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6月18日訊】江蘇沛縣中學英語教師潘緒軍,出獄前十天被迫害致死,獄醫拿出潘緒軍的器官,對家人說是得了「腦溢血」死亡,但潘緒軍的家人都不接受這一說法,並懷疑潘緒軍被活摘器官殺害。潘緒軍曾在冤獄期間被強行抽血,當時警察手持電棍,氣氛恐怖。
據明慧網報導,江蘇省徐州市沛縣善良教師、法輪功學員潘緒軍先生,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九日被沛縣公安局城鎮派出所警察綁架;二零一六年被沛縣法院枉判五年半,隨後被劫入江蘇省洪澤湖監獄迫害,冤獄期滿的前十天,即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八日被迫害致死,終年55歲。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八日,也就是潘緒軍應該刑滿釋放前的十天,洪澤湖監獄方面通知潘緒軍的家人去見潘緒軍。當時潘緒軍已經躺在太平間裡,有獄醫拿出潘緒軍的器官讓他的家人看,說是我們已經鑑定潘緒軍得了「腦溢血」死亡。當時潘緒軍的家人都不接受這一說法,懷疑潘緒軍被活摘器官殺害。監獄方面提出答應給潘緒軍家人一些賠償,一開始家人都不同意接受賠款,說要控告他們,後來監獄方面又通過潘緒軍所在縣、鎮、村的幹部與潘緒軍的家人溝通協商,其實就是威脅利誘,逼迫潘緒軍的家人同意接受賠款私了。
直到三個月後,潘緒軍家人被迫接受了賠款私了,具體賠償數字家人不願意說,然後就火化了潘緒軍的遺體,安葬在潘緒軍所在村的墓地。
潘緒軍(潘序軍),男,55歲,江蘇省沛縣沛城鎮潘閣村人,大學本科畢業,原沛縣初級中學英語教師,曾在沛縣張寨中學任高中英語教師。一九九六年八月,潘緒軍開始修煉法輪功(又稱為法輪大法),按真善忍標準做好人,原來的慢性鼻炎、中耳炎、直腸炎康復,三十多年前動手術留下的右髖關節僵硬強直,修煉法輪功後可以雙盤一個多小時,堪稱當今世界康復史上的奇蹟。
修大法後,潘家庭幸福、鄰裡和睦,鄰居說:「怎麼從來看不到你們家吵架?」在學校裡,潘緒軍經常早來晚走,尊重、善待每一位學生,義務為學生加班輔導,毫無怨言,義務為學生聯繫輔導用書,把書商給的回扣全部折算成學生用書,免費獎勵給學習進步較快的學生。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來,潘緒軍因堅持按真善忍原則做好人,遭中共無理騷擾、綁架、強制洗腦、非法判刑等迫害,歷經毒打、長時間不讓睡覺、野蠻灌食、冬天用涼水灌脖子和棉鞋、不讓睡覺、捂住嘴往鼻子裡灌水、冷凍、開水燙腳、反背銬在車間貨架上幾小時、恐怖約束腰帶(一種中共禁止煉法輪功的、專門製作的限制雙手在腰部的皮製腰帶)、掐脖子六、七次近乎窒息等十餘種酷刑折磨迫害。
一、學校和公安警察的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發動對法輪功的瘋狂迫害後,修真向善的潘緒軍經常被縣公安局和沛城派出所警察等非法傳喚、提審、騷擾、抄家、關押等,家人常常因潘緒軍突然被帶走(有時是晚上十點多)而提心吊膽。
在學校裡,校長季傳民逼迫潘緒軍交出幾本法輪功的書,逼他寫不煉功的保證書,還停止了潘緒軍的英語教學一年半(直到把潘緒軍綁架到縣看守所洗腦班)。期間要潘緒軍正常上班卻不安排任教,進行精神折磨;在多次教職工會議上類似文革批鬥式的無理對待,侵犯了公民信仰自由和人格尊嚴;週日、節假日、寒暑假要呆在學校裡,侵犯了公民的休息權;遇到上邊敏感的日子還被非法軟禁在校長室,整晚不讓回家,由校政教處的主任胡玉軍陪著,隨意非法拘禁,剝奪人身自由。
二零零零年七月,暑假裡,潘緒軍被非法軟禁在學校裡好多天。七月中旬的一天,季傳民校長打電話給沛城派出所惡告,潘緒軍被董立頂所長和警察張宗建非法傳喚、關押在派出所留置室至次日中午十點才釋放。
中共電視台等傳媒鋪天蓋地誣陷法輪功的宣傳和沛縣初級中學、沛縣公安部門及610辦公室等連續的迫害給本人、家人的精神和生活造成了極大的傷害,潘緒軍在重重迫害和壓力之下精神幾近崩潰。
二、沛縣看守所──湖屯鄉政府洗腦班的迫害
二零零一年二月初,就在陷害法輪功的「天安門自焚」偽案發生後不久,潘緒軍就被縣教育局(局長司雲詩)、學校(校長季傳民)和沛城派出所(警察張宗建)從學校綁架到沛縣看守所洗腦班。
沛縣看守所洗腦班的牆上竟然對外掛牌稱「法制教育學習班」(其實是利用綁架、非法拘禁、暴力、謊言、強制洗腦等手段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真善忍的黑監獄)。
在沛縣看守所裡,潘緒軍被非法長期關押、剝奪人身自由近一年之久,約10000元工資被縣「610」非法扣押(單位被勒索每月要給「610」1500元),均沒有任何法律手續,涉嫌非法拘禁罪、侵佔工資罪、敲詐勒索罪。潘緒軍被禁止學法煉功,強行灌輸誣蔑陷害法輪功的惡毒謊言,家人親朋被動員來勸說放棄信仰自由和良心,進行精神折磨。
半年後,在國際輿論的壓力下該洗腦班遷至湖屯(李集)鄉政府大院內,潘緒軍和另外五名法輪功學員被劫持在這裡。他們被逼迫學習誣蔑誹謗法輪功的東西、掛誹謗法輪功的橫幅、整理院內的花園的地種菜、學練太極拳等。
三、流離失所、綁架關押、枉判九年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潘緒軍和另外兩名法輪功學員曹後存、王新春從湖屯鄉政府洗腦班走脫。沛縣「610」懸賞二十萬,操控沛縣公安局(原局長呂偉)、縣城各單位抽調並脅迫幾百人,耗費幾十萬百姓的納稅錢,在縣城各路口、車站、旅館、北京(非法截訪)等地守候,非法抓捕幾位對社會無任何危害的善良百姓。
二零零二年八月,已在外流離失所八個月的潘緒軍被綁架,之後被劫持到蚌埠市火車站賓館,在那裡,被一惡人打得臉腫脹變形,第二天又被劫持到安徽固鎮火車站賓館,坐在地上被非法刑訊逼供,又被劫持到江蘇豐縣某賓館,戴手銬坐地上非法審訊,幾天後潘緒軍被劫持到豐縣看守所。潘緒軍被禁止煉功、穿黃馬甲、逼做奴工(編織一種水果筐的蓋子)。期間李傳忠(已死)、孔令華(國保大隊負責人)非法提審潘緒軍約兩次。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潘緒軍被從豐縣看守所劫持到沛縣看守所,被強制搜身、穿黃馬甲,在監室被強制背監規、禁止煉功。到沛縣看守所不久即被沛縣檢察院和公安局非法逮捕。二零零三年七月,沛縣法院在縣電信局二樓會議室非法開庭,公訴人不准潘緒軍為法輪功辯護,非法剝奪公民辯護權。在正陽路原法院內,潘緒軍被沛縣法院枉判九年。潘緒軍依法上訴,徐州市中級法院來了兩人(男的,約五十多歲,個高;女的,二十多歲),非法提審後,沒有開庭,維持原判,沒有判決書。
四、第一次在江蘇省洪澤湖監獄逾八年冤獄迫害
二零零三年九月底,潘緒軍被沛縣看守所強加腳鐐手銬第一次劫持到江蘇省洪澤湖監獄黑窩裡。
在洪澤湖監獄裡,潘緒軍曾遭受毒打、長時間不讓睡覺、野蠻灌食、冬天用涼水灌脖子和棉鞋、不讓睡覺、捂住嘴往鼻子裡灌水、冷凍、開水燙腳、反背銬在車間貨架上幾個小時、恐怖約束腰帶(一種禁止煉法輪功的專門製作的限制雙手在腰部的皮製腰帶)、掐脖子六、七次近乎窒息等十餘種酷刑折磨迫害。
二零零八年,沛縣籍犯人張磊(住沛城東關),在惡警姚東亞的指使下,對於不配合站隊、報數的潘緒軍用右手臂夾著他的脖子在地上拖了十幾米,致使他幾乎喪失生命。
二零零九年二月至五月,潘緒軍絕食絕水一百天反迫害,要求監獄無罪釋放。監獄不但不放人,反而對他開始了長達九個月的攻堅迫害,以迫使潘緒軍放棄真善忍的做人原則,終未得逞。期間所施行的酷刑折磨包括:野蠻灌食、毒打致使臉部多次腫脹、嘴破流血、多次連續多天不讓睡覺、叫多名犯人架著潘緒軍在地上轉著圈拖,用涼水潑身,甚至滅絕人性的把潘緒軍按到地上捂住嘴往鼻子裡灌水!
而此時潘緒軍因長期絕食已瘦弱脫像、生命垂危。晚上輪流值班的犯人把生命垂危的潘緒軍四肢綁在床上許多天,同時為了剝奪他的睡眠權利,用方便麵調料抹他的嘴,用針管往他的鼻孔、眼睛裡注水,用膠布撐開眼皮,用涼蓆上抽出的草棒捅他的鼻孔,用手按著潘緒軍的頭來回轉動致使他頸椎傷殘。
九個月、每天二十四小時地獄般的恐怖折磨,施加在一個僅僅為了堅持信仰真善忍的善良教師身上。長期不間斷的精神和肉體的折磨,使得潘緒軍身體極度虛弱,生命垂危,渾身乏力,血壓低至43(正常為80-120)。一段時間的記憶喪失,連當天的事也不記得,心臟跳動極弱,手捂胸口竟摸不到心跳。有一次拔草時輕輕彎腰就兩眼一黑,失去知覺,過一會才緩過來。
在潘緒軍絕食反迫害、生命垂危期間,醫院監區甘院長兩次給潘緒軍測量心電圖,未告訴檢查結果。護士幾次抽血檢查,或者血量少,或者抽不到血。在宿遷市醫院,強制給戴著手銬的潘緒軍用某種儀器、躺在床上檢查身體,也未告訴檢查結果。在監獄醫院檢查肝功能一次,也未告訴檢查結果。
在醫院監區的前院,許多犯人和潘緒軍被強行抽血,警察手持電棍站在旁邊,氣氛緊張、恐怖。這些頻繁的檢查全部發生在潘緒軍絕食反迫害、惡警惡人對他酷刑洗腦折磨、生命垂危也不准他煉功、甚至連上廁所、睡眠、按真善忍做好人的權利都要用酷刑剝奪的期間。
監獄一方面極盡一切邪惡手段迫害法輪功學員,甚至迫害致殘、致瘋、致精神病、致死;另一方面,卻又對法輪功學員的身體健康信息極為關心,似乎很矛盾。但是想到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密令:「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死」「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新三光政策,以及這些年來正在被國際社會持續曝光的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牟利的滔天罪惡,不由得使人作以下聯想:採集法輪功學員身體、器官方面的信息,以備摘賣人體器官之需!
潘緒軍被迫害的九死一生,頸椎、腰椎、心臟傷殘,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回到家中。
五、堅持修心向善 再被枉判五年半、迫害致死
二零一四年秋天的一個下午,潘緒軍騎車路過一個躺在大道邊的男子身旁,一輛電動車倒在路邊,車筐裡有一頂奔喪事的白帽子,那人酒氣很濃,頭下還有血跡,看樣子是在回家的路上,醉酒倒在路旁。潘緒軍喊那人不醒,後在一位也是過路的四十歲左右的大姐的建議下,找到那人口袋裡有手機,聯繫上了可能是那人的同事,叫來了救護車,直到那人被救護車拉走潘緒軍才回家。那位過路的好心的大姐對其他的過路人說:「我沒走,是給他作證的,他也是過路的,沒想到現在還有這樣的好人。」
二零一五年四月,沛城派出所至少六個警察,幾次到潘緒軍家騷擾,還到潘緒軍妻子上班的地方騷擾。四月十三日晚上八、九點鐘,東關社區警察張燦(女,20多歲)等五個警察,其中兩人二十多歲,兩人三、四十歲,年齡較大的人稱梁所長,他們在樓梯口攔住潘緒軍要求拍照、要手機號、要到家裡去看看等無理要求,被潘緒軍拒絕,並告訴他們:你們的到來給我的家人帶來了害怕、給鄰居們正常的生活帶來了干擾和擔心。僵持近一小時,他們才離開。
二零一五年五月四日下午兩點多鐘,沛縣沛城派出所張燦等兩、三個警察再次騷擾潘緒軍和鄰居,他們身穿警服,大聲敲門,以走訪為名進入居民家中,進行拍照、要戶口本、查探鄰居家私人信息,給居民帶來不安和驚恐。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九日晚,潘緒軍回家時被蹲坑的警察綁架、抄家,非法關押在沛縣看守所;潘緒軍在被關押在沛縣看守所期間,因堅持在監室煉功,被多名看守所警察用橡皮棍毆打,以致放風時,需要人抬著出去。
潘緒軍二零一六年被沛縣法院枉判五年半後,再次被劫入江蘇省洪澤湖監獄迫害。潘緒軍堅持信仰,拒絕「轉化」,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八日,潘緒軍被迫害致死。
資料來源:明慧網
原文連接:江蘇教師潘緒軍出獄前十天被迫害致死
(文字整理:張信燕/責任編輯:劉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