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學員楊立華在黑龍江女監被迫害致死

2019年11月18日人權
【新唐人北京時間2019年11月18日訊】黑龍江黑河市孫吳縣法輪功學員楊立華再次被非法判刑3年,於11月5日左右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被迫害致死。
明慧網報導,監獄通知家屬說楊立華病重,等家屬到達哈爾濱醫大二院時人已經不行了,隨後楊立華去世。
家屬問起死亡原因,想看病例,監獄警方手拿著病例讓家屬看一眼。家屬看到楊立華身上青一塊、紫一塊的,而獄方解釋稱那是屍斑。家屬想做屍檢,獄方對家屬說要是做屍檢需要很長時間,而且需要監獄方往上匯報、領導批准,不知道幾個月才能批下來。
家屬並不想把遺體火化,最終在監獄方的威脅恐嚇下,只好簽字將遺體火化。11月9日,家屬將骨灰取回並下葬。
楊立華女士因為不放棄對法輪功「真、善、忍」的信仰,於2014年8月被孫吳縣法院非法判刑3年,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裡遭受殘酷迫害。在獄中,她被體罰、毒打,人瘦得皮包骨,腰直不起來,走路困難。
2017年8月,出獄回家僅三個月,楊立華身體尚未恢復,因為家庭經濟條件差,就急著讓朋友幫忙找了一份工作,在加油站給車加油,以解決家庭的經濟困難。
在加油站正常工作期間,楊立華被孫吳縣東所所長孫世軍碰到,孫世軍強令該單位無故辭退楊立華。
法輪功學員曲永霞知道此事後,覺得這太沒有公道了,就陪同楊立華前往政法部門、信訪部門合理說明情況,卻被百般刁難、推諉。她們就拿出目前國家對有關公務人員的行為問題涉嫌違法犯罪的法律規定讓相關人員了解,但卻被政府人員說成鬧政府、宣傳法輪功,於2017年11月17日在信訪辦門前被縣公安局警察非法抓捕;沒幾天,曲永霞和楊立華就被非法批捕;2017年12月26日,她們被孫吳縣法院以所謂的「涉嫌利用x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非法判刑3年和4年。
家屬認為此事太荒唐,就聘請了律師上訴至黑河市中級法院。2018年1月31日,黑河市中級法院對曲永霞、楊立華上訴案在孫吳縣法院進行非法庭審。
天津的唐律師在法庭上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對方無言對答。兩個當事人也做了自我辯護。最後律師要求證人出庭,檢方不同意,庭長駁回律師的要求。
唐律師還針對楊立華的案件說:本案能從發生、偵辦到審查、起訴,又經過一審法院判決上訴人有罪,簡直不可思議。上訴人正常的、合理的為生存養家餬口的工作權利被所謂的「人民警察」無情地剝奪,本辯護人感覺到匪夷所思。
律師還說,更令人感覺到毛骨悚然、不寒而慄的是上訴人向政法和信訪部門反映情況後,有關單位非但不處理濫用職權、違法亂紀的東所所長孫世軍、指導員王瑞,反而羅列罪名對為生存而尋求幫助、生活在社會最底層的公民進行打擊,「這還是我們滿懷希望、無限信任的『人民公僕』嗎?」
「也許有人會講,你楊立華、曲永霞為工作就說工作的事情,為何要遞交資料,那麼我們要問,像東所所長孫世軍、指導員王瑞之類的公務人員為何仇視楊立華,讓其連最基本的生存都不允許有,因為她信仰法輪功?但首先她是一個自食其力的勞動者,她要生存,要養活自己,要撫養子女,要贍養老人啊!相關行政部門的工作人員的冷漠讓人情何以堪啊!」
律師在辯護詞中指出:公訴機關和一審法院更是曲解法律,已經涉嫌徇私枉法,如果允許和縱容這種行為的發生,我們每個公民將處於極度恐懼和不安之中,也將極大損害普通民眾對國家司法體系的信心。正是因為沒有信仰,才導致我們每個人為追求名利而不擇手段、不知節制,對我們的社會道德和社會風氣造成極大損害。
知情者說,唐律師在法庭上說得有理有據,無論是從法律方面,還是人的良知方面,都說得讓法庭內外所有的人員心服口服,就連審判長都說:「我們都明白了,不用再講了。」
可是黑河市中級法院最後不顧事實,依然維持一審的判決。
──轉自《大紀元》
(責任編輯: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