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3月23日訊】2月8日,廣東東莞市。十來個警察(普警)、特警,撬壞門鎖,強行闖入法輪功學員李豔霞家,將其非法綁架,實施抄家。
李豔霞家中保險櫃被暴力撬開,其個人美金兩萬多元、人民幣五千多元、筆記本電腦、手機、房門鑰匙、私家車鑰匙等物品被搶走。家中一片狼藉。
李豔霞(明慧網)
以上一幕,是大陸法輪功學員所遭遇的一個縮影。21年來,多少法輪功學員被中共警察非法抄走巨額現金?
搶劫錢財 遍及全國
2020年6月26日,遼寧大連。法輪功學員任海飛在居住的寓所被綁架、抄家。55萬元人民幣現金、價值20萬元的存儲卡和閃存驅動器被抄走。
明慧網報導,2020年,遼寧省至少有586人次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非法抄家,居全國第六位。被抄家搶劫的現金逾282萬元。
搶劫大量財物的情況,遍及全國。
2020年7月14日,湖北武漢。江岸區分局國保大隊夥同後湖派出所幾十個警察,闖入85歲法輪功學員趙喜慶的家。25萬元私人現金被抄走。
同年7月15日,吉林省農安縣。古城派出所一夥警察砸破法輪功學員高小歧家位於三樓的窗戶,翻爬入室,非法抄家。高小歧家17萬元人民幣被抄走。其它私人財物和書籍,也被洗劫。
同年7月22日,山東濰坊。法輪功學員王可秀,被搶劫現金5萬500元。
同年11月9日,吉林省長春市。法輪功學員崔薇薇發放真相資料時,被南關區幸福鄉派出所警察綁架。中午,五個警察挾持她回家非法抄家。抄家持續了一下午,拉走了一車物品,搶劫了私人現金二十多萬元人民幣。
同年12月18日,山東臨沂。法輪功學員黃志力,被搶劫18萬元人民幣。
……
警察:抓你就是為了掙錢
2021年3月4日,遼寧省營口市法輪功學員陳永春,在醫院含冤離世。
2015年10月19日,陳永春被綁架時,兩個警察對她說:我們抓你就是為了掙錢。
陳永春後被非法判刑五年,2020年10月18日從瀋陽女子監獄出獄。當時,她已被迫害得不成樣子,自己無法獨立行走,眼睛不辨方向,骨瘦如柴。
公檢法人員承認:綁架和搶劫財物是非法的
警方在不出具任何法律文書手續之下,對法輪功學員任海飛實施綁架、抄走五十多萬人民幣現金後,任海飛在美國的妻子王晶,曾打電話詢問派出所。王晶向大紀元記者介紹,大連市甘井子街派出所的一位警察透露:(基本上),派出所所有的警察,都參與了這次綁架。
一次,王晶打電話到別的派出所,詢問任海飛是否關押在他們派出所。「我講述我先生被綁架的情況,接電話的警察說,這種行為是違法的,可以告他們。」
大連市甘井子區檢察院員的一位工作人員(其人尚不知任海飛是法輪功學員),也告訴王晶:綁架和抄家是非法的,可以去告他們。
1999年,江澤民密令對法輪功實施「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 「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就地火化」等滅絕政策。這場非法迫害持續21年至今。
律師:赤裸裸的搶劫
就任海飛等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和被搶走巨額私人財產一事,原北京律師、原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碩士賴建平向大紀元記者表示,「這是赤裸裸的搶劫。這是強盜,把錢都搶走了。」
「這是一種政治迫害,本質上,是侵害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比如:打你、罵你、關(押)你、判刑、身體上的折磨虐待;經濟上,搶你的,斷你的糧。各種威脅,物質(上)的、精神(上)的、身體(上)的……」
「哪條法律規定了,信了法輪功,連財產都可以剝奪?沒有。這是赤裸裸的宗教迫害。」
「共產黨為了剝奪公民的信仰自由,無所不用其極。目的就是要懲罰法輪功信徒(學員)。」
賴建平進一步表示,「中共迫害法輪功是非法的,因為法輪功學員的信仰權利是基本人權。」
「我覺得法輪功學員非常非常了不起,為了心中的信仰,他們這麼多年冒著各種危險,和中共政權(抗爭)、不屈服、不屈不撓,捍衛他們作為一個人的基本的宗教信仰自由。受了那麼多苦,那麼多罪。」
(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王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