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18年05月11日訊】西南林業大學黨委副書記、校長蔣兆崗潛逃後,11日,雲南省公安廳發布A級通緝令,懸賞10萬元人民幣追緝蔣兆崗。雲南監察委更是把蔣案定性為「第一號大案」。
黨媒5月11日報導,雲南省公安廳當天發布A級通緝令,配合雲南省監察委員會,對涉案人員蔣兆崗進行通緝。蔣兆崗現任西南林業大學校長。
通緝令顯示,根據《雲南省公安機關配合監察委員會查辦案件工作辦法(試行)》的規定和《雲南省監察委員會決定通緝通知書》的要求,現對涉案人員蔣兆崗進行通緝。
但通緝令沒有說明蔣兆崗所犯何罪,為何要對其下發A級通緝令,且獎勵10萬元人民幣進行追緝。
公開資料顯示,蔣兆崗,1964年9月生,雲南玉溪元江縣人。歷任雲南財貿學院團委副書記、書記,雲南財貿學院教學服務中心經理、總務處處長、後勤產業集團總經理,雲南財貿學院副院長,雲南財經大學副校長等職。
2008年10月,任雲南省政府副祕書長。2011年2月任雲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黨委書記。2016年2月,任西南林業大學黨委副書記、校長。
雲南省公安廳發布A級通緝令,懸賞10萬元人民幣追緝蔣兆崗。(網絡截圖)
通緝令公布了蔣兆崗的身份證號碼、護照號碼,以及中國居民往來台灣的通行證號碼。
同時宣布,對蔣兆崗執行通緝的決定是由雲南監察委下達的,屬「第一號大案」。經監察委同意,對發現線索、舉報查實的個人或單位,獎勵人民幣5萬元,對抓捕歸案的個人或單位,獎勵人民幣10萬元。
根據公開報導,蔣兆崗最近一次參加公開活動是在5月7日,西南林業大學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召開2018年第八次集中學習會。蔣兆崗以校黨委副書記、校長身份參加學習並作交流發言。
對於蔣兆崗涉案詳情,財新記者詢問雲南省公安廳新聞處的工作人員,得到的回復是,通緝令是應雲南省監察委要求發布的,我們只是配合監察委,案件還在偵辦中。
報導認為,蔣兆崗被通緝,可能與雲南省農信社窩案有關。
4月25日,雲南省紅河州檢察院對陸媒稱,雲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原黨委書記、理事長萬仁禮(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雲南省檢察院指定管轄,由紅河州檢察院依法向紅河州中級法院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控:被告人萬仁禮先後利用其擔任雲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副主任、主任、理事長、黨委書記等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貸款業務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萬仁禮,歷任工商銀行雲南省分行行長助理,雲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副主任、主任、理事長等職。2017年2月任雲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黨委書記、理事長,同年4月11日被免去雲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黨委書記、理事長職務。
而蔣兆崗於2011年2月至2016年1月,任雲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黨委書記。對於蔣兆崗是否因涉雲南省農信社窩案而被通緝目前尚不明確。
(記者李文馨報導/責任編輯:方舟)
黨媒5月11日報導,雲南省公安廳當天發布A級通緝令,配合雲南省監察委員會,對涉案人員蔣兆崗進行通緝。蔣兆崗現任西南林業大學校長。
通緝令顯示,根據《雲南省公安機關配合監察委員會查辦案件工作辦法(試行)》的規定和《雲南省監察委員會決定通緝通知書》的要求,現對涉案人員蔣兆崗進行通緝。
但通緝令沒有說明蔣兆崗所犯何罪,為何要對其下發A級通緝令,且獎勵10萬元人民幣進行追緝。
公開資料顯示,蔣兆崗,1964年9月生,雲南玉溪元江縣人。歷任雲南財貿學院團委副書記、書記,雲南財貿學院教學服務中心經理、總務處處長、後勤產業集團總經理,雲南財貿學院副院長,雲南財經大學副校長等職。
2008年10月,任雲南省政府副祕書長。2011年2月任雲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黨委書記。2016年2月,任西南林業大學黨委副書記、校長。
雲南省公安廳發布A級通緝令,懸賞10萬元人民幣追緝蔣兆崗。(網絡截圖)
通緝令公布了蔣兆崗的身份證號碼、護照號碼,以及中國居民往來台灣的通行證號碼。
同時宣布,對蔣兆崗執行通緝的決定是由雲南監察委下達的,屬「第一號大案」。經監察委同意,對發現線索、舉報查實的個人或單位,獎勵人民幣5萬元,對抓捕歸案的個人或單位,獎勵人民幣10萬元。
根據公開報導,蔣兆崗最近一次參加公開活動是在5月7日,西南林業大學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召開2018年第八次集中學習會。蔣兆崗以校黨委副書記、校長身份參加學習並作交流發言。
對於蔣兆崗涉案詳情,財新記者詢問雲南省公安廳新聞處的工作人員,得到的回復是,通緝令是應雲南省監察委要求發布的,我們只是配合監察委,案件還在偵辦中。
報導認為,蔣兆崗被通緝,可能與雲南省農信社窩案有關。
4月25日,雲南省紅河州檢察院對陸媒稱,雲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原黨委書記、理事長萬仁禮(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雲南省檢察院指定管轄,由紅河州檢察院依法向紅河州中級法院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控:被告人萬仁禮先後利用其擔任雲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副主任、主任、理事長、黨委書記等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貸款業務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萬仁禮,歷任工商銀行雲南省分行行長助理,雲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副主任、主任、理事長等職。2017年2月任雲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黨委書記、理事長,同年4月11日被免去雲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黨委書記、理事長職務。
而蔣兆崗於2011年2月至2016年1月,任雲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黨委書記。對於蔣兆崗是否因涉雲南省農信社窩案而被通緝目前尚不明確。
(記者李文馨報導/責任編輯:方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