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加籍女富商遭重判 律師斥違法 母親欲舉報

2020年07月12日中國禁聞新聞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0年07月13日訊】加拿大籍女富商孫茜,因修煉法輪功,被中共非法關押3年多後,近期被北京朝陽法院重判8年。案件受到外界高度關注。孫茜的前辯護律師謝燕益表示,審判完全違反法律程序,結果也是非法無效的。另外據知情人士透露,孫茜母親對中共多個有關單位的違法行為進行舉報。
6月30號,孫茜案第三次開庭,孫茜被以所謂的「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的罪名重判8年。
謝燕益律師表示,這是違法審判。
孫茜前辯護律師謝燕益:「這個案子完全從一開始就是違法的,就是(當局)製造的冤獄。一直以來這些律師在爭取保護她的人身權利,還有她的財產權利,但是呢,在一個沒有法治的環境,沒有人是安全的。」
謝燕益認為,孫茜現在被重判,可能和兩個因素有關。
謝燕益:「有人不排除是在非法的侵吞和佔有她21億資產。第二,跟(華為首席財務官)孟晚舟事件可能有著某種關係。因為加拿大的司法上面,(對孟案)現在有一個明朗化的結果。孫茜)這個案子長時間沒有審,到今天宣判。它不是一個從法律事實、法律適用上的判決,是不是存在這麼一個政治因素在裡邊?」
有熟悉本案的知情人士向新唐人透露,孫茜母親李雲秀致信北京朝陽法院,指出孫茜案是公安人員勾結犯罪團伙,為侵吞外商資產,製造的冤假錯案。
她表示,李雲秀在信中質問有關當局,孫茜按真、善、忍做好人,究竟犯了什麼法?破壞了哪條法律、在什麼地方未能實施?受害人是誰?是死還是傷?如果這些問題公安機關都無法提出證據,法官為何能做出如此判決?而且《刑法》第300條針對的是邪教,根據中國法律,並不適用於法輪功。法輪功的書籍和資料在中國也是合法的。孫茜應享有《憲法》中規定的多項權利。
加拿大總理特魯多2017年12月訪華時,向習近平和李克強提出了孫茜案。加拿大外交部長方惠蘭(Chrystia Freeland)、各黨政要、加國民眾等,也都相繼發聲,要求中共釋放孫茜。
知情人士表示,加拿大政府和民眾,不僅關心加拿大公民的安危,對外國人也同樣愛護。
知情人士 匿名:「中國人孟晚舟受控,在加拿大住在自己家的豪宅,人身財產受保護。加拿大人孫茜,在中國(被)無罪綁架、酷刑,住在看守所,21億資產被奪,舉報無路,控告無門。」
據這位知情人士說,李雲秀舉報北京朝陽公安局、公共交通安全保衛局,朝陽區大屯派出所,朝陽檢察院、法院,北京司法局和監察委、開發區工商局,以及孫茜丈夫瀋廣仟團伙,在孫茜案中存在諸多違法行為。但是,由於家人舉報,對孫茜的迫害一次比一次殘酷。
知情人士 匿名 :「到第二次開庭,(2018年)9月12日,家人見孫茜瘦了。(中共)迫害她使她認罪,不讓家人請律師,不舉報,不控告,越告罪越大,並逼退加國國籍。」
加拿大前司法部長、檢察長歐文﹒考特勒(Irwin Cotler)說,孫茜此前遭受的虐待和酷刑非常慘烈。如今沒人知道她在單獨監禁中所遭受的酷刑,也不知道她受到多少威脅。孫茜被重判,是中共將無辜定有罪,不是因為她做了甚麼,而只是因為她信仰真、善、忍就定罪。
2018年9月庭審時孫茜表示,自己沒做任何違法的事,被關押期間遭受折磨。但短短2個月後,她卻改口稱正在認罪過程中,不希望再見律師。
知情人士表示,家屬為孫茜聘請的十多名律師,全都被司法局和國保威脅恐嚇,被迫退出代理。
謝燕益律師也因此被吊銷律師證。
消息指,庭審當天是官派律師出場,而且孫茜表示不再上訴。
謝燕益:「放棄自己的加拿大國籍,拒絕加拿大政府方面的營救,甚至是溝通,這些情況都是非常反常的,因為它不符合一個當事人的利益,她本身在冤獄當中,她是需要外界的關注的,而且她本身奮鬥來的加拿大公民(身份),來之不易,所以她做出這種選擇,包括認罪,都不知道背後發生了什麼。」
謝燕益呼籲各界繼續關注孫茜案,也關注孫茜的家人安危。
採訪/陳漢 編輯/王子琦 後製/陳建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