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害法輪功 廣東670人厄運 公安系統居多(2)

2020年11月10日人權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0年11月10日訊】根據明慧網信息不完全統計,自1999年7月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廣東省參與迫害而遭厄運的至少有670人,禍及家人72人,遭厄運中死亡的有182人。
其中,遭厄運最多的部門為公安系統,有152人;厄運中死亡最多的部門也是公安系統,為63人;禍及家人最多的部門為公安系統,有29人;禍及家人中死亡最多的部門仍是公安系統,為18人。
廣東省省直屬機關遭厄運案例
王華元,曾任中共廣東省委副書記、中共浙江省委常委、紀委書記,2010年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在任職期間,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在本省執行迫害法輪功政策,對省內的迫害罪行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任學鋒,曾任廣東省委副書記兼廣州市委書記;2019年11月3日官方稱,任學鋒「因病醫治無效」死亡,時年54歲。又有重慶消息稱,任學鋒墮樓,送醫院搶救,也有傳言任學鋒「自殺身亡」。任學鋒在任職期間,積極追隨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
劉志庚,廣東副省長。2016年2月4日,涉嫌嚴重「違紀」被調查,東莞一景區人們擊鼓燃炮慶祝。劉志庚在東莞市任職的7年,東莞地區迫害法輪功學員非常嚴重。劉志庚是東莞市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主要責任人。
曾志權,廣東省委前常委、統戰部前部長,2019年1月被雙開,並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曾志權成為中共「十九大」後首個在任上落馬的省級常委。
近20年來,廣東省財政廳將納稅人的血汗錢,以維穩、「法制」建設等各種名目大量撥款給廣東省各級「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政法系統、公檢法司系統、監獄、洗腦班、勞教所等各級參與迫害法輪功的機構。
周鎮宏,廣東省委統戰部長,曾任中共廣東省茂名市市長、市委書記,賣力迫害法輪功,由李長春直接提拔擔任中共廣東省委統戰部長;2013年2月8日,落馬;2014年2月28日,因貪污腐敗被判處死緩。
陳紹基,原廣東省政法委書記,曾任廣東省政協主席、省委副書記、省委政法委書記、省公安廳廳長等要職,自中共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以來,特別是前幾年作為廣東省政法系統的首要負責人,令廣東地區的法輪功學員處在嚴重的迫害之中。
李清,廣東省環境保護廳廳長,2016年1月被免職;2016年4月6日,廣東省東莞市檢察院對李涉嫌受賄犯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李清任潮州市長期間,手上沾有迫害法輪功的血債。
鄭少東,公安部長助理、原廣東省公安廳副廳長、刑偵局長,迫害法輪功、維權人士不遺餘力,從中撈取政治資本,往上爬,罪及家人。其妻陳某於2006年8月中旬因抑鬱症從住處17樓跳下,自殺身亡。
曾慶榮,曾任廣東省紀委常委、省監察廳副廳長、省預防腐敗局副局長等職;2015年8月,任廣東省僑辦黨組書記;2017年8月7日,落馬。
鐘世堅,廣東省紀委前副書記、監察廳廳長,落馬。
毛榮楷,廣東省紀委原副書記、江門前市委書記,落馬。
劉日知,廣東省委副祕書長。在梅州任職期間,梅州法輪功學員遭受比較嚴重的迫害。據悉,劉日知患癌症(為肺癌,由鐘南山主刀),其後,因身體原因被安置到廣東省委任副祕書長。其妻子身體也很不好,曾住院開刀。
謝鵬飛,廣東省政府前副祕書長, 於2013年11月被一審判刑14年。在任職期間參與迫害法輪功。
鄧海光,原廣東省政協副主席,於2018年12月落馬。
鄧海光在任期間積極追隨江澤民流氓犯罪集團迫害法輪功,其惡行多次被明慧網曝光,其在茂名任職期間,當地很多法輪功學員被判重刑。
倪俊雄,原廣東省社會治安綜治辦公室(「610」)副主任,2010年涉嫌「違紀」被廣東省紀委「雙規」;2012年6月27日,廣東省東莞市中級法院以受賄罪判處倪俊雄有期徒刑15年,並被沒收錢財。
倪俊雄在任職期間,積極追隨江澤民,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有預謀有計劃地「群體滅絕」迫害。
馬偉靈,廣東省公安廳原「610」辦公室副主任,2016年5月20日,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處以罰金100萬元。其在任廣東省公安廳「610」副主任期間,正是廣東省內法輪功學員遭受迫害的高峰期。
陳達,廣東省戒毒管理局局長、廣東省司法廳黨委委員、戒毒管理局(原省勞教局)黨委書記、局長。陳達因嚴重「違法違紀」於2015年4月被立案調查;9月14日,被「雙開」。
中共迫害法輪功後,廣東省29家勞教所都成為了非法關押、強制洗腦、轉化、酷刑迫害、奴役、虐殺法輪功學員的場所。廣東省成為迫害法輪功學員最嚴重地區之一,陳達長期擔任廣東省勞教局領導,是廣東地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直接責任者。
施紅輝,廣東省戒毒管理局局長,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並被收繳違紀所得。施紅輝長期擔任廣東省勞教局領導,是廣東地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直接責任者。
姚國政,省公安廳政治部副主任。廣東省公安廳是中共的幫凶、廣東邪惡勢力的黑窩,助紂為虐。姚國政於2006年6月20日左右遇車禍醫治無效斃命。
莫遠航,廣東省人民防空辦公室副主任、原江門市檢察院檢察長,一直參與對江門法輪功學員的迫害。2011年9月,因涉嫌嚴重「違紀」被調查。
徐東蔚,廣東省音樂家協會的領導,自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以來,積極參與組織實施各種破壞法輪功行為,利用手中權力對省文聯的法輪功學員進行迫害。當他叫派出所把講真相、抵制邪惡簽名活動的法輪功學員張亮(女)抓走後不到兩個星期,徐自己於2001年「五一」期間回河源老家時就橫遭車禍,車毀人亡。
廣東社科院院長,親自上陣,配合上電視進行所謂「揭批」,無知地誣衊法輪功。後來該院長身體不適,去醫院檢查發現患有絕症。人們都感嘆才40出頭,本應風華正茂,卻遭此下場。
江文富,廣東醫學院原黨委書記。2016年1月,大陸媒體稱,江文富涉嫌「嚴重違紀」,被免去廣東醫學院黨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被調查。
他在任職期間追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特別是他所在的南方醫科大學(原第一軍醫大學)、廣東醫學院都參與了謀殺,即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牟取暴利的罪惡。明慧網多次公布涉嫌活摘器官的南方醫科大學、廣州醫學院。江文富作為領導者,涉嫌指揮醫務人員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
古語曰:「湛湛青天不可欺,未曾舉意已先知。善惡到頭終有報,只爭來早與來遲。」
明慧網認為,「善惡有報」對每個生命都是公平的,是永恆的真理。每個生命不管你是主動的,還是被動的,你參與迫害法輪功所促成的一切惡果都必須自己承擔、償還。
文字整理:李潔思
(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張信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