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3月27日訊】自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五日以來,山西省臨汾市堯都區公安局在濱港生態園大酒店辦洗腦班,並找來猶大以迫害法輪功學員。臨汾市公安局國保王禮生曾聲稱,開設洗腦班的費用由公安局出。
據明慧網報導,他們有一份二、三十人的名單。參與迫害者使用各種哄騙、恐嚇、威脅、株連等惡毒手段,若法輪功學員不配合,其子女就不能報考正式工作、已上班的要停職,當兵、升學、就業都受影響等,惡人各種卑劣手段,逼迫修煉者及其家屬。
到目前為止,已知這次被送去洗腦班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有宋萬林、衛學軍,還有幾個學員和他們家屬已接到了所在社區書記、轄區警察的電話騷擾,通知讓參加洗腦班。
洗腦班的地點在堯都區濱港生態園大酒店,臨汾市堯都區迎賓大道與濱河西路交叉路口往南約100米。
(明慧網)
據悉,這已經是惡人第二次辦洗腦班。上一次是年前,被洗腦班迫害的學員有郭鳳蓮、衛學軍、呂潔。
臨汾市公安局國保王禮生曾聲稱開設洗腦班的費用由局裡出,堯都區公安局國保配合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他們從陽泉找來一個女「猶大」喬金花,專門給法輪功學員做「轉化」。該猶大說她就是之前給霍州許玲做過轉化工作的,並說轉化一名學員有一萬元獎勵,往返車票報銷,公安對其甚是優待,她還說辦洗腦班給一名學員做轉化工作的開支要三、四萬,不止有獎金拿,參與者在酒店數十天的吃住花銷也在其中。
參與迫害的國保人員曾告訴法輪功學員,他們每天關注明慧網的消息。請問組織、參與開辦洗腦班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上述的費用開支是從哪裡來的?拿納稅人的錢來迫害善良的人?來犯法?
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七日,政法委系統、公安部開始教育整頓,稱「刀刃向內」。其後,最高法院網站刊發「最高辦案指南」,公布了「公檢法幹警專屬12項罪名」,並稱:「建立責任終身追究制,對造成冤假錯案之人追究終身責任」。同時,最高檢察院的網站刊文稱:將對檢察幹警違紀違法辦案展開「過篩子」式「倒查」。舉報熱線「政法幹警違紀違法舉報平台」(熱線:12337)正式上線。
在最高法院網站「最高辦案指南」刊發的「公檢法幹警專屬罪名」中,與公檢法司執法違法、迫害普通百姓相關的罪名有: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執行判決裁定失職罪;執行判決裁定濫用職權罪;枉法仲裁罪;刑訊逼供罪;暴力取證罪;虐待被監管人罪。
曝光中共開設洗腦班的違法行為,就是留下將來對其追責的歷史紀錄。
資料來源:明慧網
原文連接:曝光山西臨汾市堯都區近期辦的洗腦班
(文字整理:張信燕/責任編輯:劉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