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高校老師發表文章遭校方處分

2019年05月08日環球直擊新聞
【新唐人2019年05月08日訊】山東人權律師、齊魯工業大學老師劉書慶,去年被校方以發表不當言論為由調離教學崗位,最近又因為發表了兩篇文章遭到校方記過處分,年度考核被評為「不合格」。而連續兩年被評為「不合格」,將被解聘。劉書慶認為,這是校方要他閉嘴。
山東齊魯工業大學化學與制藥工程學院日前發布記過處分決定書,聲稱教師劉書慶多次在媒體上發表所謂的「不當言論」,與法律對高校教師的要求相違背,決定給予劉書慶記過處分。
劉書慶表示,校方處罰他的理由,是他發表的有關律師分級制度,和公權力的兩篇文章。
山東人權律師,齊魯工業大學教師劉書慶:「4月26號,我們學校三個正處級的領導約談我,說我發表兩篇文章,他說發到外網,但是外網不是我發的,說給我處罰。當時我情緒也比較激動,犯病了,心梗了。兩篇小文章啊,給我個不合格,我是非常不理解,被刪耳光的感覺。這兩篇文章呢,無論立論還是內容都是很正當的,遣辭用句我也很節制。」
劉書慶還表示,之前省委巡視組說他打著律師的旗號碰觸敏感禁區,已經從教學崗位調整下來,作為反面典型,在各個山東高校介紹,本來學院書記說,既然巡視組發話了,給他考核基本合格,沒想到被校方領導約談後,書記突然給他不合格。
劉書慶:「按照學校規定,連續兩年被評為不合格的話,是可以解聘老師的,我也想他們肯定是有這個想法,當然看我這一年的表現,希望我就是閉嘴啦。最近兩年來對我逼迫,一樁接一樁,先是不讓我教書,教學崗調整為實驗崗,我就覺得很生氣。」
劉書慶從2002年起任教,因為代理人權案件,2016年被註銷律師執業證。 2018年被校方調離教學崗位,理由是發表了所謂的「不當言論」,外出違反請假制度。
新唐人記者熊斌、施宜君採訪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