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18年07月19日訊】前中共全國政協委員、澳門百億富豪吳立勝因賄賂聯合國官員,今年5月在美國紐約被判罪成,判囚4年。吳立勝一再申請延期服刑,法官給了他兩個月的時間。近日,他開始入獄服刑。
資產約百億澳元(澳門)的69歲吳立勝(Ng Lap Seng)被控賄賂聯合國大會前主席艾希(John Ashe)和前多米尼加駐聯合國副大使羅倫索(Francis Lorenzo)130多萬美元,換取聯合國支持他在澳門建造數十億美元的聯合國會議中心。
2015年9月,吳立勝被捕後獲准保釋,一直軟禁在其公寓中,由GPS監控和保安看守。去年吳立勝被控賄賂和洗錢等6項罪名成立,7月被定罪。今年5月11日,吳立勝被紐約南區聯邦法庭判處4年徒刑,罰金100萬美元,沒收個人財產150萬美元,及補償聯合國律師諮詢費。
吳立勝辯護律師以吳不懂英文、吃不慣西餐、身體健康為由,請求法官輕判他免於在美坐牢,直接送回中國。
法官當時給予吳立勝兩個月時間,讓他於7月10日才開始服刑。近日,吳的律師請求法官將服刑日期再推遲兩個月至9月10日,以便有足夠的時間安排好複雜的商業事務。
律師稱,吳立勝在中國掌管着龐大的房地產商業網絡,擁有眾多員工,持有多種資產價值數十億美元,又說吳在遭到監禁期間仍然勤奮工作,安排他的企業管理事宜。
曼哈頓檢方拒絕這項請求,認為吳立勝試圖以自己是成功商人為由,儘可能長久地推遲服刑,其要求不合理、不公平,應該被否決。
法官拒絕吳立勝額外延期請求時,他的律師團又聲稱,吳有健康問題,請求再次延期至7月23日。但另一名為政府作證的心臟病醫生說,推遲入獄並無醫學上的必要。
法官認同醫生觀點,稱吳立勝沒有任何醫療理由不進監獄。
檢控官表示,1996年吳立勝涉嫌透過一家中餐館老闆崔亞琳(Charlie Trie ),非法捐款逾100萬元給克林頓競選連任,該餐館老闆被定罪及判入獄,但過去十多年,吳立勝一直迴避美國國會的調查。
而在判決前提交的文件中,檢控官懷疑吳立勝列出的捐款名單是否「純粹的慈善」,例如他至少一項「捐款」是通過中共政協會議作出的。
吳立勝在宣判前,用廣東話表示抱歉和後悔,希望法官從輕發落,讓他能回家,而不是等家人拿他的骨灰盒回國。
檢控官則表示,吳立勝過去被監禁在紐約豪宅中的保釋生活並不能替代他的刑期,該豪宅合併兩個公寓,除了管家廚師外,按摩師每天數小時服務他,還有很多親友探訪他、長住在公寓中。
另外,辯方辯稱的吳立勝「住在籠子中」以及「與親友隔絕開」的理由,不能成立。
代理助理檢察長克羅南(John P. Cronan)則表示,任何級別的政府腐敗都破壞法治,不能容忍。此案件發生在聯合國這種國際機構更具腐蝕性,吳「通過向聯合國兩名大使行賄試圖操縱聯合國的職能。」
判決還表明,「那些從事腐敗活動的人將付出沉重的代價。」
另外4名被告都已認罪,第5名被告艾希2015年10月被捕,2016年在家中發生槓鈴壓頸意外過世。艾希曾任安提瓜和巴布達駐聯合國大使、聯合國大會主席等職。
(記者李蕓報導/責任編輯:曲銘)
資產約百億澳元(澳門)的69歲吳立勝(Ng Lap Seng)被控賄賂聯合國大會前主席艾希(John Ashe)和前多米尼加駐聯合國副大使羅倫索(Francis Lorenzo)130多萬美元,換取聯合國支持他在澳門建造數十億美元的聯合國會議中心。
2015年9月,吳立勝被捕後獲准保釋,一直軟禁在其公寓中,由GPS監控和保安看守。去年吳立勝被控賄賂和洗錢等6項罪名成立,7月被定罪。今年5月11日,吳立勝被紐約南區聯邦法庭判處4年徒刑,罰金100萬美元,沒收個人財產150萬美元,及補償聯合國律師諮詢費。
吳立勝辯護律師以吳不懂英文、吃不慣西餐、身體健康為由,請求法官輕判他免於在美坐牢,直接送回中國。
法官當時給予吳立勝兩個月時間,讓他於7月10日才開始服刑。近日,吳的律師請求法官將服刑日期再推遲兩個月至9月10日,以便有足夠的時間安排好複雜的商業事務。
律師稱,吳立勝在中國掌管着龐大的房地產商業網絡,擁有眾多員工,持有多種資產價值數十億美元,又說吳在遭到監禁期間仍然勤奮工作,安排他的企業管理事宜。
曼哈頓檢方拒絕這項請求,認為吳立勝試圖以自己是成功商人為由,儘可能長久地推遲服刑,其要求不合理、不公平,應該被否決。
法官拒絕吳立勝額外延期請求時,他的律師團又聲稱,吳有健康問題,請求再次延期至7月23日。但另一名為政府作證的心臟病醫生說,推遲入獄並無醫學上的必要。
法官認同醫生觀點,稱吳立勝沒有任何醫療理由不進監獄。
檢控官表示,1996年吳立勝涉嫌透過一家中餐館老闆崔亞琳(Charlie Trie ),非法捐款逾100萬元給克林頓競選連任,該餐館老闆被定罪及判入獄,但過去十多年,吳立勝一直迴避美國國會的調查。
而在判決前提交的文件中,檢控官懷疑吳立勝列出的捐款名單是否「純粹的慈善」,例如他至少一項「捐款」是通過中共政協會議作出的。
吳立勝在宣判前,用廣東話表示抱歉和後悔,希望法官從輕發落,讓他能回家,而不是等家人拿他的骨灰盒回國。
檢控官則表示,吳立勝過去被監禁在紐約豪宅中的保釋生活並不能替代他的刑期,該豪宅合併兩個公寓,除了管家廚師外,按摩師每天數小時服務他,還有很多親友探訪他、長住在公寓中。
另外,辯方辯稱的吳立勝「住在籠子中」以及「與親友隔絕開」的理由,不能成立。
代理助理檢察長克羅南(John P. Cronan)則表示,任何級別的政府腐敗都破壞法治,不能容忍。此案件發生在聯合國這種國際機構更具腐蝕性,吳「通過向聯合國兩名大使行賄試圖操縱聯合國的職能。」
判決還表明,「那些從事腐敗活動的人將付出沉重的代價。」
另外4名被告都已認罪,第5名被告艾希2015年10月被捕,2016年在家中發生槓鈴壓頸意外過世。艾希曾任安提瓜和巴布達駐聯合國大使、聯合國大會主席等職。
(記者李蕓報導/責任編輯:曲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