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9年03月06日訊】加州最高法院週一在一個案例中,裁定加州以及其地方政府有權削減員工年金本身以外的有關福利。
加州員工一度可以購買長達5年的年資以增加個人退休後的年金所得。政府為了減少其過於龐大的年金開支,在2012年取消了這項優惠政策。退休員工提出訴訟,稱政府員工的年金權利受加州憲法保障,一旦開始工作,答應過的年金就不能再減少。
最高法院週一的裁決認為加州憲法保障的基本權利只限於年金本身,其他福利或相關的優惠政策不在此列。
這項裁決一方面對於加州政府削減年金開支的努力有所幫助,另一方面則仍舊基本維持了政府員工年金所得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