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19年09月25日訊】遭中共監禁的臺灣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的妻子23號表示,由於李明哲的父親過世,希望中共能准許他返臺奔喪;她本人願作為人質留在中國,以保證李明哲奔喪後會返回大陸繼續服刑。
李明哲的妻子李凈瑜9月23號前往中國,爭取李明哲能返臺奔喪。她在出發前發表聲明表示,李明哲父親8月17號過世後,她立即向湖南赤山監獄提出申請,希望中共當局能依據法令和慣例,准許李明哲返臺奔喪。
臺灣人權促進會祕書長 邱伊翎(翎讀音:玲):「因為李明哲是家中的獨子,所以他父親過世,讓他可以回來去處裡一些後事,及相關的事情,其實是一個很基本的,就是一些人道的考量。」
李凈瑜在這份聲明與10號發給臺灣陸委會的信函中保證,李明哲在奔喪祭拜父親之後,絕對會再去中國服完刑期。如果中國不相信,「李凈瑜願意在李明哲返臺奔喪期間,被中國政府監禁當作人質。」
李凈瑜強調,這項請求是基於文明世界的法令及人道標準,但願自居為文明大國的中國(共)向世界證明它的高度文明水平。
邱伊翎:「我想在任何一個國家、正常的國家,應該也從來沒有發生過,還需要一個人關在裡面當作人質。這也會引起國際社會的批評。」
前大陸資深非政府組織人士楊占青認為,中共不會答應她的請求。但是,中共真想把她當作人質留在大陸,它會找一個藉口,先把她扣押起來。
前大陸資深非政府組織人士 楊占青:「我認為李凈瑜她是以非常低的姿態去提出這個申請,是非常合情合理。但是大陸方面不會同意。特別是這幾年,對政治犯的打壓、報復越來越殘酷。別說文明,連基本的人性都沒有。它既不會在意這些國際規範,也不會顧及國際輿論。」
網路社交平臺臉書帳號「尋找李明哲」的留言指出,中國燕城監獄的一個受刑人,曾有獲准奔喪的先例。
邱伊翎:「不管是在臺灣的監獄或者是在各國的監獄,在中國自己的監獄也都有類似這樣的一個奔喪的,就是讓被關的這些人可以出來,去奔喪。」
另外,根據聯合國《關於囚犯最低待遇標準規則》(曼德拉規則)第70條指出,如果受刑人的近親或重要人士重病或死亡,獄方應立即通知受刑人,如果情況允許,應批准受刑人前往探視或奔喪。
邱伊翎:「我們覺得這樣的要求其實一點也不過份,也認為中國(共)政府應該要盡力去協助家屬,讓當事人可以回來,去奔喪。我們也呼籲,凈瑜跟媽媽目前在中國人身自由的情況也不應該受到任何的侵犯。」
臺灣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2017年入境中國後,先是「被失蹤」,然後被中共以「顛覆國家政權」罪,枉判5年,目前在湖南赤山監獄服刑。
臺灣還有一位鄉政顧問李孟居,8月20號入境大陸深圳之後失聯,最後中共當局證實他因所謂「涉嫌危害國家安全」遭拘留。但沒有透露李孟居身在何處。
據臺灣海基會統計,2016年5月後接獲149件臺灣人赴中國失蹤的陳情案件,目前已找到82人,仍有67人至今下落不明。
楊占青表示,大陸快成為黑監獄了,濫捕、判刑時常發生。中共抓捕臺灣人,如果對方有知名度,就會安個罪名,將人判刑關押;如果沒有知名度,在大陸就可能莫名其妙失蹤。
楊占青:「在大陸是根本沒有法律的。簽訂的、簽署的那些國際公約也是擺飾。只有領導意志。無論是大陸人,還是臺灣人,人身安全和出行自由根本沒有辦法保證。」
臺灣陸委會副主任委員邱垂正接受自由亞洲電臺訪問時曾表示,中國大陸不是一個民主法治的國家,它有它的任意性。因此他呼籲臺灣人,到中國大陸去要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危邦不入,這是很重要的。」
採訪/陳漢 編輯/李鳴 後製/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