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1月14日訊】韓國前總統朴槿惠因閨密干政醜聞在2017年初遭彈劾下台,期間被控濫權、收受國家情報院提供的特殊活動費等案,最高法院今天(14日)判決確定,共判處20年有期徒刑及180億韓元罰金(約1760萬美元)。全案定讞。
韓國媒體報導,韓國三審主審法官盧泰嶽於今日上午對朴槿惠受賄案宣判,以涉嫌挪用特別經費、濫用職權以及索賄等多項罪名,判處上述徒刑、罰金,並追討35億韓元(約342萬美元)犯罪所得定讞,另先前因涉嫌介入自由韓國黨黨內推選遭處的2年徒刑,合計有期徒刑22年。
朴槿惠原先因濫權遭判25年併科200億韓元罰金,收受國情院特別活動費案判刑5年及追繳27億韓元;但韓國最高法院2019年將兩案發回更審,去年,首爾高等法院更審將刑度大幅縮減。
在閨密干政醜聞扮演關鍵角色的朴槿惠密友崔順實(後改名為崔瑞元,譯音)被指控一連串貪瀆罪嫌,遭判刑18年,最高法院去年6月維持首爾高院判決後定讞。
2020年6月11日,韓國前總統朴槿惠閨密醜聞案,最高法院維持首爾高等法院判決,判其密友崔順實18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200億韓元。圖為,2017年1月5日,崔順實在韓國首爾初審時出庭。(Chung Sung-Jun/Getty Images)
《BBC》指出,朴槿惠是韓國第一位女性領導人,也是第一位被彈劾的民選總統,但她不是第一位因貪腐遭法辦的韓國總統,之前還有前總統李明博、全斗煥、盧泰愚及盧武鉉。
(責任編輯:盧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