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美美被公訴 罪名與趙本山女徒弟類似

2021年07月17日社會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7月17日訊】大陸炫富女郭美美於今年3月因制銷違禁減肥類食品被警方刑拘。近日,郭美美等13人被以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訴。據陸媒報導,趙本山女徒弟曾因類似罪名被判刑。
中共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7月16日發布消息稱,近日,該院對周某某等13人以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訴。
經審查,2020年9月起,周某某將生產商曾某某等人非法生產的減肥糖批發給下級銷售代理趙某、李某等人,趙某等人通過微信等渠道銷售至全國各地。2021年1月,趙某發展郭某某為銷售,郭某某通過微信、微博發布廣告,銷售減肥糖。
據陸媒報導,該案中的郭某某即是曾因犯開設賭場罪入獄的「網紅」郭美美。2015年9月11日,她因犯開設賭場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2019年7月13日,郭美美刑滿出獄。
今年3月,郭美美再因非法銷售含有毒品成分的「減肥糖」,再度被刑拘,這也是她第二次犯案,大陸網民稱她是「二進宮」。
檢方通報稱,該系列案中的減肥糖均檢出國家明令禁止添加的西布曲明成分。西布曲明屬於「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非法生產、銷售添加西布曲明的減肥糖依法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郭美美罪名與趙本山女徒弟罪名類似。據陸媒報導,趙本山第一個女徒弟「胖丫」,此前因生產銷售假減肥藥被判刑。
2019年4月8日,裁判文書網公布的《郭靜等生產、銷售假藥一審刑事判決書》顯示,趙丹(藝名:胖丫),女,1986年8月9日出生於遼寧省,系本山傳媒有限公司演員,住遼寧省開原市;因涉嫌犯銷售假藥罪,於2018年2月7日被羈押,因涉嫌生產、銷售假藥罪,於同年3月16日被逮捕。
趙丹之後被判刑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
此前,據陸媒4月12日報導,3月18日,曾某某、周某某、郭某某等75人因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減肥類保健食品被上海浦東警方刑事拘留,其中郭某某就是網紅郭美美。
該案涉及金額高達5000萬餘元,同時涉及3處生產地、24處銷售點、有毒有害減肥類保健食品65,000餘粒、生產原料約34公斤、生產設備3台以及外包裝20,000餘件。
據知情人透露,郭美美作為一名線上經銷商,主要在其朋友圈銷售該減肥食品。該減肥食品每粒成本非常低廉,僅幾毛錢,給經銷商的價格也才1元多,但顧客要花69元購買。
十年前,郭美美在微博以「中國紅十字會商業總經理」的虛假身份炫富走紅。2014年7月,郭美美因參與網絡賭球被警方抓獲,後以開設賭場罪被判刑,於2019年7月刑滿釋放。從出獄到這次再入獄,郭美美只自由了不足兩年的時間。
今年2月21日,郭美美突然在網絡社交平台上高調直播,再次曬出豪車與昂貴的服裝首飾。以這種公開炫富的方式宣告自己的「復出」。有網友發現,郭美美容貌發生了很大變化,與昔日判若兩人,很可能經過整容。
大陸媒體曾發表評論稱,郭美美之所以「不走尋常路」,或許與其原生家庭環境有一定關係。她出生在湖南益陽的一個單親家庭,父親有詐騙前科,母親長期經營洗浴、桑拿、茶藝等休閒服務。
(記者劉明煥報導/責任編輯:文慧)