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師張凱被溫州檢察院傳喚發聲明

【新唐人2018年03月26日訊】北京律師張凱因為幫助教會維權,被溫州當局監視居住在內蒙古呼和浩特的老家中,已失去自由三年。3月22號,溫州檢察院來電要他去溫州,但沒有傳喚手續,他在網上發聲明說: 如果他再次入獄,請朋友們幫忙看顧他的父母。

張凱律師最近在網上發聲明說:浙江開創刑事訴訴法以來的新套路,公安階段先是監視居住,然後取保候審,檢察院又監視居住、取保候審,加起來限制他自由三年,和老婆孩子三年沒見面,自稱溫州甌海檢察院的檢察官來電話要他去溫州,如果他再次入獄,請他的朋友幫忙看顧他的父母。

內蒙古維權人士包龍軍:「他就是半年監視居住,又兩年取保候審,這又半年監視居住,三年啊這時間很長啊,這已經違反刑事訴訴法明確規定了。刑事訴訴法已經明確規定禁止用變相的監視居住、取保候審,連續的對一個人羈押。」

據《對華援助協會》網站報導,22號,溫州甌海檢察官致電張凱,要求他到溫州接受詢問,但沒有任何法律文件,張凱暫時不打算去,首先要求當局要有傳喚手續,要有合理合法程序,他才會到溫州。上次張凱取保候審1年到期,沒有任何法律手續,現在傳喚他到溫州,也是沒有手續。

湖南維權人士袁小華表示,他在網上看到張凱律師發的聲明,最近很多維權人士被抓後也是被延續關押,沒有任何法律手續。

湖南維權人士袁小華:「延續關押了,又沒有收到法律文書,都是很顯然違反法律規定的事情,真的是非常的無奈。」

報導還說,溫州當局一直限制張凱的自由,他在內蒙古呼和浩特外出被跟蹤,不能到外地,目前在家中監視居住,如果當局繼續用這種方式限制自由,張凱寧願坐牢。

2015年溫州當局大規模強拆教堂十字架,張凱接受了一百多間教堂委託,提供法律援助,8月25號深夜,和兩名助理在溫州下嶺教會被帶走,兩天後被以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祕密、情報罪」,指定居所監視居住。2016年2月,張凱在溫州電視上「認罪」引發各界關注。

新唐人記者熊斌、元真採訪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