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年三十漢中命案 等了22年的復仇?

2018年02月20日社會
【新唐人2018年02月19日訊】大年三十中午12點多,陝西省漢中市發生一起殺人案,三人死亡。據當地村民和網友爆料,這可能是一起等了22年的為母報仇案。

2月15號,中午12點多,陝西省漢中市南鄭區新集鎮王坪村14組發生一起殺人案,2人當場死亡、1人重傷搶救無效死亡。

官方發布的通告顯示,死者是71歲的王自新,和他的大兒子王校軍,以及三兒子王正軍。

而殺人者,現年35歲的張扣扣在17號自首。

據大陸「每日人物」引述當地村民的話說:張扣扣是獨子。1996年,他只有13歲,因為地基糾紛問題,母親被王正軍砸死。2001年,張扣扣應徵入伍,在新疆服役兩年復員回家,此後外出務工,2017年底才回到家鄉。

而另有當地網友發帖表示:死者在當地勢力很大,死者老大是管委會主任。當初因為房界和張家爭吵……父子四人當著面把張扣扣的母親打死的,腦漿都打出來了,最後罪落到老三身上,因為老三未成年,判了八年,實際上蹲了三年就出來了。

以上消息沒有得到官方證實,但這起發生在大年三十的命案,卻引發網絡輿論對張扣扣的廣泛同情。

有網友說:「法律已死,兒子還在」;也有網友說:「窮人只能拿命來拼,太心酸了」;還有網友認為張扣扣並非濫殺無辜:「目睹母親被殺,只殺仇人,父母妻兒動都沒動,次日吃完早飯就去自首」。

大陸知名網友秀才江湖:「我也和網上的呼聲一樣。中國根本不是一個法治國家,是人治社會。政府老是說,我們要拿起法律武器維護合法權益,但是法律的武器老是不理我們,老是離我們而去。張扣扣這樣呢,法律缺失的情況下,他已經很無可奈何選擇了手刃仇人,這時候法律武器就找他來了。」

原福建寧德中級法院經濟庭審判長李建峰表示,如果當地村民和網友爆料屬實,張扣扣母親的命案的確存在不公。

原福建寧德中級法院經濟庭審判長李建峰:「當時去打(張扣扣)他母親的是(王自新)他父子四人。最後通過他們的運作,把動手打死他母親的這個罪落在老三(王正軍)身上。為甚麼落在老三身上呢?因為他是未成年人,一是不能判死刑,第二個量刑減輕。所以說只判了八年,即使這八年,他也只蹲了三年就出來了。那麼一條人命就換來了三年的徒刑,這個顯然是不公正的。」

李建峰指出,在中國司法實踐中,將命案往未成年,或者殘疾人,精神病上靠,以減輕判決的例子大量存在,也有通過賄賂徇私枉法,最後造成社會不公。

李建峰:「造成這種結果的主要原因就是社會不公。那麼社會不公又是怎麼樣造成的呢?我們知道跟這種司法判決有直接的聯繫。那麼司法判決發生不公,它很重要的生產土壤就是一種政治體制。有這種政治體制,才有這種司法體制。有這種司法體制,才有可能造成社會不公。有了這種社會不公,才能發生同態復仇。」

如果張扣扣為母報仇的背景屬實,他的量刑是否會減輕?

李建峰分析,如果單純從法律角度,必須充分考慮到張扣扣一是投案自首,二沒有濫殺無辜,三事情起因是為母報仇。但在專制社會,統治者在法律之上,還有統治利益的考量。

李建峰:「我們知道一個楊佳,前一段江西省的一個農民明經國。他們採取這種同態復仇的手段,最後都受到法律上最嚴厲的懲罰。那麼張扣扣雖然會得到社會民眾的理解,但是最後有可能還是往這方面判。那麼這種判決主要是從統治的價值上去考量的,統治的價值要高於它那個司法的價值,這是在中國特有的現象。」

還有網民表示,類似張扣扣的行為曾經是得到中共宣揚的。2003年四川電視台公共頻道播出電視劇《關中匪事》,男主角也是在家人被惡霸所殺後跑去當了幾年兵,回來殺了惡霸。但他並沒有受到民國政府法律的懲罰,因為他又跑去延安加入了中國共產黨。

採訪/常春 編輯/尚燕 後製/陳建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