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3月11日訊】近日,多名全國人大代表在兩會上建議專門設立金融機構破產法規。其中,有的代表以包商銀行破產事件為例,指凸顯出中國相關的法規存在諸多不足之處。消息傳出後外界才警覺,原來包商銀行被官方接管2年後,已經低調宣告破產。
據中國商業報紙《21世紀經濟報道》披露,近日有多名來自人民銀行(簡稱央行)的人大代表,在「兩會」上提出,中國應該針對金融機構破產設立專門的法規。
報導稱,身兼全國人大代表的人行廣州分行行長白鶴祥,以包商銀行破產為例指出,現行的中國「企業破產法」,對金融機構破產只有原則性規定,還存在許多不足之處,當局應考慮制定專門的「金融機構破產法」,以完善金融機構的市場化退出機制。同為人大代表的人行南京分行行長郭新明和全國政協委員兼人行杭州中心支行行長殷興山則建議,在「企業破產法」中設立「金融機構破產」的專章。
報導透露,今年2月7日,北京第一中級法院已裁定包商銀行破產。裁定書指出,包商在申請前已無任何生產經營和在職人員,且明顯已「資不抵債」,沒有實際清償能力。至此,已被中國銀保監會、央行等部門監管近2年的包商銀行正式破產。
據公開資訊,包商銀行的前身為1998年成立的包頭市商業銀行,2007年更為現名,之後業務大舉擴張,在北京、深圳、成都和寧波都設有分行,資本大鱷肖建華控制的「明天系」持有包商銀行89.27%的股份。
2019年5月24日,包商銀行因出現嚴重信用風險,被中共央行、銀保監會聯合接管。同年6月,包商銀行接管組宣布將對包商銀行開展資產負債清查、帳務清理、價值重估和資本核實。
2020年4月底,蒙商銀行正式成立並宣布開業,當局同時宣布將包商銀行的相關業務資產與負債,分別轉讓至蒙商銀行與徽商銀行。
2020年8月份,包商銀行接管組組長周學東在《中國金融》刊文透露,2005年以來,包商銀行的大股東「明天集團」通過大量的不正當關聯交易、資金擔保及資金占用等手段進行利益輸送,包商銀行被逐漸「掏空」。
清產核資結果顯示,2005年至2019年的15年裡,「明天系」通過註冊209家空殼公司,以347筆借款的方式套取信貸資金,形成的占款高達1560億元,且全部成了不良貸款,每年利息甚至多達百億元。
在中國大陸,銀行主體破產倒閉的情況是很罕見的。但2020年以來,不僅包商銀行進入了破產程序,陝西榆林榆陽農商行和橫山農商行也已被先後重組。
評論人士文小剛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中國銀行業危機與中國大陸經濟近幾年整體持續下滑有很大關係,尤其中共肺炎疫情的爆發,對中小企業造成了巨大衝擊。大量民企倒閉,無法償還貸款,就把違約的風險傳送給了銀行,再加上地方銀行受地方當局管控,中共一些地方官員憑關係下令銀行貸款給一些資質不好的企業,這都加大了銀行本身的風險,最終令銀行連自身也難保。
(記者黎明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曉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