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9年04月17日訊】陝西奔馳女車主維權事件告一段落,16日晚,維權女車主和涉事公司達成換車補償等和解協議,根據曝光的協議內容,更換同款的奔馳新車,但依舊是以貸款的方式購買,而且也沒有3倍的賠償。
據陸媒4月17日報導,奔馳公司、西安利之星奔馳4S店相關負責人與維權女車主,16日晚,再次進行溝通,雙方達成了換車補償等和解協議,協議主要內容對應了維權女車主此前提出的8條訴求。
包括:1、更換同款的奔馳新車,但依舊是以貸款的方式購買;2、對該車主此前支付的1萬餘元「金融服務費」全額退款;3、奔馳方面主動提出,邀請該車主參觀奔馳位於德國的工廠和流水線等,了解相關流程。4、贈送該車主十年「一對一」的VIP服務;5、為女車主補辦生日(農曆),費用由對方全額支付。
在協商現場,奔馳方面相關負責人再次向維權女車主道歉。維權女車主則表示,相信涉事車輛不是問題車或改裝車。奔馳方邀請她參觀德國工廠、補辦生日會。
不過,有關女車主與奔馳方面爭論的焦點,是退換車及賠償損失,還是按照欺詐賠償3倍損失,雙方均沒提。
根據大陸《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5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費用的3倍。」
在此之前,女車主發布的一段哭訴視頻在網上熱傳。視頻中,女車主坐在西安利之星4S店中的一台車上,訴說花60多萬買了一輛奔馳車,才5分鐘的時間,發動機就發生了漏油。
而且在購買中被誘導貸款,支付首付後又被要求通過微信轉帳1.52萬元至個人帳戶的「金融服務費」。經過15天的反覆交涉,西安利之星奔馳4S店的解決方式從退款、換車、補償,最後只承認根據國家的3包規定,只能換發動機的最終方案。
女車主認為,奔馳金融服務費是騙錢,肯定也欺騙了其他車主。她指控店方在一不提前告知,二不提供服務的情況下,對她涉嫌欺詐。
她在視頻中說,自己也知道坐在引擎蓋上非常丟人,甚至有些不堪,但是,她來的時候,就已經做好了「不要臉」的準備。她希望能給她一個曝光的機會。
事件發酵後,4月11日,西安市市場監管局成立調查組展開調查。
13日,奔馳公司發表聲明向客戶的經歷深表歉意,並派出專門工作小組前往西安調查溝通。
中共銀保監會4月15日消息稱,對於近日媒體熱議的奔馳女車主被收取「金融服務費」等問題,銀保監會已要求北京銀保監局展開調查。
西安市市場監管局也成立了由工商、質監、物價部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調查涉事車輛在銷售前是否存在質量問題。
女車主同日還現身央視新聞,詳述事件經過,她說,這件事的發生,讓她感到受到「奇恥大辱」。
如今事件終於得到解決,網民感嘆,此事再次說明,在中國維權走正常的途逕行不通,只有採用極端維權方式才有勝算。
(記者李芸報導/責任編輯: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