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12名港人遭中共刑拘 「送中」成現實?

2020年09月14日中國禁聞新聞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0年09月15日訊】8月底,12名香港人試圖走水路偷渡臺灣時,遭中共海警攔截後,被祕密扣押20多天。9月13號,深圳市公安局鹽田分局發布消息稱,這12人因涉嫌偷越邊境犯罪,已被刑事拘留。
9月13號,深圳市公安局鹽田分局的官方微博正式發布公告稱,遭廣東海警扣押的12名所謂「非法越境人員」,因涉嫌偷越邊境犯罪,已被刑事拘留。
這12人包括「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等曾參與反送中運動的香港青少年,8月23號他們在乘船前往臺灣途中,被廣東海警攔截後,扣押在深圳鹽田看守所。
前解放軍報記者江林:「這12個公民他們是在公海被大陸的海警逮捕的,按照國際法來說,任何人都沒有權利在公海上抓人的,你不應該阻止自己的公民離開本國,不是說這12個公民本身是違法的,而是說你們這個抓捕是違法的。這12個人即使他們觸犯了法律,但是他們同時持有香港護照,這也不屬於大陸海警他們管轄的範圍,如果是被大陸海警逮捕的話,應該是給移送給香港的司法部門處理,而不是說在深圳關押20多天。」
同一天,中共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在推特上發帖聲稱,這12名香港人不是民主活動人士,而是「試圖將香港從中國分離出去的分裂分子」。
江林:「這些人沒有經過任何的法庭審判的情況下,你就給他們戴上一個帽子,說他們要企圖分裂香港,那你的依據是什麼呢?你根本就沒有這樣的法律依據你就給他們扣一個政治帽子,你無非就是還想使用國內的這一套,顯示你的獨裁的這種權威。」
香港支聯會祕書、支聯會常委蔡耀昌也向新唐人表示,作為中共外交部門,不應該隨意給港人貼「標籤」。
香港支聯會祕書、支聯會常委蔡耀昌:「首先不要看他們標籤是什麼人,最重要他們就是香港人,也是中國公民,人的基本權利應該是受到保障,我想這個是最重要的。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是沒有任何的依據在這樣公開的講這12個人是『港獨』分子,尤其是沒有任何證據,而且他們也沒有任何這個方面的案情,所以貼的標籤完全是不對的。」
此前一天,12名港人家屬聯同香港立法會議員朱凱廸、塗謹申等人召開記者會表示,目前12人仍被中共「祕密關押、音訊全無」,其中還有幾名未成年者。
多名獲家屬委託代理此案的大陸律師,至今也無法會見當事人,甚至還被中共國保要求退出代理案件。
家屬們在記者會上哭訴,他們十分擔心被中共公安關押的家人,遭受酷刑逼供或不人道對待。期間,他們也曾嘗試向香港政府的不同部門尋求幫助,但相關部門卻愛理不理,相互「踢皮球」推卸責任。
家屬們提出四項要求:允許被拘留者由家屬委託而不是中共政府委任的律師,允許他們和香港家人聯繫,並提供合適的藥物,以及要求港府確保港人權利,立即接12人返回香港。
蔡耀昌:「主要就是(公安)不讓他的家人見有關的當事人,而且不敢接受他們的家人聘請的律師見當事人,這是一個最大的問題,中國公安把他們拘留,在這個過程中間,對他們和他們家人的法律這方面的保障顯然是不足,的確是有問題,雖然公安也公布說他們是權利受到保障,但是一直沒有人包括他們的家人,或是律師能夠見到當事人,所以說『他們的權利受到保障』,這顯然是一個很大的懷疑。」
9月11號,美國國務院公布國務卿蓬佩奧的聲明說,美國對12名被中共海警逮捕的香港民主活動人士的近況,表示深度關切。
當晚,蓬佩奧再發推文說:「兩週前被捕的香港民主運動人士,被中共拒絕與他們選擇的律師接觸,這令人深感不安。我們希望,林鄭月娥承諾的保護香港居民權利,不是只停留在嘴巴上。」
採訪/常春 編輯/孟心琪 後製/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