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8年09月10日訊】中共河北省紀委官網消息,河北省公安廳原黨委委員、副廳長陳慶恩,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調查。陳慶恩成為河北省委前政法委原書記張越之後,第二個落馬的公安系統高官。
陳慶恩在河北公安任職31年,是前河北省公安廳廳長、黨委書記張越的「舊部」,兩人共事兩年多。張越今年7月被判刑15年。
1982年1月起,陳慶恩任職河北邯鄲市公安局,曾任副局長、刑警支隊支隊長,後轉任廊坊市公安局長、黨委副書記、書記等職;2006年9月起,任秦皇島市公安局長、黨委書記、政法委書記、市政協副主席;2011年8月,任河北省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兼任秦皇島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據報,陳慶恩在廊坊、秦皇島及省公安廳任職期間,積極追隨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是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主要責任人,被「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多次通告。
《明慧網》也多次點名,陳慶恩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負有責任。
陳慶恩在河北公安任職31年,是前河北省公安廳廳長、黨委書記張越的「舊部」,兩人共事兩年多。張越今年7月被判刑15年。
1982年1月起,陳慶恩任職河北邯鄲市公安局,曾任副局長、刑警支隊支隊長,後轉任廊坊市公安局長、黨委副書記、書記等職;2006年9月起,任秦皇島市公安局長、黨委書記、政法委書記、市政協副主席;2011年8月,任河北省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兼任秦皇島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據報,陳慶恩在廊坊、秦皇島及省公安廳任職期間,積極追隨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是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主要責任人,被「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多次通告。
《明慧網》也多次點名,陳慶恩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負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