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女記者孔琳琳在英國打人獲罪

2019年11月30日社會
【新唐人北京時間2019年11月30日訊】中共央視女記者孔琳琳去年大鬧英國保守黨年會,在英國被指控普通襲擊罪。11月29日,孔琳琳被英國法官判處緩刑一年及賠償受害人2,115英鎊。
英國《衛報》報導,週五(11月29日),英國地方法官沙米姆.庫雷西(Shamim Qureshi)在伯明翰地方法院宣布了他的判決。他對記者說:「我得出結論,被告以兩種方式做出回應。第一個是掌摑了劉先生,第二個是後來推開他的手臂。第一個顯然構成刑事襲擊,但第二個則不構成犯罪。」
庫雷西說,掌摑的力道如此之大,以至於另一名代表在八個座位外都聽到了聲音。
法官說:「在我看來,被告失去了當記者的冷靜專業精神,反而成為一個情緒失控的質問者。」
他判處孔琳琳12個月的有條件釋放,並命令她支付相關費用,包括受害者追加罰款和100英鎊賠償金,總計2,115英鎊。
孔琳琳的律師蒂莫西.拉加特(Timothy Raggatt QC)表示將對這一判決提出上訴。
庫雷希說,孔琳琳的律師提出的建議是「無效的」,孔的律師提出只有授權的安保人員才能處理當時的情況。
法官還特別指出,在一個視頻片段中,警察「顯然未能正確控制(情勢)」,該視頻片段顯示孔琳琳打人耳光後發的部分事件。
據報導,49歲的孔琳琳去年9月30日參加了英國保守黨年會舉行的一場有關香港問題的座談會,在人權委員會副主席羅傑斯(Benedict Rogers)作總結發言時,她突然情緒失控,大罵在場嘉賓「分裂中國」、「漢奸」及「反中」,在被勸離過程中,孔琳琳涉嫌兩次掌摑一位香港出生的學生義工伊諾克‧劉(Enoch Lieu)。最終被伯明翰警方拘捕。不久孔琳琳獲釋,等候警方調查。
孔琳琳隸屬於中共央視子公司中共國際電視台(CGTN)。今年2月,CGTN首次應美國司法部的要求,註冊為「外國代理人」。CGTN註冊後,將不得不披露其預算和支出,並在包括社交媒體在內的所有平台上註明其是外國代理的免責聲明。
孔琳琳打人事件發生後,旅居英國的作家張樸曾對媒體表示,孔琳琳式的專制通行規則,在西方的法治面前處處碰壁,孔也將為此付出代價。他說,中共派出來的記者都是帶著任務的,打人在英國是犯法的事情,她也讓整個中共政府徹底丟臉,文明世界鄙視它們。
旅美中國問題觀察人士張健曾表示:「女記者是可以進行提問的,即便她的問題尖銳一點,荒唐一點。但是她根本就沒有在會議的提問時間發問,這是一個記者基本的職業操守。就能證明央視記者她平時這種囂張跋扈已經到了極點了。」
前《人民日報》駐深圳首席記者程凱則說:「中國嚴格的講,是沒有「記者」這個行業的,只有共產黨的宣傳喉舌的工作人員。」
(記者劉明煥報導/責任編輯:祝馨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