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2月25日訊】1946年12月,美國海軍陸戰隊員強姦沈崇疑案曾成為公共事件,轟動一時。據美國解密資料,當年法庭記錄顯示,沈崇並沒有被美軍士兵強姦。沈崇被曝是中共黨員,事件是中共出於政治目地製造的桃色陷阱。
法庭記錄顯示沈崇沒有被強姦
據大陸長江文藝出版社出版的《2004年中國最佳講座》一書,作者謝泳在原題為《關於沈崇事件的一些歷史材料》的演講中披露,沈崇事件檔案在美國解密。據現在在美國的周啟博先生介紹,當時沈崇案由軍事法庭審理,案卷存軍方檔案庫。因涉外國公民,管外交的國務院也有相同的一套案卷,他從國家檔案館取了這套案卷的複製件。
據周先生介紹,據檔案記錄顯示,原告是19歲的在北平國立大學學生沈崇。沈崇事件發生以後,1947年1月6日,海軍陸戰隊第一師(加強師)司令下令,於中國北平第五海軍陸戰隊司令部舉行審判,前後經過多次審理。
據法庭記錄顯示,有數名美國憲兵到了中國警察逮捕被告的現場。他們作證說在現場被告用手臂摟住原告,原告顯然是同意的。一個證人作證說被告和原告試圖一同離開跑馬場,另一證人作證說他認為那個中國姑娘看來「完全放鬆」,不像「受到刺激或者哭過的樣子」,而是「對整個事件表現平靜」。
強姦案次日下午,一個美國醫生檢查了原告。這個醫生作證說,在原告的臀部,大腿內側,臉和脖子上都未發現傷痕。原告陰道入口處小的割傷在正常性交時也可能發生。
法庭記錄認定,仔細考察舉出的證據後即可發現,原告沒有在當時環境和條件下做出足夠的反抗來支持她對性交不自願的說法。除了她自己的證詞以外,沒有其它證據證明她哭過或者反抗過。
與此相反,其他控方證人作證說,在她和被告呆在一起的那麼長時間裡,證人既沒聽到她哭叫,也沒看到她掙扎反抗,難以相信她正在被強姦,難以相信在長達幾乎3小時、交通繁忙行人眾多的街道附近,竟沒人聽到呼救聲。
據法庭記錄,她並沒在無人援助的情況下被毆打,也一直沒有失去知覺。雖然她宣稱被告幾次扼住她的喉嚨和捂住她的嘴,但醫生在次日檢查時在她臉上和脖子上沒有發現傷痕。她作證說她的襯褲是被強力脫下來的,但在當庭展示證據時,卻沒有任何污跡和撕破之處。她的衣服也沒有任何暴力的痕跡。
在法庭盤問時,警察說,他第一次見到在地上的海軍陸戰隊員和姑娘時,姑娘沒有說她正在被強姦。
沈崇事件完全是一宗政治陰謀
文章稱,沈崇事件發生在一個特殊的歷史時期,當時國共談判已經破裂,大規模內戰將要爆發,美軍駐華成為一個非常敏感的問題。
關於沈崇事件,當時無論是國民黨政府還是民間都認為,中共有意識的參預了這一事件。還有人認為,事件是有意製造的,沈崇是延安派來的人等等。
還有一種說法稱,「文革」後據中共黨內披露,原來沈崇事件完全是一宗政治陰謀,而美軍士兵強姦北大女生則根本為莫須有罪名。原來沈崇本人為中共地下黨員,她奉命色誘美軍,與他們交朋友,然後製造強姦事件以打擊美軍和國民黨政府,結果證明相當成功……
據悉沈崇在中共建政後改名換姓進入中共外文出版社工作。有說法稱,改了名的沈崇在「文革」期間被紅衛兵批鬥時揭穿身份,她向紅衛兵承認,她當年並未遭美軍強姦,之所以這樣說是為了黨的事業。
據公開資料,1946年7月1日,中共北平市工作委員會就沈崇事件通告,要積極打擊美國,孤立國民黨。
1946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發給董必武、吳玉章、張曙時、葉劍英、劉曉、方方、林平等人關於在各大城市組織群眾響應北平學生運動的指示,要求在北平,天津、上海、南京、重慶、成都、杭州、香港等地發動示威遊行。
有觀點認為,此事件讓美軍陸續撤離北京、天津、青島等地駐軍,並停止對華援助。
據海外看中國報道,國民黨將軍孫元良(著名影星秦漢之父)曾經談及沈崇案。他說,中共建政後,於1950年在南京舉行表揚沈崇的大會,披露沈崇早就是中共黨員。
據人民文學出版社副總編輯聶紺弩回憶,文革中紅衛兵審查沈崇時,她坦承自己撒下彌天大謊,當年中共地下黨指示她色誘美軍士兵,實際上她並未失身。
沈崇案簡介
據維基百科資料,沈崇案是1946年12月24日發生於中國北平的一起政治事件。北京大學女學生沈崇疑似遭到兩名美軍士兵皮爾遜、普利查德強暴。新聞傳開後,沈崇事件成為當時中共領導反美運動的導火線,並造成中國政府與美國關係緊張。
事件發生後,北平各高校學生即組織遊行示威,隨後天津、上海、南京、武漢、重慶等全國數十個大中城市學生均舉行了示威遊行,抗議美軍暴行,要求美軍撤出中國。進而掀起「反政府」,「反飢餓」,「反內戰」的示威運動。這也造成了學生和政府的對立,中共則下令黨員參與組織遊行。
1947年1月17日,駐華美國海軍陸戰隊軍事法庭開庭審理沈崇案件。
同年3月3日,駐華美軍當局判處沈崇案件主犯皮爾遜以強姦罪被判15年,普利查德降為普通兵,以攻擊罪被處監禁勞役10個月,兩人均被開除軍籍。
1948年8月11日,皮爾遜被美國海軍部長福萊斯特以證據不足宣布原判無效並恢復職務。
(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