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8年02月08日訊】週四,中共江蘇省委前常委、前常務副省長李雲峰受賄案開庭。李雲峰被指控受賄人民幣1477萬餘元。
法庭指控,2003年到2014年,李雲峰在擔任江蘇省委副祕書長、研究室主任、辦公廳主任、省委常委、祕書長、常務副省長等職務期間,為他人在工程承攬、項目規劃調整、職務晉升等事項上謀取利益,直接或間接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1477萬餘元。
李雲峰是江蘇省第四個「落馬」的副省部級官員。
據報,李雲峰在江蘇任職多年,是江派「江蘇幫」成員,與已落馬的前江蘇省委常委趙少麟關係密切,他還是已落馬的前南京市委書記楊衛澤的連襟。
法庭指控,2003年到2014年,李雲峰在擔任江蘇省委副祕書長、研究室主任、辦公廳主任、省委常委、祕書長、常務副省長等職務期間,為他人在工程承攬、項目規劃調整、職務晉升等事項上謀取利益,直接或間接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1477萬餘元。
李雲峰是江蘇省第四個「落馬」的副省部級官員。
據報,李雲峰在江蘇任職多年,是江派「江蘇幫」成員,與已落馬的前江蘇省委常委趙少麟關係密切,他還是已落馬的前南京市委書記楊衛澤的連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