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拒收港修例嫌犯 指北京操控「自首」居心叵測

2019年10月21日時政
【新唐人北京時間2019年10月21日訊】涉嫌在台灣殺害女友的香港公民陳同佳,日前表態願回台灣自首,港府表示支持。但中華民國當局正式拒絕,並稱港府當初迴避就此案和台灣合作,並以此為藉口強推送中條例,如今又主動引渡,顯然是居心叵測的政治操作。
香港警方週五(10月18日)致信中華民國相關部門,傳達陳同佳願意在香港服刑完畢後去台灣自首的決定。香港特首林鄭月娥也表示「願意提供協助」。隨後,中共黨媒紛紛報導陳同佳願意赴台灣自首的消息。
不過,兩天後的週日,中華民國陸委會拒絕了港府的這項提議,並在一份措辭嚴厲的聲明中表示,從港府宣布陳同佳「自願自首」的時間點等種種不合常理的情節,及港府和陸媒的配合一致,可輕易看出此事背後有政治力量精心操作,無怪乎很多人懷疑陳嫌是「被自首」。
去年2月,陳同佳與同為港人的女友潘曉穎赴台灣旅遊,涉嫌將其殺害後獨自返港。港府一再拖延中華民國當局就此案展開司法合作的要求,並以此為藉口開始強推修訂《逃犯條例》,最終引發了已持續4個多月的反送中運動。此前,香港警方已經以涉嫌盜竊女友財物的罪名抓捕陳同佳,並判刑29個月,陳因認罪獲減刑,預計將於10月23日獲釋。
中華民國陸委會週日表示,台灣方面多次提出就此案與香港方面進行司法互動,但是港府從不正面回應,只想利用雙方協商為《逃犯條例》修訂背書。港府漠視我方司法請求在先,藉機推動《逃犯條例》在後,現竟意圖規避自身應有的司法管轄權,其輕視港人遇害的程度,更人驚愕!
陸委會說,港府處心積慮的想要表明,港府對在香港以外的中國大陸地區犯罪的港人沒有管轄權,必須送回大陸審理。他們也用相同的邏輯,企圖將台灣納入所謂「一個中國」的政治框架下,強調陳同佳案只有台灣才有管轄權。
聲明稱,這樣的政治操作無疑是沒有送中條例的送中事件,不但矮化台灣主權,也破壞司法正義與人權,台灣絕對不可能接受,更不可能配合操作。
此前一天,中華民國總統蔡英文在受訪時回應港府稱,此案不論是在台灣還是香港審判,都需要兩方提供司法協助,才能有完整的程序。而中華民國法務部在當天的聲明中卻指出,迄今都沒有獲得港府提供本案的任何相關證據,恐怕難讓司法伸張正義。中華民國法務部則呼籲港府續押陳同佳。
港府強推送中條例,將香港推向危局。但外界普遍認為,港府高層已完全受北京操控。
(記者鄭鼓笙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明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