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多省市法輪功學員遭警方強行採血

2020年09月01日人權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0年09月01日訊】中共對法輪功學員強行採血的行徑持續不止。近日,大陸山東等多個省市的法輪功學員再遭警方非法採血。
大範圍法輪功學員遭強行採血
明慧網報導,8月12日,山東威海張村鎮法輪功學員李亞秋遭張村鎮派出所及威海市「610 」人員強行抄家。李亞秋被強行採血,並被搶走350元真相幣。
8月8日,山東兗礦集團法輪功學員韓愛雯在歐陸商城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綁架到鐵西派出所。期間遭強制照相、採血、採剪頭髮。
8月7日,上海法輪功學員王志亮遭約五六個警察強制採血。明慧網8月8日報導,上海浦東新區至少約10位法輪功學員被強制採血。
8月1日,山東莒南縣國保大隊副隊長郭強及城西派出所十多名不法警察非法闖入法輪功學員毛女士的家中,警察搶劫多台電腦、打印機等價值數萬元的私人財物。毛女士被劫持到城西派出所,遭非法關鐵籠、審問、採血、體檢。
近期,北京市朝陽區垡頭地區法輪功學員雷中富被劫持到派出所,期間遭警察強制採血、按指紋掌紋、錄聲音和照相。
7月30日,甘肅蘭州法輪功學員馬軍(72歲)和楊秀英(80歲)被警察綁架,期間遭強行採血。二人回家後,出門時總有人跟蹤。楊秀英還遭電話恐嚇:如果再往外跑,就往洗腦班送。
7月29日,內蒙古烏蘭察布盟集寧市法輪功學員武高明被集寧市公安局國保大隊二人強制從家中綁架到集寧橋西派出所。期間,遭強行採集個人信息,包括:採血、按指紋、掌紋、錄聲音、照像、測虹膜、量身高等。
7月28日,吉林省通化市東昌區法輪功學員杜國林、閆淑芳及柳河縣法輪功學員李俊蘭、邢德琴被柳河縣國保警察綁架。29日,四位學員被強制採血。閆淑芳因血壓高,7月30日回家,另外3人被非法關押至今。
7月27日,遼寧省遼河油田派出所綁架邢廣麗、杜景賢、富憲英、王英賢等6位法輪功學員。其中,至少5人被強制採血。
7月22日,山東高密市政法委610與高密市公安局綁架46位法輪功學員。這次綁架,高密市公安局組織了全市四百多個警察,成立了46個組。所有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被強行採血。
7月15日,上海法輪功學員叢培喜、吳扣娣遭上海市楊浦區公安分局的「610」副組長任日嫩以及一眾警察強制採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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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學者:共產黨黑幫邪惡集團在強行採集人體生物樣本
針對中共警方對法輪功學員強行採血的行為,原大陸維權律師、美利堅大學華盛頓法學院訪問學者陳建剛受訪表示,這不是常規性體檢,「這是採集人的生物樣本。」
「中共整人是不需要寫進法律的。這是共產黨黑幫邪惡集團的要求。」
「不管從哪個方面來說,都是對個人權利(的侵犯)甚至是對人格的極大侮辱。」
陳建剛還透露,中共警察甚至也對人權律師強行採血,他表示,幾年前,大陸的程海律師曾被吊銷律師執照一年,當時,他和其他人權律師前往為程海維護權益,「我們被關押的9個律師,有8個被抽血了。」
原大陸律師:違法行為 警察或觸犯故意殺人罪
原大陸律師彭永峰受訪表示,警察對法輪功學員強行採血,是違法行為,「毫無疑問,這是非法的。」
他認為,參與強行採血的警察可能涉及故意殺人罪 ,他說,「如日後查明警察強行採取法輪功學員血液,係作為補充器官數據庫而供他人摘取器官的行為,他們還涉及觸犯《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的故意傷害罪和第二百三十二條的故意殺人罪,因為它完全違背了當事人的意願,屬於最為典型的故意性犯罪。」
醫學副教授:可能為器官移植做器官配型之用
血型匹配是器官移植的必要條件。針對中共警察對法輪功學員的強行採血行為,美國維吉尼亞大學醫學院副教授李旭東受訪表示, 採血可為器官移植作準備,他說,「這個採血顯然不正常,是強制性採血。並不是為了個體健康而去的。有可能是做器官配型用的。」
他認為,這種非常規採血「很可能是(中共)上級政法委的命令」。中共政法委是迫害法輪功的主導機構。
多方調查顯示中共強摘法輪功學員等良心犯器官
中共強摘人體器官黑幕2006年首度曝光。14年來,國際社會至少發布了八大調查報告,指證中共強摘法輪功學員和其他良心犯的人體器官。
2020年3月,位於英國倫敦的獨立人民法庭發表最後的書面判決,作出結論:
「強摘人體器官已在中國各地大規模發生多年,法輪功學員是其中一個——而且可能是主要的——人體器官來源。」
今年5月27日,美國「應對中共當前危險委員會」(Committee on the Present Danger:China,簡稱CPDC)向美國總統川普和美國國會提出十多條建議,其中包括:要求川普總統帶領全美,終結中共強摘人體器官的惡行。
8月14日,「應對中共當前危險委員會」提出美國對抗中共的路線圖,其中一項要求美國「制裁所有侵犯人權、參與強摘人體器官群體滅絕行徑、打壓宗教自由、壓制受奴役的南蒙古人、東突厥斯坦以及香港的中共官員」。#
(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張信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