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拒台跨境執法自曝其心 港府拋棄陳同佳?

2019年10月23日中國禁聞新聞
【新唐人北京時間2019年10月24日訊】港女命案兇嫌陳同佳23號出獄,原先說好要到台灣投案的他,卻臨陣脫逃。對於香港政府願意協助陳同佳來台灣自首,台灣總統蔡英文說,陳同佳「是一個受通緝的兇嫌」,「只有逮捕沒有自首問題」。台灣後續將要求香港司法互助,「請香港政府不要迴避此事」。
香港反送中運動的導火索,也就是港府藉口修訂「逃犯條例」的港女命案兇嫌陳同佳,因「洗黑錢罪」在香港服刑,10月23號出獄。
2018年2月8號,陳同佳和女友前往台灣旅遊。17號,陳同佳在殺害女友後,隨即逃回香港。
台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分別在同年3月、4月和7月,向香港律政司三度提出司法互助。香港方面表示港臺兩地之間因為沒有司法協議,拒絕遣送陳同佳至台灣受審。臺灣士林地檢署在同年12月3號正式通緝陳同佳。
今年3月,香港政府以「香港籍疑犯陳同佳在台灣殺人案」,訂立「送中條例」,引爆香港人不滿,由於政府一意孤行罔顧民意,讓「反送中」運動抗議升級。
由於反送中運動逐漸失控,特首林鄭月娥日前表示陳同佳出獄後有意來台投案自首,她願意協助。台灣方面表示,願意派人赴港押解陳嫌,但遭到港府拒絕,認為這等於跨境執法。港府聲明指出,陳同佳出獄後,特區政府就無權施加任何強制。換句話說,就是不關香港政府的事。
前香港立法會議員 梁國雄:「現在林鄭把陳同佳送到台灣去,不過是要把她過去的錯誤掩飾一下。利用陳同佳這個案子,把香港人最害怕的東西,強加在香港人身上,就是香港人有免於恐懼的自由,但是送中條例就沒有免於恐懼的自由。因為在中共來講,他們是公檢法一條龍,它在公安檢察已經是由黨控制,完全沒有司法的獨立。」
對此,中華民國總統蔡英文表示,受害者和加害者都是香港公民,既然香港政府不願意行使司法管轄權、不願意替香港人伸張正義,那就由中華民國台灣來處理。蔡英文強調,兇嫌陳同佳是通緝中的對象,只有逮捕,沒有自首。
香港支聯會副主席 蔡耀昌:「他在香港監獄出來,也表達願意、自願的到台灣受審。我想當然希望他能夠履行他的公開承諾,能在香港處理完跟家人會面以後,就是自願的、自動的到台灣。我想他到台灣之後,台灣當局也會按照他們的法律規定,把他扣押,然後進行刑事的調查。」
10月23號早上,陳同佳出獄後,由身兼任北京市政協委員的香港聖公會教省祕書長牧師管浩鳴陪同,向媒體發言說他有意願到台灣自首。
但當天中午,原先計畫出獄到台灣的陳同佳,卻臨陣脫逃,取消了赴台灣投案。根據香港保安局長李家超的說法,是顧慮陳同佳的人身安全,警方已經有適當安排。
有網友說,「真好,這樣的殺人犯好有人權。」還有網友說,「他還可以選日子來台灣,根本不是殺人犯,就是自由行。」
中華民國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香港過去完全不理不睬,現在態度突然改變,這事情有貓膩,「企圖用送來台灣合理化送中條例」。
許多網友做出截圖,諷刺林鄭月娥如果答應台灣政府就是承認對方主權,如果拒絕,就被證實這是一場「政治操作」。
香港民陣則發文說,當日強推送中惡法,不惜破壞香港獨立司法管轄權;現在拒絕台灣請求,批評台灣不尊重香港司法管轄權。林鄭的「初心」,由始至終就是利用陳同佳案出賣香港!
採訪/常春 編輯/黃億美 後製/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