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加重危險駕駛處罰 最高監禁2年

2018年09月01日多倫多
【新唐人2018年08月31日訊】安大略省將對危險駕駛實施更嚴厲處罰,以保護安全駕駛者和行人安全。

據Daily Hive報導,為了提高安大略省的道路安全,安省政府表示,從9月1日起,危險駕駛司機可面臨罰款、吊銷駕照以及監禁等刑罰。

安省交通廳長John Yakabuski說:「一次又一次,我們看到完整的家庭破碎,因為他們親人被危險駕駛司機傷害或撞死。這項新規釋出明確信息,那就是對危險駕駛的零容忍。」

同時,Yakabuski表示,希望社區的每一個人都能夠有道路安全意識。

Yakabuski說:「當地交通事故傷亡的行人數量達到了臨界水平。更嚴厲的處罰能夠減輕這一現象,但我們需要所有人加強安全意識,安全和負責任地駕駛來儘自己的一份力量。」

新規簡述

從9月1日起,司機因粗心駕駛導致行人身體傷害或死亡,可能面臨:

1.罰款從2000加元到50000加元不等

2.扣六分

3.吊銷駕照最長可達五年

4.監禁2年

同時提醒司機,在明顯的人行橫道、學校附近、有交通協管員的地方,必須讓路,並且在行人過完馬路之前不能繼續行駛。

(多倫多記者站報導/責任編輯:唐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