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血染道縣:難以追責

2018年06月20日血色禁史
【新唐人2018年06月19日訊】文革初期湖南道縣刮起了殺人風,相比起轟轟烈烈的殺人,追究責任卻非常艱難,由於當局的刻意淡化,如今甚至知道道縣屠殺的人也不多了。今天的「百年紅禍」特別報導,來看道縣屠殺紀實文學作者譚合成講述這艱難的追責。

1968年8月,湖南道縣刮起了一股「殺人風」,迅速波及零陵全地區其餘十個縣市,全地區(含道縣)非正常死亡9093人。被殺者年紀最大的78歲,最小的才出生10天。

經過漫長的等待,中共零陵(現永州)地委從1984年5月起成立了「處理文革殺人遺留問題工作組」,抽調1380多名工作人員,歷時兩年半時間,封閉式的調查道縣屠殺。

處遺工作組調查結果表明,整個零陵地區被殺的九千多人中,無一人有過任何形式的反革命言行;當時全地區破獲的數十個「反革命組織」,都系假案。

《血的神話》作者譚合成:「有百分之三十幾的黨員參加了殺人,百分之六十幾的基層幹部參加了殺人,都是手上有血的,都是純粹的屠殺無辜者。當時我跟他們(處遺工作組)提出一個問題,就說殺了九千多個人,我說咱能不能找一個,在當時,還不說現在,有過這個政策,法律不允許的行為?有沒有?後來他們弄了半天說,沒有。」

儘管如此,對這場屠殺的追責卻難上加難。不處理無以平民憤;但依法處理則會直接追責到各級黨組織,甚至最高領袖的階級鬥爭路線。因此,零陵地委提出了「宜粗不宜細,宜寬不寬嚴, 宜少不宜多」的「三宜三不宜」方針。

譚合成:「當時道縣處遺工作組有401個立了案的案例,其他大部分都不立案的,因為弄不過來,而且是宜少不宜多,宜粗不宜細。就是涉及的人特別多,殺人手段不是特別惡劣,只要你知道這個人是誰殺的,殺在哪了,就自己認錯就了事。」

這401案,案案驚心動魄。道縣在1985年5月26號宣佈逮捕9人,同年10月4號再次逮捕 21人,之後在受害者遺屬強烈要求和控訴下,又逮捕 12人,共計42 人。整個零陵地區逮捕 124 人。

譚合成:「他追究責任只追究四種人。一種是在公社一級範圍內,為首策劃組織實施殺人的,就是在一個村子為首的不算。另外一個是輪姦強姦殺人的追究,輪姦不殺人,強姦不殺人不立案的。第三個是謀財害命,挾嫌報復的,這個追究。」

參與道縣文革屠殺調查處理,並執筆綜合文字資料的謝承年,在《炎黃春秋》發文回憶:全區參與策劃、部署、指揮殺人者及兇手近兩萬人,按《刑法》有關規定,屬故意殺人,應判重刑。但根據上面的「三宜三不宜」等原則,全區只有百分之一左右,也就是201人被追究刑事責任,其中12人被判無期徒刑,21人被判20年徒刑。另有一部分人受到黨紀處分。

譚合成:「當時處遺的時候,他們那個是學習廣西經驗,就是要求殺人的人到被殺的人家去,賠個禮道個歉,敬一杯茶。被殺的人喝了他這杯茶,就屬於原諒他了,就算了。道縣連這個都不行。原來也是讓殺人的人到被殺的人家裡去,賠個禮道個歉,行不通,連這一點都沒有做。」

1989年,因「文革」殺人事件被判刑的受刑事處分的國家幹部、工人,基本上在坐了三到五年牢後,以各種理由提前釋放了。首先安排臨時工作,然後順理成章恢復幹部籍。道縣屠殺的責任人除了少數幾個因病或事故死亡外,其餘都得到了光榮退休的結局。

而道縣文革屠殺的九千多條冤魂也被中共淡化再淡化,從人們的記憶中抹去。

採訪/常春 編輯/尚燕 後製/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