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中共人大所定的香港普選規則是假普選?

2019年04月10日港澳
【新唐人2019年04月10日訊】2019年4月8日,香港九子遭香港司法以「妨害公務罪」 治罪判刑,這是中共操控下又一次壓制民聲的迫害人權和踐踏司法的行為。身為獨立作家的我劉曉東,表示嚴重抗議,抗議香港司法以言治罪,並特此重發我在2014年「占中」運動時寫的文章如下。
為什麼中共人大所定的香港普選規則是假普選?
三妹(劉曉東)
顧名思義,直選(直接選舉Direct Election)是指人民一人一票直接選舉政府首腦和官員,間選(間接選舉Indirect Election)是由選民先選出代表(第二選舉人),再由代表選出當選人。
美國先賢最初就想到,美國幅員廣大,人口眾多,擁有這麼多州,如果只使用一人一票的直選制度,會出現效率和大小州間的公正問題。所以,為了確保大選的效率和公正性,照顧到並保障各州的權益,特別是小州的權益,他們設計出了選舉人團制度,使美國總統的選舉在名義上是間接選舉,但方式是一人一票的全民普選方式,只不過當選人的產生方式是由選舉人票所決定(選舉人由一人一票選舉產生)。南美洲的阿根廷、智利等國也實行間接選舉。日本、印度、以色列、德國、意大利、英國等國均實行內閣議會制,首相也是間接選舉產生。總的來說,地廣人多的國家,不便實行直接選舉。
間接選舉的不利之處是,選民選出的代表(第二選舉人)因為數量少而易於發生某種勢力收買威逼利誘的情況,發生某個選舉人違反選民意願因而不能反映真正民意,此等情況在民主制度下也不能絕對避免。間接選舉的有力之處是,初選出的當選人較高的知識和品德可以彌補廣大底層選民的知識不足和判斷力不夠的問題,因此可選出適當的政府首腦,同時可以減少在短時間內選民人數過多而引發的操作困難,也可以減輕選舉費用。如果民主制度健全,以及政黨政治運作良好,代表(第二選舉人)受到監督和制約而不能隨心所欲地做出選舉決定,在這些條件下,間接選舉也能起到直接選舉所起到的反映真正民意的作用。
直選的有利之處則是,權勢很難收買威逼利誘眾多選民的大多數,但是如果選民素質不高,也會發生其它諸多問題,如選民知識不足判斷力不夠而被誤導等問題。
言歸正傳,香港是直選好呢還是間選好?
如果不是在中共極權統治這種特殊環境下,人民素質這麼高的香港,直選間選都無所謂,都會達到良好效果。但是她處在這種中共無孔不入地對政界收買威逼利誘的特殊狀況下,選舉方式就非常有所謂了。連民主國家都擔憂由於選舉人過少會發生收買利誘的情況,而這個情況一直在香港發生著。這就是為什麼在自由度如此之高,法制如此健全的香港,政界裡反共的民主派卻是極少數。這也就是為什麼香港老百姓要一人一票直選的原因。在這種特殊情況下,人口只有713萬,選民只有350萬,人民素質如此之高的彈丸之地香港,直選是最好不過的方式。
下面讓我們看看為什麼中共人大規定的普選規則激起香港人的憤怒?為什麼直選對香港至關重要?
首先要說明的是,香港特首(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又稱特區首長)是由一個1200人的選舉委員會(簡稱選委會)選出來的。
這裡需要先說說這個選委會是怎麼產生的。選舉這1200名委員的方式被稱為「界別功能選舉」。我去網上查了,搞清了「界別」是以行業來劃分,也看懂了複雜的界別明細表和更細的代表分配名額。
香港社會的所有行業分為38個「界別功能組」,選委會的1200個代表粗略的界別分配名額是,300人來自工商、金融界,300人來自專業界,300人來自勞工、社會服務、宗教等界,其餘300人為立法會議員、區域性組織代表、香港地區全國人大代表、以及香港地區全國政協委員的代表。
香港朋友告訴我說,「界別選舉」從一起根兒就不公平,就很混亂。其實,明眼人一看這四個300的分配,就能看出其傾斜性,首先是向商業界傾斜,由此可以推想,參選特首人士先要討好香港商界而不是香港市民。其次是向人大代表政協代表傾斜,明顯給人感覺選委代表中親共分子居多。根本問題還不在這裡,而在於選舉方式本身的不公平,即,直選這1200名代表的都是各行業老闆,這類的直選選民大概是24萬,香港有選民350萬,也就是說,有326萬選民連直選那1200名代表的權利都被剝奪。所以,香港人說這1200名代表是由小圈子選出。
我僅舉一個小小例子來說明「界別選舉」混亂的一面。我去界別明細表裡查看了更細的分配名額,這1200個代表中有60人是漁農界代表。香港早就不是漁村,而是現代化城市。現在香港與漁農有關的工作人員只有4000人,可選委會代表中卻有60名漁農代表,相比之下,香港發達的教育界的代表卻只有30名。而且這60名漁農代表也根本不是那4000個漁農界工作者選出來的,基本都是上屆政府指定的。最不公平的事還不在這裡,而在下一步。
雖然「界別功能選舉」這麼不公平,但這1200名代表裡面仍然選入了17%的民主派。上幾屆特首選舉的規則是,只要得到八分之一,即12.5%的選委提名就能入閘競選特首,這個百分比給了極少數的民主派代表和擁護民主的香港人民一絲希望。但是,二0一四年八月三十一日,中國人民代表大會把這個百分比提高到了50%,這使得香港人民忍無可忍地走上街頭。香港《前哨》雜誌的刊評說到:「玩政治也要講究風度。眾所周知,選委會本來就由小圈子選出,絕大部分成員是媚共人士,他們在經濟上、政治上依賴中共,不可能叛共。中共只要把12.5%提高到15%,民主派就無緣特首選舉。如果15%還不能令中共放心,那就提高到20%吧,20%是絕對可以封殺民主派的。20%聽起來好聽,還有利於團結中間派。對搞50%的解釋只能是:中共對那些媚共選委也不信任,擔心選委會中的親共分子大規模地而不是一兩個地叛共。」
我們不妨回顧一下香港人民爭取普選的歷史。香港在英國統治時代發生大量民間爭取直選的訴求和抗議活動,港英政府為順應民意做了一次對八八年直選的民意調查,調查結果是同意八八年直選的港人占絕大多數,但是由於受到中國方面的壓力,港英政府只好說謊,說調查結果是不同意八八年直選的港人占絕大多數人。
1992年時,港督彭定康推出政改方案,其中一個方案是大幅增加立法局的直選議席。1995年香港的最後一屆立法局選舉結果是:60名議席中有20名是地區直選議席,這是直選議席最多的一屆選舉;另有功能組別30席,由選舉委員會選出10席;官守和委任議席全部取消。中國方面對此非常不滿,批評彭定康鑽《基本法》漏洞,時任國務院港澳務辦主任魯平公開罵彭定康是「千古罪人」。
中共97年接管了香港主權後,就巧妙地取消了「直通車」( 居直選議席的民選議員)。中共規定,最後一屆所有民選議員任期跨越1997年6月30日至任期完畢。中共還刻意使得行政部門的權力大於立法部門(所謂行政主導)。例如,根據基本法第七十四條,立法會議員在提出涉及政府政策的議案時,須先得到行政長官的書面同意,這個對立法會權力的限制規定在主權移交之前是沒有的,此規定造成 「立法會有票無權、政府有權無票」,這種將政府的行政權力高度集中的做法使立法會喪失獨立性,這也是香港人民不能接受的。倒底誰是千古罪人,香港人民心裡清清楚楚。
最後,我想把我的文章歸結為一個最簡單的提問作為文章的結尾:香港這樣一個彈丸之地,只有350萬選民,搞一人一票的直選是最簡單不過最體現民意的方式,中共為什麼不走這個正道卻要走異常複雜的假普選的邪門歪道?!
三妹於芝加哥家中
二0一四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