畫家許那等11法輪功學員案 檢察院兩次退卷

2020年12月04日人權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0年12月04日訊】北京許那(畫家)、李宗澤、孟慶霞(畫家、教師)等11名法輪功學員於2020年7月19日被綁架,並被構陷到東城區檢察院。11月底,檢察院核實後認為案卷中證據不足,已將案卷第二次退回北京市東城分局。
明慧網報導,2020年7月19日,在北京多地突然發生了對法輪功學員的大規模綁架事件,共13人被綁架。他們是:許那(順義區)、李宗澤、李立新(門頭溝區)、鄧靜、張任飛、李佳軒、焦夢嬌、鄭豔美、鄭玉潔(海澱區)、王宇(東城區)、付文(西城區)、劉強(朝陽區)、孟慶霞(昌平區)。
隨後,他們又被各區派出所劫持到北京東城區辦案中心,因疫情原因,其中幾人出現體溫高現象。幾天後,他們被轉入到北京東城區看守所非法關押至今。
期間,鄭玉潔被關過「小號」(在狹小的房間裡遭受嚴管迫害),鄧靜一直被非法關押在北京東城區辦案中心,直到37天後,才被移至看守所內。
參與綁架的單位包括:北京市國保、北京市國安局、北京市公安局、北京東城區北新橋派出所、北京東城區和平裡派出所、北京東城區東直門派出所等。
7月20日,僅部分法輪功學員的家屬接到了警察的通知電話,但警察拒絕透露相關情況;更多家屬沒有收到任何法律文書形式的通知書或告知書。
8月28日,許那、李宗澤、李立新、鄧靜、張任飛、李佳軒、焦夢嬌、鄭豔美、鄭玉潔、孟慶霞、劉強被非法以破壞法律實施(《刑法》300條)為由批捕;王宇被以取保候審放回家;付文在北京的家裡被綁架,於8月26日被警察通知取保候審回家。
他們中,有多次被迫害的,更多的是90後的年輕人。他們中很多是知名高等院校畢業的研究生、大學生,還有畫家、藝術家等,是國家的棟梁之才。
報導說,他們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人,擺脫了社會大染缸對心靈的侵蝕,改掉了年輕人身上心高氣傲、爭強好勝、強調自我的不足,學會了站在對方立場想問題,考慮別人的感受,內心變得純淨祥和;在生活和工作中,他們都是對家庭、對社會有益的好人。
這些年輕人擁有陽光、善良、智慧、美麗,散發著「真、善、忍」的美好,令律師及辦案人員感到震驚。
7月19日,他們被綁架後,音訊皆無。他們的家人十分焦急,四處尋找,在約30天後仍沒有收到任何通知及法律文書的情況下,家屬們分別請律師問明情況。
直到今天,整個綁架、關押過程不但違憲違法,警察還對這些法輪功學員進行祕密審訊,強制洗腦,誘騙寫放棄修煉的所謂《悔過書》、《保證書》等。
11月,律師分別打電話給檢察院詢問,得知整個案件已被構陷到檢察院。律師曾被告知可以得到關於案情的電子光盤,但直至11月11日,已閱過案卷的律師均沒有拿到光盤,只能對部分內容拍照、摘抄。
目前案卷因證據不足已被檢察院退卷,其中很多所謂證據僅是這些法輪功學員因個人的興趣、特長及生活需要所拍攝的照片。
中共普遍用《刑法》300條給法輪功學員定罪,而這則條款所提到的「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根本不適用於法輪功。公安部2005年認定的14種邪教裡面沒有法輪功。在最高法2017年2月1日專門出台的一個關於組織利用邪教的解釋中,也根本沒提法輪功。
另外,能有能力「破壞法律實施」的只能是擁有國家公權力的人,而法輪功修煉者不具備這種可能性。
明慧網認為,法輪功修煉者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會,提升大眾道德,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
(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王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