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福建省長蘇樹林被判16年

2018年07月26日落馬官員
【新唐人2018年07月26日訊】中共官媒週五通報,中共福建省委前副書記、省長蘇樹林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被判刑16年。

指控稱,1997年到2013年,蘇樹林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職務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3622萬多元。蘇樹林還涉嫌濫用職權,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

1979到2011年,蘇樹林在石油系統,曾任中石油副總經理、中石化總經理。2006年9月到2007年6月,任中共遼寧省委常委、組織部長;2011年3月起,任福建省委副書記、副省長、代省長、省長。

2015年蘇樹林落馬,成為中共十八大後首個落馬的在任省長。

據報,蘇樹林是江派人馬,與曾任中石油總經理的周永康、蔣潔敏有交集,曾是周永康的下屬。

另外,蘇樹林還因追隨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學員,受到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的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