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太子兩度廢立的風波,是康熙帝晚年時期發生的一件大事。才華出眾的幾位皇子,主動或被動地捲入了奪嫡之戰,釀成了兄弟反目的悲劇。
康熙帝在處理皇權與儲君,以及皇子之間的矛盾時,越發體悟到冊立太子的弊端。最終,他採取遺詔立儲的方式,化解了皇室矛盾,讓皇權平穩過渡,盛世得以延續。他的對策,也成了一次創舉,開啟清王朝祕密建儲的先河。
立而再廢
人在小時候,猶可接受教育;等到成年後,一旦受到朋黨的誘惑,就會各行其是,就沒法再約束他了。——康熙帝
(出處:凡人幼時,猶可教訓;及其長成,一誘於黨類,便各有所為,不復能拘制矣。——《皇朝通典》)
<span style="color: #993366;">康熙五十一年九月,康熙帝再廢太子,仍將胤礽拘禁看守。圖為清 袁耀(款)《漢宮秋月立軸》局部。(公有領域)</span>
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註定是個多事之年。就在廢太子胤礽瘋瘋癲癲、失魂落魄之時,皇長子胤禔趁看守之便向康熙帝誣陷胤礽,並流露殺機。
康熙帝又查知,胤禔和皇八子胤禩結黨,密謀殺廢太子;胤禔甚至暗中請蒙古喇嘛用巫術詛咒胤礽,還被當場搜出十幾處鎮魘之物。胤禩那邊心機更深,暗蓄大志,勾結朝臣。他擔任內務府總管時,常常把康熙帝施恩澤的政策,歸功於己,以博取聲望。
為絕二子爭儲之心,康熙帝公開表示,絕無立皇長子的可能,後按罪革去王爵,幽禁府中。同時,他召集眾皇子,加以訓誡:「諸位阿哥中,如果有鑽營謀取皇太子之位的,就是國賊,法律不容!」[1]緊接著鎖拿胤禩,交由議政處審理。
廢太子的處境讓人憐憫,皇子間的鬥爭更令人心力交瘁,加上康熙帝也發現太子的很多罪名是受人陷害,逐漸萌生復立太子的想法。十月,康熙帝召集皇子和大臣們,說道:「立皇太子之事,朕心有打算,但不告知大臣,也不讓眾人知道。那時候爾等只需遵照朕的旨意行事。」[2]
由於康熙帝為廢太子而痛心,「無日不流涕」。當月巡幸南苑時,他回憶起往昔太子和諸皇子隨行時的熱鬧,不禁觸景生情,憂鬱生疾。回宮後,康熙帝召見了胤礽和胤禩,心情便有所平復。特別是多次召見胤礽後,康熙帝下旨:「從此以後,不再提廢太子的往事」,把幽禁改為安養。他還欣慰地說:「再次召見胤礽,胸中再不感到鬱結。」[3]
十一月,康熙帝召集並面諭滿漢文武大臣,除皇長子外,在眾位阿哥中推舉一位皇太子的人選。意外的是,竟然還有幾位大臣私下串通,共同保舉皇八子胤禩。康熙帝大為震怒,以其少不更事、新近獲罪、生母微賤為由,拒絕大臣提議,同時堅定了復立胤礽的決心。
第二天,康熙帝頒布了為太子平反的諭旨,並在四十八年(1709年)三月,舉行復立太子的大典。但是事情並未像康熙帝預料的那樣發展,胤礽復立之後,不改驕縱奢侈的性情,父子間的隔閡也越來越深。
康熙五十年(1711年),康熙帝接到步軍統領托和齊結交官員,策劃保奏太子即位的奏章,胤礽也牽連其中。於是,康熙帝嚴懲幾位參與謀劃的太子黨,並決定再廢太子。次年九月,他巡視塞外回京後,宣布了廢太子諭旨,仍將胤礽拘禁看守。
祕密建儲
皇太子的身分,關係重大。朕遍覽史書,豈有掉以輕心、草率決定的道理。——康熙帝
(出處:皇太子名分,關係重大。朕熟觀史冊,豈有輕舉之理。——《康熙朝實錄》)
<span style="color: #993366;">清聖祖康熙朝服像。(公有領域)</span>
樹欲靜而風不止,諸位皇子們的奪嫡之戰愈演愈烈。除了皇長子、廢太子、皇八子勢同水火,皇三子胤祉、皇四子胤禛(雍正帝)自成一派,皇九子胤禟、皇十子胤䄉、皇十四子胤禵支持皇八子,皇十三子胤祥支持皇四子,形成「九子奪嫡」的局面。
二廢太子,康熙帝不像上一次那樣沉痛,說自己「毫不介意,談笑處之」,卻也難過得抱恙在身。這件事及眾皇子的表現,改變了康熙帝對立儲的態度。曾有官員提出立太子的請求,康熙帝就對大臣們推心置腹,說明不立太子的原因。他說,立太子是國本,不可以輕易議定。「今欲立皇太子,必能以朕心為心者,方可立之,豈宜輕舉?」[4]
再說胤礽,從小接受良好的教育,儀表、學問、才技皆出類拔萃,長大後還是免不了學壞,變得暴虐瘋狂;他自復立以來,仍然難以轉變性情,不得已再次被廢黜。如今皇子們羽翼漸豐,各有官署,立誰為太子,都會引發各派勢力的鬥爭。
因此,康熙帝痛定思痛,生前不再冊立太子,多次在大臣面前申明不立太子的意向。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春夏以來,康熙帝身體一直抱恙,群臣又開始提議立太子一事。康熙帝在一封詔書中說道:「眾大臣奏請立儲,輔佐政事,這是擔心朕突然遭遇變故。生死是常理,朕並不忌諱,只是天下大權,應當統一於皇帝一人。」[5]
次年初,康熙帝又曉諭群臣:「朕自幼很能耐病,所以起居照常,仍然處理政務。如今在溫泉調養,感到臉色恢復、精神大增。」又對立太子一事說道,當年索額圖制定皇太子的禮儀,導致廢太子轉變心性,行事悖亂;既然群臣希望立太子,就先商議的太子所有禮儀,再來上奏。康熙帝強調:「天無二日,民無二王,名不正,則言不順。」[6]
不立太子,是為了朝堂和皇室的安定;同時,康熙帝也不動聲色,謹慎選擇繼承者。他理想的人選是「以朕心為心者」,也就是像他一樣能為王朝基業勵精圖治、竭盡心力的皇帝。他按照這個標準,默默觀察每位皇子,擇賢而立,卻祕而不宣;到臨終前,才公布繼承皇位的人選。康熙帝的做法,開啟了清朝祕密建儲的傳統。
祕密建儲,就是皇帝生前把繼承皇位的人選寫成遺詔,收於密匣,藏在乾清宮正殿「正大光明」匾額後;皇帝駕崩後,由宗室大臣取出遺詔,公布新皇人選。
這樣的好處是,皇權統一,不存在皇帝和儲君之間的權力之爭;諸皇子不會為爭奪儲位而內鬥,能夠專注於政務,增長才幹;避免前朝、後宮結黨營私的弊端。清朝十二位皇帝中,就有四位是真正採取祕密建儲方式選出的。
雍正嗣位
雍親王、皇四子胤禛,人品端正持重,十分像朕,一定能繼承大統。命繼朕登基,即皇帝位。——康熙帝傳位遺詔
(出處:雍親王皇四子胤禎人品貴重,深肖朕躬,必能克承大統。著繼朕登基,即皇帝位。——《康熙朝實錄》)
<span style="color: #993366;">清世宗雍正皇帝畫像。(公有領域)</span>
康熙帝晚年多次提到,立儲是國家大事,從未忘懷。在諸皇子中,他逐漸把目光鎖定在另一位從小養在身邊的四阿哥胤禛。早年,胤禛和其他兄弟一樣,多次隨康熙帝出征、巡行,歷練才幹。不過,在他們爭權奪利的時候,在廢太子對父疾、弟夭表現出漠不關心的時候,胤禛自許「天下第一閒人」,並表現出重孝悌的美德,贏得康熙帝的垂青和讚賞。
康熙帝曾評價他:「四阿哥是朕親自撫育,小時候感覺他有點喜怒不定,現在他能夠體察朕的心意。他對朕的關愛殷勤懇切,可謂誠孝。」[7]當太子被廢受拘禁時,宮裡只有胤禛一人為兄長求情。康熙帝又稱讚他「性量過人,甚知大義」。[8]
在康熙帝晚年,胤禛參與許多重要事務,足見康熙帝對他的信任和器重。比如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胤禛參與審訊太子黨;五十四年,準噶爾部叛亂,康熙帝向他諮詢意見;五十六年,他參與查處明陵盜竊案件,並主持祭典;五十七年,代康熙帝至皇太後陵前告祭;六十年,奉命主持盛京三陵、太廟後殿、圜丘等地的祭祀,參與科舉試卷的復查工作;六十一年,勘查政府米倉出納情況,並提出改革建議,同年又奉命赴南郊祭天。
自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以來,康熙帝因廢太子之事心神憂勞,身體大不如前。五十四年(1715年),康熙帝的右手因病無法寫字,觀摩皇子射箭習武時,也不再參與其中。入冬後,他經常感到心神恍惚,頭暈目眩,行動也須人扶持。五十七年(1718年)春,康熙帝一日早起,忽感不適,「手顫肉搖,觀瞻不雅;或遇心跳之時,容顏頓改」[9]。
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十月二十一日,康熙帝如往常一樣赴南苑行獵。十一月七日,身體尚安好;九日發病,命胤禛代行南郊的冬至祭天大禮;十至十二日,胤禛無日不派人到長春園問安,康熙帝皆傳諭「朕體稍愈」;[10]但是到了十三日,康熙帝自覺病情沉重,急召胤禛回宮。
之後,他又召皇三子、七子、八子、九子、十子、十二子、十三子和步軍統領隆科多至御榻前,宣讀遺詔,揭開皇位繼承人的答案——正是皇四子胤禛。
胤禛接到詔令後,火速趕到康熙帝寢宮,三次進見問安。康熙帝還能和胤禛講話,說自己病症日益加重,將不久於人世。當晚戌刻(19—21時),康熙帝駕崩於暢春園,享年六十九歲。
二十日,胤禛在太和殿正式登基稱帝,改元「雍正」,是為「雍正帝」。他為康熙帝定諡號為「仁」,廟號「聖祖」,親自主持了隆重的葬禮。康熙帝叱吒風雲、轟轟烈烈的人生結束了,他一手建立的康熙盛世,卻由子孫傳續下去,成為清朝歷史上最輝煌的康雍乾盛世。
<span style="color: #993366;">康熙帝中年朝服像(左)與清《萬國來朝圖》(右)。(公有領域/大紀元合成)</span>
結束語
康熙帝是清王朝最英明的帝王,他統治著當時最強大、最富庶的國家,並開創了可與漢唐媲美的黃金時代。《清史稿》盛讚他:「經文緯武,寰宇一統,雖曰守成,實同開創焉。聖學高深,崇儒重道。幾暇格物,豁貫天人,尤為古今所未覯。而久道化成,風移俗易,天下和樂,克致太平。其雍熙景象,使後世想望流連,至於今不能已!」
回顧康熙帝一生,在位六十一年,可謂仁心仁政,功德隆盛:
武功方面,他對內削平大難,奠定王朝基業;對外抵禦強敵,彰顯帝國軍威。
政務方面,他御門聽政,勵精圖治,輕徭薄賦,與民休息,迎來四海承平的繁榮景象。
文化方面,他傾慕華夏,重用漢儒,倡導詩文,教化滿族,引領一朝文學的興盛時代。
學術方面,他更是篤志於學,寒暑不輟,學貫中西,注重實踐,成為歷史上最博學多才的皇帝。
無怪乎後世回憶起這段百餘年的昇平盛世,仍然流連嚮往,稱頌不休!
(本系列完結)
註釋:
[1]《康熙朝實錄》卷233: 康熙四十七年九月戊戌條。
[2]《康熙朝實錄》卷234: 康熙四十七年十月癸卯條。
[3]《康熙朝實錄》卷234: 康熙四十七年十月乙丑條。
[4]出自《皇朝通典》卷53。
[5]《康熙朝實錄》卷274: 康熙五十六年十一月辛未條。
[6]《康熙朝實錄》卷277: 康熙五十七年正月庚午條。
[7]《康熙朝實錄》卷224: 康熙四十七年十一月戊子條。
[8]《康熙朝實錄》卷224: 康熙四十七年十一月辛卯條。
[9]《康熙起居注》:康熙五十七年二月二十六日乙巳條。
[10]《康熙朝實錄》卷299: 康熙六十一年十一月辛卯條、壬辰條、癸巳條。
點閱【聖祖仁皇——康熙大帝傳記】連載文章。
(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