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艾滋病日河南又傳噩耗 一上吊一幼童輸血染滋上訪坐大牢也未繞過鬼門關

2019年01月18日評論
河南省1990年代爆發艾滋病以來,每年的國際艾滋病日都是幾十萬受害者血淚控訴河南血禍製造者和包庇者聲討日。然而,由於十八大以來對受害者打壓一年比一年嚴厲,令他們有話無處說,有冤無處申,到哪上訪都沒有能進的門,2018年國際艾滋病日竟發生意想不到的悲劇。一位如花似玉的農婦因病痛難忍國際艾滋病日前三天上吊;另一位輸血無辜染艾滋的孩子,長大上訪被判刑,活到31歲告了20年的狀,國際艾滋病日後第三天也飲恨見閻王。

拉她一把本可以不死卻被落井下石死後又給捅一刀

河南省柘城縣慈聖鎮張橋村46歲農婦丁巧玲就這樣厄運連連

其一、因為貧窮,丁巧玲過於聽信血站醫生「人血和井水一樣, 不管你抽多少總是那樣多」;「賣血能剌激造血,有利健康,又能掙錢何時樂而不為」的誘惑,1996年看到許多鄉親都去血站排隊賣血,也隨波逐流去賣。雖然只賣了兩次共800毫升,卻惹火燒身。2005年起就出現原因不明的發燒、拉肚子、口腔潰瘍和身體消瘦等癥狀,只當感冒發燒治療,但越治越重。後來到醫院抽血化驗才發現感染了艾滋病毒。
其二、一般情況下,確診感染艾滋病毒後,只要及時服用抗病毒藥,就可以有效病控制情,痛痛也會緩解。禍不單行的是,經醫院檢測,丁巧玲所服一線和二線抗病毒藥全部產生耐葯株,即出現了常說的抗藥性,唯一的辦法就是需要更換療效更好的三線藥物。然而,三線藥物是自費而且價格極高,每月至少需要3000元。為了讓妻子能活下去,丈夫只好東湊西借斷斷續續購買了六個月的三線葯。不僅花光了多年的積蓄,還欠下一身債。重病在身多年的丁巧玲此時已經家徒四壁,再也借不着錢買救命葯了。走投無路時,丈夫為讓瀕危妻子有葯可吃,不得不央求多年前動員丁巧玲賣血的村和鄉領導給予幫助。但不是挨一頓數落,就是被說成是尋釁滋事給頂回去,唯一的一線生機被掐斷了,丁巧玲一家就這樣陷入絕境。
其三、由於無葯可醫的折磨,瀕死的丁巧玲不止一次表示,這樣沒日沒夜的地挺着干遭罪,何時是個頭呢,只有一死才能徹底擺脫纏身的病魔。家人雖發現她有不想活的想法,因為沒有幾天就是國際艾滋病日了,是申冤好時機,應含笑以對。可是,那知痛苦萬分的丁巧玲實在熬不下去了,竟於國際艾滋病日前三天自縊死亡,與世長辭了。
其四、偌大的中國,又是世界第二大經濟體怎能這樣讓丁巧玲走上不歸路呢?據我了解,也是常出國到泰國和印度買救命神葯的國人都知道,在泰國和印度都有五六種可供選擇的抗病毒藥,而且又都是具有專利的仿製葯,和原創葯療效沒有區別。凡是經濟條件好一點的國人,都蜂擁到那去花幾百元就可買到那三線葯,比在國內自購葯便宜好多。所以每年都有大批病人或家屬以旅遊方式去那裡買三線葯或抗癌神葯。
這就是說,如果丁巧玲有幸生活在泰國和印度,她就不會死,更不會上吊。她要是生活在發達國家,既免費,又能服正宗的原創抗病毒藥,丁巧玲一家更絕不會因為山窮水盡被死亡。
然而,與第二大經濟體不相匹配的是,因為中國遲遲沒有如印度那樣向有關方面申請生產仿製葯,現在也沒有獲得生產仿製葯的資格,當局給患者生產的抗病毒藥,都是未經專利持所有方同意下盜取不含核心配方的假藥,不僅療效差,而且副作用大。如果我們也像泰國和印度那樣投入,不大撒幣,丁巧玲不僅不會死,而且會活得好好的。這就是丁巧玲無葯可吃只能坐以待的癥結所在。可以說,丁巧玲之死不是正常的壽終正寢,她的自殺是被當局逼的不給活路造成的人禍。
其五、還有更令人恐怖的是,丁巧玲所在村和鄉的公安、衛生、民政等多個部門,因為懼怕丁巧玲上弔死傳出去造成負面影響,竟聯合發出警告,如果家人或知情人將丁巧玲自縊身亡的事傳給北京的陳老師,統統取消全家的的低保待遇;如果就此上訪,就按涉黑條例嚴加懲處。要知道,區區幾百元的低保可是貧困家庭的唯一賴以生存生命線,把低保給扣了,就等於奪走他們的飯碗。所以,當局下令後,還有誰敢抗命不從?死後的丁巧玲就這樣又被捅一刀。
其六、由於河南當局怕泄露天機則慣用封鎖信息這一手,國際艾滋病日過去半個月了,我前兩天才從離死者家鄉很遠的一位關注河南血禍志願者那裡獲得有一位艾滋病患者上吊的信息。為了避免受害者家屬和知情人因向我訴說死者實情而被扣抵保情況下,為弄清事件真相, 雖已是86歲之軀,我不得不從側面在鄉親中通過轉彎抹角迂迴方式搞清所傳信息的準確無誤並告知天下。
在此我還要說的是 ,河南血禍受害者因病痛難忍自殺的不是一個兩個,僅據我多年對河南省30個艾滋病重災縣上百個艾滋病村調查,上蔡縣文樓村至少5人自殺,這個縣的後楊村自殺的至少6人;而丁巧玲所在的柘城縣雙廟村自殺的高達30人,河南全省自殺的過百,丁巧玲之死只不過是自殺的一個縮影。
孩子本無罪卻以莫須有罪名被整死,僅回放幾個片斷,即可窺視青面獠牙官員是怎樣將他置於死地的全過程。
1、被霜打不甘枯萎的「祖國的花朵」田喜,諧音是「添喜」,系河南省駐馬店市新蔡縣古呂鎮人。1987年1月出生,1996年3月,9歲因與同學玩鬧不慎碰破了頭,新蔡縣第一人民醫院主治醫師朱煥春說,他有輕微腦震蕩,需要輸血治療,這樣好得快。於是連續4天輸了從「血頭」那裡買進的8袋3000多毫升血。按輸血要求,除非大出血或嚴重貧血,一般輕傷不需要輸血,過度治療既多花錢,又浪費緊缺的血資源,而且也會因操作不嚴謹帶來風險。可是,醫院為了創收,以好得快理由被輸血了。果不其然,輸血後第二年就出現低燒、喉嚨發炎、全身起皰疹和淋巴結腫大等癥狀。2004年7月,經艾病毒檢被確診為艾滋病,同時還證實感染了乙肝和丙肝病毒。
國際艾滋病日河南又傳噩耗 一上吊一幼童輸血染滋上訪坐大牢也未繞過鬼門關
患病前的童年田喜(作者提供)
2、2005年高考,田喜以超人的的毅力,強忍病痛進入考場,並以528分的優秀成績,考取了北京城市學院軟件工程專業。家鄉人都說,農家小青年田喜天資聰穎,勤奮好學,進取心強,要不是感染艾滋病毒,很有可能考上北大、清華。2009年7月大學畢業後,因患艾滋病找不到工作,無任何收入,更談不上婚姻大事,摧毀了他非常看好的發展前程。在本不必輸血卻被輸血造成的後果,無疑應由醫院負責。這也是全球所公認並均以瀆職罪予以追究甚至刑責。然而,新蔡縣第一人民醫院不僅不承擔責任和賠償,反而無理拒絕。這就是田喜多年上訪討說法的原因。
3、田喜在北京讀完大學後,為了尋求有效治療並獲得賠償,他連續六年上訪維權,其間曾多次被抓和遣返。無奈,只有到被感染艾滋病毒的新蔡縣第一人民醫院找院長。院長李俊州說,我做不了主,你的問題是社會和政府造成的,你應找政府。於是,2010年7月再次踏上去北京上訪的征途。 骨瘦如柴舉牌上訪的田喜(作者提供)
在北京上訪期間,田喜接到新蔡縣縣委書記賈國印的短訊說,你回來我們會解決你的問題,星期一你到辦公室找我。田喜覺得縣委書記親自給自已發短訊,政府真的是要解決問題了喜出望外,立馬從北京趕回新蔡老家,如約到縣委同賈書記見面。第一次去時縣委辦公室說,賈書記開會去了,改日再來。之後又七八次去見賈書記,辦事員每次都說賈書開會去了爽約不見。此時田喜覺得自己受騙了。
田喜在北京城市學院讀本科時,按規定他的治療藥物供應點是北京地壇醫院,假期回到家鄉只能到縣醫院取葯。田喜便到新蔡縣第一人民醫院找李俊州院長借點葯,並談到賠償問題。李院長依然說,這事你得找縣領導,醫院不管,並起身就走。田喜認為自己被感染艾滋病毒是醫院造成的,醫院怎麼可以一口回絕不管呢?被逼到牆角的田喜氣不打一處來,一怒之下將辦公桌上的電腦、電話等物推到地上。這一怒捅了一個大婁子,因為他連年上訪早已是縣政府「眼中釘」了,一下子被政府抓到辮子,從而獲得了可以對他進行嚴懲的「把柄」。
4、新蔡縣抓到對田喜可以下手的 「把柄」後,便順水推舟將對這個小青年的懲治轉交給司法機關。2010年8月17日,田喜先被軟禁,19日被刑拘,23日被批捕,25日案件移送縣檢察院,8月31日縣法院得到案件,宣布近日擇期審理。對田喜案辦理的速度之快、效率之高真可謂神速,完全體現了縣政府文件上所建議的「公安機關介入,完善材料,予以打擊」的意圖。
田喜向維權律師展示全身起皰疹的體征(作者提供)
田喜被羈押了6個月之後,新蔡縣法院於2010年9月21日開庭審理田喜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案件,於2011年2月11日對艾滋病患者、維權人士田喜以「故意毀壞財物」案進行了宣判,判處田喜一年有期徒刑。
5、聽聽維權律師怎麼說。宣判時數十位記者和維權人士紛紛前往新蔡縣採訪和支持田喜的正義要求。宣判一結束,對於新蔡縣法院抓住「毀壞財物」這個本身是很小的事情,而且又事出有因,純屬蓄意小題大做的違法行為,網絡上發出一片悲憤的聲討和抗議聲,「你們沒有資格審判田喜,你們才是助紂為虐的罪人!」。「這樣的審判有違公平和正義,那叫喪心病狂。」 田喜的代理律師梁小軍在庭審後對記者說:「田喜身上集合了中國艾滋病感染者幾乎所有的經歷與痛苦,即輸血被感染艾滋病毒,他們上訪無路,投訴無門,最後身陷囹圄。」
為田喜維權的律師又說,田喜損毀財物估價再高也不會超過4000元,現在而論也就是一二千元,沒有達構成刑事拘留的要件即「損毀財物價值5000元以上或者三次以上行為」。而田喜的行為並沒有達到這兩項標準中的任何一項,公安機關對其進行刑事拘留是錯誤的,故意找茬。
因為上訪率的高低與官員仕途升遷掛鈎,縣委書記只有做到零上訪,才表明你絕對忠誠而官運亨通。田喜因為長期上訪維權,影響了縣領導的形象,一直是重點「穩控對象」。因而他與當地政府談賠償問題,那是與虎謀皮。
6、爸爸厲盡艱辛為兒請命,卻出師未捷身先死。田喜庭審結束後,爸爸立即向外界發出求助信。田喜開始上訪時年僅17歲,多次被抓。2009年12月18日那次上訪,被新蔡縣強行接回家後被警察和居委會36人輪流看管,對他實行包案穩控措施。抓田喜時20多名警察怕抓田喜被感染艾滋病毒,都穿上白大衣,戴着帆布手套,然後將年僅20歲的孩子獨自一人給關在一個廢棄的暗無天日空病房裡。
田喜的父親田德民說,我兒子是因在醫院輸血感染了艾滋病毒,原本是一個受傷害的人,前後上訪6年,他的怒氣不是他的錯,是縣裡存心對他進行打擊報復。田喜父親給時任河南省省委書記盧展工和省長郭庚茂寫求救信沒有迴音,田喜父親又以題為《請救救我的兒子》致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和衛生部部長陳竺的公開信。信中說,我們1987年迎來了我的兒子,他名字叫田喜,因為喜悅,則以諧音取名「添喜」;9歲時輸血治療時感染上艾滋病毒,同時感染上乙肝和丙肝病毒,對於我們家是沉重打擊。田喜被判刑後,父母覺得太冤枉了,從此我的家庭承載了難以負荷的不幸和災難。被捕期間,認為田喜不認罪,多次被停葯。後來竟以「涉嫌損壞財物罪」被判刑。請領導制止新蔡縣公安機關濫用職權,停止打壓,請給我們的孩子一個公正的賠償方案,並向我的家人賠禮道歉,期望孩子早日平安歸來。
田喜爸爸給省和中央領導發出的苦苦哀求信,如泥牛入海令他大失所望。由於為孩子申冤多年無果,終日以淚洗面鬱鬱寡歡而積怨成疾,竟先於田喜去了再無憂愁的極樂世界。
求助無望愁容滿面的田喜爸爸(作者提供)
7、媽媽為兒子多年申冤,如盼星星盼月亮那樣能修成正果,萬萬沒有想到竟成了送靈人。當她聞訊田喜被判刑後在法院門口憤怒聲討司法不公,被新蔡縣警察拖拉30多米強行推進警車拉走。這一突如其來的打擊,令悲痛欲絕的田喜母親心臟病發作。警方見狀不妙,拉着田喜母親的警車走到半路,要了一輛120急救車,田喜母親上了120車後,警察則開着警車溜之大吉了。2010年8月19日下午,居委會工作人員在沒有通知家人的情況下,將田喜帶到一個私人診所注入不明藥物,田喜媽媽得知後一度昏迷,隨後警方在沒有通知家屬的情況下再次將田喜帶走。田喜的身體狀況每況愈下,在監獄裡體重僅七八十斤,瘦得皮包骨。田喜媽媽還說,國際艾滋病日還想再去北京告狀,可是沒有想到,孩子病情惡化了,爸爸先他而去,只有我孤寡一人,正在想方設法找醫生搶救時,孩子氣竟沒有來得及跟媽媽說上一句話,停止了呼吸。此時想死的心情都有了,這可讓我怎麼活呢!孩子無罪,他爸爸無罪,我也無罪,卻落到這步田地,她仰望蒼穹問青天,至今我也不明白,我的國家為什麼讓我家這樣慘?難道我的孩子來到這個世界就應該這樣苦嗎?
 
 仍在為冤死的
兒子呼正義的田喜媽媽
(作者提供)
8、田喜媽媽在孩子死後為了不被斬盡殺絕,有話不敢說只能往肚裡咽自食其果。當我前幾天在得知丁巧玲自殺信息當兒又傳來田喜也故去的噩耗,無比悲痛而不知所措。於是給田喜媽媽打話,想去她家看望和安慰,勸她早日從悲痛中中走出來,竟沒有料到被拒絕。她說,不是我對陳老師不敬,您不知道我們這裡管得有多嚴,沒有辦法呀,一家三口走了兩口,如我向您訴說我家的不幸,一旦被政府知道還得了,會報復我,甚至把我的命也給搭進去,那我家可就一個不剩家破人亡了。
此時我再三啟發她,不說太多,只說田喜臨終時有什麼要求,行嗎?就在此時,我聽到那邊傳來田喜媽媽的哭聲,令我心碎。她說,如果國家真的有一天要給河南血禍受害者平反昭雪並給國家賠償,到那時候我再張口說話吧!
田喜媽媽寥寥幾句,份量太沉重。人都死了又堵住家人的嘴,這與丁巧玲死後又挨一刀如出一轍。這豈不是法西斯在河南的再現,丁巧玲和田喜所在那兩個村豈不是奧斯維辛集中營!

丁巧玲和田喜之死得出一條原理,即人魔比艾滋病魔還兇險

我所以這樣說,依據有三。
一是、1981年6月,美國發現首例艾滋病毒感染者後,很快研製出能有效控制病毒繁殖並明顯減輕癥狀的抗病毒藥。全球近20年的實踐證明,艾滋病毒感染者只要早期發現早期服用抗病毒藥,特別是有幸服用正宗的原創抗病毒藥,其壽命與常人幾乎無異。如果丁巧玲也能得到這樣的指導並主動給她抗病葯,那麼她絕對不會死而能健康地活下來。這表明,丁巧玲並非死於艾滋病毒,而是死於比艾滋病還兇險的拒絕拉她一把的人魔。
二是受害者上訪討說法是他們的合法權益,也是落實人權政策的體現。如果田喜含冤上訪,一不攔截、二不拘留、三不判刑,接受他的訴求,那麼他在政府關懷下會從艾滋病魔的侵襲中走出來,令懷才的他有能力為國家報效。可是當地政府為了逃避責任卻倒打一耙,大有發展前途的孩子被打入地獄。這表明,田喜之死並非死於艾滋病魔,而是死於嫁禍於人的人魔手裡。
三是、1981年代初美國發現首例艾滋病毒感染者後的二三年間,先後有法國、加拿大、美國和利比亞等國,因輸了感染艾滋病毒的血和血製品,造成數百數千法國則上萬患者被感染艾滋病毒。但他們均進行了查處,肇事者被判刑,受害者獲得高額賠償,法國總理坐在被告席上,衛生部長引咎辭職。然而,比法加等國受害人數總合還大20倍的河南血禍卻20年不查處,害人者還當上大官。這種與世界正義相對抗,生物學意義的艾滋病就這樣蛻變為政治艾滋病。究其病根,絕非可防可控的艾滋病魔,而是更兇險的不可控的人魔。
我注意到,從中央到地方政府都不止一次說:「百姓最關心的,就是政府最牽掛的」;「民有所呼。我有所應」。可是,在河南血禍或其它類似問題上卻完全被顛覆了,根本就不是那麼回事。
面對上訪維權猶如地獄行,丁巧玲香消玉殞,鮮活生命的田喜被扼殺,年齡永遠被定格在31歲,而暴虐者仕途卻拾級而上,做為從事健康研究和危機干預的一員,出於良知,此時應旗幟鮮明地力陳自己的立場,站出來說出應當說的話,這是我義不容辭的責任,也是履行追求生命意義是我的使命。如果默不作聲,就沒有資格配戴「救死扶傷、醫者仁心」的光環。
本次舉報同以往40多封舉報信一樣,文責自負,承擔法律責任。
原中國健康教育研究所所長 陳秉中 2019年1月18日
 電子郵箱:chbzh2014@126.com
此件特快專遞至:總書記習近平、政治局常委王滬寧、中紀委書記趙樂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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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劉明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