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林一:李克強接班人 習會做加法還是減法?

2021年03月13日時政評論
2021年「兩會」已結束,中共當局再次破壞香港「一國兩制」是一個重要看點,但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擴權,未來可以任命副總理級別官員,是另外一個重要的變化。而這個變化,可能直接影響到李克強的接班人選,也可能使得中共政局未來再次生變。
全國人大常委會擴權 未來隨時任命副總理
3月11日,全國人大會議通過關於修改《全國人大組織法》(下稱:《組織法》)的決定。修改後的《組織法》使得人大常委會在全國人大閉會期間,「根據國務院總理的提名,可以決定國務院其他組成人員的任免」。
中共所謂《憲法》只提及人大常委會有權根據總理提名、決定部長、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祕書長的人選。根據修改後的《組織法》,全國人大常委會可以任免的級別提高到副總理及國務委員。未來中共副總理可以不經過每年一次的全國人大會議任免,只要人大常委會開會,隨時都可任免。
目前,全國人大常委會形成了「雙月」下旬開會的工作慣例,通常一年舉行6次會議。這屆以來,臨時加開的常委會會議次數達6次。換言之,未來中共副總理人選可以隨時由中共中央決定,然後交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任命,不必再限於每年一次的全國人大會議。
中共「二十大」前需產生李克強接班人 習近平的「加法」 當局對這種機制的變動,非一時興起,沒有外界想像這麼簡單。
習近平在2018年修改了國家主席連任規則後,「二十大」連任已基本無礙。問題在於,國務院總理一職沒有隨國家主席職務一起被取消最多連任兩屆的限制。已擔任兩屆總理的李克強到了2023年兩會,需要卸任總理職務。誰會接班李克強,成為了媒體猜測的內容之一。
最初被看好接班習近平的胡春華,直到2017年時任重慶市委書記孫政才被抓入獄,習近平廢除國家主席只能任兩屆的規則後,人們才發現他最多也只能接班李克強,而且就連最後能否成功當上總理,還要看習是否願意。
但有一點,接班李克強的人應該是從副總理中產生。近幾十年來,從朱鎔基、溫家寶、李克強的仕途軌跡來看,這點未被打破過。如果習真的準備讓胡春華接班李克強,那麼,就沒必要在這次「兩會」做出改動,將全國人大常委會任命權擴展到副總理一級的官員。對於胡春華來說,現在已是副總理,未來更上一層接班總理,符合中共內部規則,不需要任何機制上的改動。
既然習做出了改動全國人大常委會任命權的舉動,那麼很可能未來李克強的接班人,目前並不在現任的幾名副總理之中,需要在未來一年內快速增補。如果等到明年「兩會」才任命這個新的副總理,然後在明年10月的「二十大」,這名副總理成為常委,明確未來接手李克強總理職務,一點「熱身」時間都沒有,未免給人以「坐火箭」的感覺,習任人唯親的印象會更濃,於習不利。
也就是說,如果習真的準備做「加法」,從現任副總理之外挑選接班人,無論是李強,還是其他習的親信,未來1年內,就可以看見此人被全國人大常委會增補為新的副總理。
習近平的「減法」 胡春華的高危時刻
還有一種情況是,習近平做「減法」。即從現任的副總理中,拿下一人,或者讓潛在的競爭者自願出局,然後再增補自己的中意人選。
做「減法」的前提條件是,習近平在高層內部鬥爭中取勝有難度,胡春華的資歷、「成績」受到各派認可,習派提出的人選難與胡競爭。在這種情況下,習只能重施故技,以反腐的名義徹查胡春華工作過的地方,最終或者以孫政才下台的方式抓捕胡,或者以李源潮下台的方式,讓胡直接退出競爭。
習近平3月5日在全國人大會議開幕首日,參加內蒙古代表團審議時,提到內蒙古煤炭資源領域腐敗問題。他表示,「拿國家資源去搞行賄受賄、去搞權錢交易,這個帳總是要算的。」據報當時習近平「環顧全場」,「會場寂靜」。
習還表示,不僅要對新增腐敗零容忍,對過去的存量腐敗也是零容忍。中紀委網站隨後發文稱,對涉煤領域腐敗要「倒查20年」。
簡歷顯示,2009年到2013年,胡春華任內蒙古書記,被框定在這20年中。
而且,習的說法前後並不一致,出現重大變化。在「十九大」的公報上,當局還口口聲聲「聚焦黨的十八大以來不收斂、不收手的領導幹部」,但從去年2月開始,內蒙突然提出要「倒查20年涉煤腐敗」,中紀委也對此發出了響應。
3月10日,大陸關注能源新聞的網站「能見」引述消息人士稱,國家能源集團前董事長、黨組書記喬保平近期去世。有未經官方證實的消息稱,來自內蒙古的喬保平是「非正常死亡」。
值得注意的是,66歲的喬保平非但是內蒙古土左旗人,還是「團派」出身,曾擔任共青團中央組織部部長。
胡春華在2006年出任共青團中央書記處第一書記。
如果習近平準備先做「減法」,那麼未來中共高層政局將進一步發生變化,權力鬥爭也會更趨激烈。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李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