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前網信辦主任魯煒出庭受審

2018年10月19日落馬官員
【新唐人2018年10月19日訊】中國官媒週五消息,中共中宣部前副部長、前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主任魯煒在浙江寧波受審,他被控受賄3200多萬元人民幣。

指控稱,2002年7月到2017年下半年,魯煒擔任中共新華社祕書長、副社長,北京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北京市副市長,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主任,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中央宣傳部副部長等職務期間,非法受賄共計3200多萬元。

魯煒表示「認罪、悔罪」。

中共前中宣部副部長網信辦主任魯煒:「對檢察機關指控我的犯罪事實和罪名,我沒有任何異議,不論如何判決,我都認罪,服判,不上訴。」

魯煒去年11月落馬,今年2月被「雙開」。中共中紀委通報措辭嚴厲,指其「欺騙中央、干擾中央巡視、以權謀色、拉幫結派、搞小圈子、專橫跋扈、收錢斂財」等。

據報,魯煒曾長期在江派前常委劉雲山等掌控的中共文宣領域工作,其後台是劉雲山。

另據《明慧網》報導,魯煒在任期間,新華社和新華網大規模編造文章,詆毀和誹謗法輪功,不少法輪功學員因爲在網絡發言而被迫害。對此魯煒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