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18年11月28日訊】韓國人氣歌手Rain(鄭智薰)26日遭指控其父母30年前欠款2500萬韓圜(約73萬台幣/2萬3千7百美元)未歸還且潛逃。Rain所屬公司昨日表示將盡力圓滿解決此事。其公司在查明事由後,今(28)日上午又再度對此事發表聲明。
該民眾A某向韓媒表示,1988年Rain的父母在首爾龍門市場經營年糕店時,曾向他經營米店的父母借了相當於1700萬韓圜(約50萬台幣/1萬6千美金)的大米及800萬現金(約23萬台幣/7千6百美金)。
A某除了向媒體公開了當時的借據,還表示自己的父母曾多次上門催討,但Rain的父母一直未歸還這筆錢,後來便潛逃消失無蹤。他們曾向Rain的父親表達,除了按市價計算本金外還要加算利息,但Rain的父親堅持只償還A某方面提出的金額的一半,最終未能達成協議。
昨日Rain所屬經紀公司RAINCOMPANY回應表示,會盡快與當事人確認債務相關的事實是否正確,並會以圓滿解決為目標,盡力處理此事。
然而今日上午,RAINCOMPANY再度發表聲明,表示已針對27日於網路流傳的此事確認了事情真偽,公司的負責人、Rain的父親及指控此事的當事人已實際見面談論了此事。
RAINCOMPANY本日發表的聲明寫道:「我們在見面時並沒有看到借據,也沒能確認本票的正本,對方表示帳簿在家中,所以我們也沒能看到帳簿。聲稱自己是受害者的幾位當事人,對Rain的家屬口出污辱性的惡言,並要求Rain的家屬支付1億韓圜(約295萬台幣/9萬5千美金)的和解金。」
聲明中言及,在面談中他們並沒有看到正確的資料,因此這對Rain及其家屬來說並不公平。然而對於當事人主張的借款及還款事宜,公司將透過公平的手續確認金額無誤後,由Rain本人擔負起做為兒子的道義責任,將欠款全額還清。
RAINCOMPANY聲明文末表示,主張自己是受害者的當事人惡意向媒體爆料,並使用了「潛逃、詐欺、趕人走」這樣的惡意辭彙來形容Rain的家屬,已深刻的傷害了Rain的父親及Rain已故的母親的名譽,「因此為了恢復藝人及其家屬的名譽,本公司將盡可能的採取民事、刑事上的法律措施來處理」。
──轉自《大紀元》(記者曾薇心編譯報導)
(責任編輯:葉萍)
該民眾A某向韓媒表示,1988年Rain的父母在首爾龍門市場經營年糕店時,曾向他經營米店的父母借了相當於1700萬韓圜(約50萬台幣/1萬6千美金)的大米及800萬現金(約23萬台幣/7千6百美金)。
A某除了向媒體公開了當時的借據,還表示自己的父母曾多次上門催討,但Rain的父母一直未歸還這筆錢,後來便潛逃消失無蹤。他們曾向Rain的父親表達,除了按市價計算本金外還要加算利息,但Rain的父親堅持只償還A某方面提出的金額的一半,最終未能達成協議。
昨日Rain所屬經紀公司RAINCOMPANY回應表示,會盡快與當事人確認債務相關的事實是否正確,並會以圓滿解決為目標,盡力處理此事。
然而今日上午,RAINCOMPANY再度發表聲明,表示已針對27日於網路流傳的此事確認了事情真偽,公司的負責人、Rain的父親及指控此事的當事人已實際見面談論了此事。
RAINCOMPANY本日發表的聲明寫道:「我們在見面時並沒有看到借據,也沒能確認本票的正本,對方表示帳簿在家中,所以我們也沒能看到帳簿。聲稱自己是受害者的幾位當事人,對Rain的家屬口出污辱性的惡言,並要求Rain的家屬支付1億韓圜(約295萬台幣/9萬5千美金)的和解金。」
聲明中言及,在面談中他們並沒有看到正確的資料,因此這對Rain及其家屬來說並不公平。然而對於當事人主張的借款及還款事宜,公司將透過公平的手續確認金額無誤後,由Rain本人擔負起做為兒子的道義責任,將欠款全額還清。
RAINCOMPANY聲明文末表示,主張自己是受害者的當事人惡意向媒體爆料,並使用了「潛逃、詐欺、趕人走」這樣的惡意辭彙來形容Rain的家屬,已深刻的傷害了Rain的父親及Rain已故的母親的名譽,「因此為了恢復藝人及其家屬的名譽,本公司將盡可能的採取民事、刑事上的法律措施來處理」。
──轉自《大紀元》(記者曾薇心編譯報導)
(責任編輯: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