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錢到美國 需遵守國稅局法規

2018年11月11日洛杉磯
【新唐人2018年11月11日訊】從國外帶錢到美國、在美國使用現金要注意哪些事項?來看一下資深會計師的建議。

很多人想把大陸資產分多次移轉到美國,想讓來觀光的朋友帶現金進入美國。但會計師不建議把這樣的錢存入銀行。

會計師 林清吉:「家人送你的錢,你不能隨便拿去銀行存,你存現金的話可能會惹上《洗錢法》。」

中國大陸現在實施外匯管制,會計師也不建議透過香港匯錢到美國。

會計師 林清吉:「很多人就從香港、利用香港的一些公司、個人把錢匯進來。這個我也不建議,為什麼?因為一個公司怎麼會把錢送給你呢?這個公司背後是誰。」

他表示,中國大陸和臺灣移民現在從海外匯錢進入美國很困難。

會計師 林清吉:「臺灣人帶超過二百二十萬(臺幣)以上,你可能要受制於贈與稅,臺灣是扣百分之二十。可是中國大陸人要送給你錢呢,目前中國大陸還沒有贈與稅,也沒有遺產稅,只是錢進到美國非常難。」

他說,在美國境內存錢需注意,現金超過一萬美元可能會被國稅局找上,嚴重者會吃官司。

會計師 林清吉:「很多人就為了避開這個稅法,就一次存款七千、八千、六千,別忘了國稅局講一萬美元不是一次,若分別加起來累計超過一萬,他也會把你的資料報到美國國稅局。一旦美國國稅局收到後會問你:你為什麼迴避這一萬元呢?就會認為你是故意的、計劃性的迴避這一萬元的規則。」

同時他也提醒新移民:買珠寶、買車超過一萬元也千萬別用現金。

會計師 林清吉:「若你買車子超過一萬元現金,對不起,現金超過一萬,商家會把你的名字、社會安全號碼跟地址報給國稅局。這時候,你很快就會收到國稅局來信,問你錢從哪裡來,是未報的收入?這錢從哪裡來,一定要有所解釋。」

他建議,在美國消費最好用信用卡。

新唐人記者楊陽洛杉磯採訪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