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高院裁定 前總統盧拉須入獄服刑

2018年04月05日時政
【新唐人2018年04月05日訊】週四,巴西最高法院駁回了前總統盧拉的人身保護令申請,並裁決他在貪污定罪上訴期間要入獄服刑。

週四,巴西最高法院以6比5的票數,駁回了盧拉的人身保護令申請。這意味著他可能在一週內入獄。

盧拉之前申請在上訴期間避免入獄。

盧拉2003到2011年擔任巴西總統。據調查,他曾收受巴西OAS建築公司約115萬美元的賄賂,該公司因此獲得巴西石油公司的採購合約。

去年7月,盧拉因犯貪污和洗錢罪,一審被判9年零6個月監禁。

今年1月,上訴法院維持一審判決,並將刑期增加到12年零1個月。

二審後,盧拉向最高法院提出了人身保護令申請。

儘管10月總統大選所有民調都顯示,盧拉領先,但週四的裁決,可能讓他失去參選總統的機會,斷送其政治生涯。

盧拉還涉及其它多起訴訟,其中兩起也被控貪污和洗錢。

盧拉的繼任者羅賽芙,也因腐敗醜聞遭彈劾下台。

新唐人記者韋青一、尚敬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