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8年07月19日訊】中共官媒週四通報,甘肅省蘭州前市長欒克軍受賄案,開庭審理。前一天,中共甘肅前副省長虞海燕因受賄罪被判刑15年。
指控稱,2002年11月到2017年3月,欒克軍在擔任張掖市副市長、市長,慶陽市市長、市委書記,蘭州市委副書記、市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項目建設、工程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200餘萬元、美元11萬元、歐元2.2萬元。
此前一天,中共甘肅省委前常委、前副省長虞海燕,因受賄罪被判刑15年。
除貪腐外,虞海燕、欒克軍還積極跟隨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及明慧網列為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主要責任人。
指控稱,2002年11月到2017年3月,欒克軍在擔任張掖市副市長、市長,慶陽市市長、市委書記,蘭州市委副書記、市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項目建設、工程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200餘萬元、美元11萬元、歐元2.2萬元。
此前一天,中共甘肅省委前常委、前副省長虞海燕,因受賄罪被判刑15年。
除貪腐外,虞海燕、欒克軍還積極跟隨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及明慧網列為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主要責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