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重罪犯獲投票權 或將影響選舉公正性

2020年11月06日今日加州新聞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0年11月07日訊】週二,加州的開票結果顯示,第17號提案已高票通過。據悉,該提案將修改州憲法,以給予重罪假釋犯投票權。有反對者認為,此舉無疑是對案件受害者的二次傷害。
週二(11/4),加州在此次大選中的12項提案,有多項左傾提案通過。其中,欲修改憲法、給重罪假釋犯投票權的第17號提案,以65.35%得票率通過,共有超過200萬(2,097,346)張支持票,反對票約為111萬(1,112,055)張。
該提案旨在讓加州大約50,000名犯下謀殺、強暴、縱火、和製造銷售毒品等罪行的重罪假釋犯,於假釋期間可以投票。同時,因服刑喪失投票資格的罪犯,在服滿刑期後可恢復其投票權。
有支持者認為,恢復投票權或將使再次犯罪的可能性降低。重罪假釋犯會覺得自己是社區的重要成員,就不太可能再次犯罪。
然而反對者中,共和黨州參議員尼爾森(Jim Nielsen)表示,過早的為重罪者恢復投票權利,對受害者是一種傷害,理應確保罪犯受到充分懲罰。
加州誠信選舉計畫(The Election Integrity Project California)指出,該提案試圖將美國人權中最基本和最寶貴的投票權,交給那些未償還其罪行的人。罪犯在假釋中並未重獲自由,並無成為社會正式成員的特權,其所有權和人身自由仍受嚴格監控和限制。
目前,全美有18個州規定因判重罪而被監禁、假釋和緩刑的人沒有投票權;7個州規定,犯某些重罪的不能恢復投票權;還有3個州規定,重罪犯永遠不能恢復投票權。
近日的大選開票結果顯示,全美多州出現不尋常的計票情況。例如關鍵搖擺州突然宣布停止計票,還有大量幽靈選票和被丟棄選票。甚至有視頻顯示,多個計票站在監票員不在場的情況下偷偷計票。
此次通過恢復重罪犯投票權的提案,恐怕會遭到有心人士利用其投票權,做出不實選票。
新唐人記者郭約希洛杉磯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