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滲透法草案 立法院朝野黨團再次協商

2019年12月30日環球直擊新聞
【新唐人北京時間2019年12月31日訊】週二台灣立法院將三讀「反滲透法草案」。民進黨強調,反滲透不反交流。朝野週一協商,民進黨修正部分條款,回應台商疑慮,也採納國民黨部分修正案。國民黨另提法案,修改登記制,時代力量則是提案,擴大禁止範圍。
上週五協商,國民黨提出對案,包括要求第一條立法目的,除了保護國家安全,要納入「中華民國主權」字樣,民進黨30日同意。民進黨也調整法條,就「滲透來源」定義,拿掉了台商顧慮的「監督管理」字眼;此外,部分條文的罰金,調整為500萬新台幣以下。
立法院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協商)絕非過場,非常有誠意。(還保留?)沒有保留,我現在就贊成好不好。來,我們贊成改到,維護中華民國主權,可以吧。(可以啊。)」
國民黨團周一提修正動議2之1條,採行美國澳洲登記制精神,要求滲透來源代理人,須先向國家安全局申報登記透明化,如果有違法行為一樣依法追究。但時力提醒,反滲透法範圍已被限縮。
立法院國民黨團總召曾銘宗:「登記只是讓它公開透明,但是你違法的時候,該違法就違法,你還是回到現行國安五法,該處分就處分。或者各位假設接受我們的條文,裡面(滲透來源)可以訂清楚,我們也接受。」
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黃國昌:「國民黨現在臨時提這2之1條,要採取登記制,它的規範密度會不同。」
執政黨反對登記制,擔心在「普通法、特別法的體系解釋」之下,將為部分代理人型態變相除罪化。
立法院民進黨團幹事長管碧玲:「有一種人你不罰了,就是中共滲透你,你自己直接去做,不罰了。」
時代力量,提案要求擴張規範,包括禁止發表危害國安或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聲明決議、紅色媒體、陸資掩飾、禁止收購關鍵基礎設施與敏感科技等等。不過,執政黨強調,部分內容之前努力過但沒共識,希望本屆先通過限縮範圍的版本。
新唐人亞太電視黃亮戩、張東旭台灣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