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曉容:美打擊中共間諜 江蘇國安連中三箭

2018年11月02日落馬官員
自9月以來,美國政府連續起訴涉嫌竊密的中共間諜,三起案件都涉及江蘇省國家安全廳。案情顯示,中共情報人員瞄準美國高科技機密,經營多年,招募人員,使用多種不法手段以達到目的。

季超群——學生成間諜

今年9月25日,27歲的中國公民季超群在芝加哥被捕。他被控在江蘇省國家安全廳一名高級情報官員的指導下,在美國境內招募工程師和科學家充當中共間諜。

季超群於2013年到美國,在伊利諾理工學院學習電氣工程,獲得碩士學位。2006年春,他入伍參加美國陸軍預備役。這項美軍儲備人才計劃允許新移民通過參軍的方式入籍美國。在申請參軍時,季超群沒有承認他與中方情報人員的聯繫。

季超群被指控違反了美國「外國人代理人法案」。FBI探員Andrew K. McKay在證詞裡寫道:「季超群身在美國,卻為中國政府的一個分支機構蒐集情報,並且是在知情的情況下作為外國政府的代理人,這構成了違法。」

季超群在今年5月向FBI的臥底特工承認,他在大陸上學時即被招募為間諜。根據美國政府的刑事起訴書,季超群在中國的招聘會上加入「保密單位」,並擔任江蘇省國家安全廳情報官員徐延軍的「觀察員」,幫助國安部物色潛在的新人,提供了至少八個潛在間諜的背景報告。

據《芝加哥太陽報》9月25日消息,季超群當天出庭時顯得疲憊、坐立不安,他通過律師請求,向中共領館知會其被捕一事。如果罪名成立,他可能被判監10年。

徐延軍——首例中共間諜於第三國被美方逮捕、引渡
徐延軍是江蘇省國家安全廳第六局副處長,今年4月1日,他在比利時被美國聯邦調查局(FBI)誘捕,10月9日被引渡到美國。

目前,徐延軍已被俄亥俄州南區聯邦大陪審團起訴,面對四項陰謀並試圖進行經濟間諜活動和竊取商業機密的指控。如果這些罪名均被判有罪,徐將面臨長達25年的監禁和經濟處罰。

10月10日,美國司法部負責國家安全事務的助理部長戴莫斯(John Demers)等官員宣布了對徐的指控。戴莫斯表示,「這並非孤立個案,它是發展中的中國(中共)全面經濟策略的一部分,卻要美國付出代價。我們不能容忍一個國家盜竊我們的實力以及我們的智慧成果。我們不能容忍一個不勞而獲的國家。」

據美國司法部公布的文件,徐延軍在俄亥俄州以江蘇科技促進會代表的身分參加當地的活動,以此組織為幌子開展間諜工作。三家美國公司因此遭到技術盜竊。

此外,徐延軍還是季超群的上線,他就是指導季在美發展線人的那個情報官。

罕見案例——中共情報人員群體被訴
10月30日,美國聯邦檢方宣布了對10名中共間諜的指控,其中查榮(Zha Rong音譯)、柴猛(Chai Meng音譯)2人是江蘇省國安廳的情報官。根據美司法部發布的起訴書,在5年多的時間裡,這些中方情報員指導黑客等其他人員,多次入侵歐美私營公司的計算機系統,竊取商用噴氣式客機中使用的渦輪風扇發動機機密。

美國聯邦檢察官亞當‧布雷弗曼表示,「這是中共國安局出於商業利益而非法協助竊取私人數據的又一例證。」

10月31日,美國國務卿蓬佩奧在接受福克斯新聞主持人勞拉‧英格拉罕採訪時表示,在未來很長的一段時間裡,中共將是美國面臨的最大國家安全挑戰。他說,中共盜竊美國知識產權「是一個多年來一直存在的事情」。他還提到了美方起訴10名中共間諜以及制裁福建晉華公司。

三點連一線
以上三例只是冰山一角,凸顯中共對美間諜活動的猖獗。假如季超群未被捕獲,那麼他很可能在加入美軍後順利成為美國公民,而這個潛伏軍中的紅色諜報員,將會帶來多大的安全隱患?

由江蘇國安廳的部署運作及竊密得逞,外界不難想像中共海外間諜的全盤圖謀——正在活動的絕對不止江蘇國安,進攻對象也不會限於美國。

中共把竊得的西方科技機密用於本土製造,以加強中共的擴張實力,企圖反制、威懾西方,將對人類社會的和平造成威脅。因此,打擊中共間諜,不只是美國的要務,所有國家都必須對此形成共識,嚴加防範。

另一方面,鑒於近期的系列案件,未來,美國政府肯定會嚴加排查具有中方背景的留學生、報名參軍者、交流學者及科研人員。這恐將波及到許多無辜的中國學生和學者,令他們難以如願地進行專業研究。人們應當看清:造成這種局面的,不是美方安全人員,而是中共的惡意間諜入侵。

再看被起訴的徐延軍、季超群、查榮等中國公民,這些職業或非職業間諜正面臨嚴肅的罪行指控,一旦罪成,他們將入獄服刑,終生留下污點。季超群在法庭的「坐立不安」確實是中共間諜的真實心境。

中共採取不道德的非法行為,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破壞公平的技術競爭,並且令那些為其效力的情報人員的名譽和前途永久性損毀。即使在人贓俱獲時,中共還一味抵賴,以「冷戰思維」之說倒打一耙。

事實說明,中共以巧取豪奪起家,幾十年來慣以偷、騙、搶橫行世間,它的邪惡本質不會改變。只有辨清其惡毒與虛偽,遠離中共,人們才能生活得踏實、安全,社會才能擁有正常的秩序,自由方有保障。

──轉自《大紀元》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劉明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