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逾3千萬 中共「網絡沙皇」 魯煒案一審開庭

2018年10月20日落馬官員
【新唐人北京時間2018年10月20日訊】被稱為中共網絡沙皇的中共中央宣傳部原副部長魯煒,本週五在浙江省寧波市中院出庭受審。魯被指控利用職務便利謀取利益,受賄金額高達3,200萬餘元(人民幣,下同)。

據陸媒報導, 當地時間10月19日,魯煒涉嫌受賄案在浙江省寧波市中院開庭審理。

浙江省寧波市檢察院指控魯煒利用上述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網絡管理、職務晉升等事項上謀取利益。不過,中共官方沒有進一步披露魯煒謀取利益的具體事件及細節。

中共官媒稱,魯煒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庭審結束,法庭最後宣布此案將擇期宣判。

外界注意到,據起訴書的指控,魯煒的貪腐行為發生在從2002年7月至2017年下半年任職期間,顯示其貪腐的年限長達16年。而在此期間,魯煒曾先後擔任中國官媒新華社副社長,中共北京市副市長,中共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主任,擔任中共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以及中共中央宣傳部副部長。

2014年中國網信辦作為中央網絡安全與信息化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成為了中共文宣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而魯煒成為網信辦掌門人後,對中國大陸互聯網的監管力度驟然加大,對網絡輿論的管控日趨嚴厲,更出台了諸如「轉發500次不實資訊可判刑」等前所未有的新規則,引發輿論界的巨大爭議和網民的強烈反彈。

2016年6月,魯煒被調離網信辦; 2017年11月中共官方宣布了魯煒被調查的消息。當時,中共官方對魯煒的問責言辭十分嚴厲,使用了「對黨中央極端不忠誠」,「『四個意識』個個皆無,『六大紀律』項項違反」等言辭。

今年2月13日,魯煒被雙開並移送司法機關處理;2018年7月30日,寧波市中級法院對魯煒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記者黎明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