶著幾十萬元現金找到他,說想暫存到他的單位裡。何東升答應幫忙,於是將王某某等人帶到自己家裡。
何東升稱,一天,他返回家中,發現王某某、於某在他家,張某某等三人則倒地身亡。當時王某某稱,貪污公款後,張某某等三人抽成太狠,遂將這3人殺了。接下來,何東升帶著王某某、於某,將錢暫存到何東升的單位處。第二天,何東升再返回家中,發現王某某、於某二人也已身亡,家裡一下子有了5具屍體。何東升說,他當時覺得,反正他們都死了,錢就歸自己了,就把5具屍體藏在西屋裡。
但法院並未採納何東升的說法,判定他除了故意殺人外,還利用擔任工作單位會計、出納的職務便利,擅自將400萬元公款用於個人炒股;虛構事實,從單位銀行提取現金13萬元據為己有。最終濟南中院以故意殺人罪、貪污罪、挪用公款罪數罪並罰,判處何東升死刑。
(記者李蒨蒨報導/責任編輯: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